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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重大故障应急预案》仅供参考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重大故障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重大故障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出现重大故障造成的安全隐患, 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二、编制依据

   根据我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1029——2007《煤矿安全生产控系统及检测仪使用管理规范》 、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潞安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潞安集团公司的等有关安全监控系统的文件、 管理办法和规定, 制定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重大故障应急预案。

   1、预防为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管理,落实国家《煤矿安全规程》和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关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文件、管理办法和规定,做好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监测监控系统重大事故发生, 加强监测监控设施保护宣传工作的力度,提高职工的保护意识,使用和管理好监测监控设施,制订科学有效的故障恢复预案,开展事故应急处置演习、演练,提高本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统一指挥

      在通风部门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机构和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协调恢复应急救援等各项应急工作。

   3、分工负责

      按照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按照各管辖范围, 制定和完善系统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 保证系统尽快恢复运行, 各使用单位必须完善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安全措施, 避免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发生灾害

   4、保证重点

      在系统事故处理和控制过程中,将保证掘进、回采工作面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将故障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组织机构

1、成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重大故障应急领导组,统一领导监测监控系统故障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办公室在矿调度室。

     领导组由通风矿长、机电矿长、矿安全矿长、调度主任、通抽采部部长、机电技术部部长、信息管理科科长等组成。组 长:副组长:成 员:

2、应急机构,监测监控组负责处理应急工作,完善应急救援处置体系, <生产调度中心、机电技术部、通风抽采部、信息调度组、网络中心组、监测监控组 >。

3、机电技术部负责供电安全,

4、通风科负责安全检查,

5、信息管理科 对涉及信息化、自动化的机电管理,与调度室共同管理,并负责对井下供电系统监测的测点安装、撤除、转移进行业务指导,并提供相关资料和图纸;通过计算机网络对安全生产监测系统的相关信息进行监视, 对供电系统出现的故障及时组织处理;按照通防要求及范围,提供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机电硐室及其它地点的瓦斯断电设计及设备的断电端口。

6、信息调度组 负责对监测监控系统进行专题调度,当系统出现故时,要迅速判断故障范围,现场问题及时通知调度室、自动化、监测队和使用单位进行处理,系统主干线路故障要在短时间内组织排除。

7、监测监控组负责事故处理。

四、事故的分级

按照监测监控系统故障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监测监控系统故障分为Ⅰ级特别重大故障和Ⅱ级重大故障两个事故状态等级。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Ⅰ级特别重大故障状态:

①因监控主机、传输接口、服务器、主要通讯电缆或其它因素发生严重故障,造成监测监控系统通讯信号中断,全矿井的监测盲区范围达到事故前 20%以上。

②因采区主通讯电缆、监测分站、供电系统等因素发生故障,造成该采区监测监控系统通讯信号中断,不能实施有效监测监控范围达到事故前的 40%以上。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Ⅱ级重大故障状态:

①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过程中,因监控主机、传输接口、主要通讯电缆或其它因素发生严重事故,造成监测监控系统通讯信号中断,全矿井的监测盲区范围达到事故前 5%以上, 20%以下;

②因采区主通讯电缆、监测分站、供电系统等因素发生故障,造成该采区监测监控系统通讯信号中断,不能实施有效监测监控范围达到事故前的 20%以上, 40%以下;

③因监测监控系统本身故障,造成与监测系统相连接的重要机电设施、 设备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 不能及时处理的;

④传感器、断电器等监测监控设备,安装数量不足、位置不正确、设置不符合规程规定的,并在 8 小时以内不能补充完善的。

五、应急响应

1、Ⅰ级特别重大故障事件响应

1.1 事件报告

①发生Ⅰ级特别重大故障事件时,监测队应将故障范围、现有状态、 影响范围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生产调度室、自动化科、通风科和矿值班领导。

②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③发生Ⅰ级特别重大故障事件时,应及时召集、通知井下生产队组、通风部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2 应急处置

①监测监控系统的恢复:发生Ⅰ级特别重大故障事件后,监测队部门要积极组织、尽快恢复安全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应及时通知重庆梅安森科技有限公司服务人员

②监控系统恢复过程中,调度室与机电部门应协调解决监控系统的正常供电,闭锁机构的安全稳定。

③监控系统恢复过程中,通风部门应立即采取各种安全措施,加强瓦斯检查,机电部门负责电气安全管理

④监测队立即启动备用设备,按程序投入运行,并及时分段检查通讯线路,将故障范围缩小到最低。

⑤监控系统恢复过程中,监测维护工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在当班队长的指挥下,立即进行应急处理,巡检工作顺延后推。

⑥地面检修人员和材料管理员,必须保证各种设备、材料、仪器的性能完好,及时、足量提供供应和运输

2、Ⅱ级故障事件响应

    发生Ⅱ级故障事件后,由监测队应急指挥机构就有关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立即组织处理,同时立即向通风科和生产调度室报告。

六、应急保障

1、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集中全部的技术力量,成立重大故障处置小组,对故障进行分析、决策和预测,增加技术培训和投入,研究、学习监测监控方面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监控系统重大故障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2、装备保障

监测部门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于随时可正常使用状态。

3、人员保障

加强监测系统的准确调度、安全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维护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监测部门各分管领导和技术人员,必须 24 小时保持通讯,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

七、培训和演习

1、培训监测部门各班组要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提高日常培训,来提高维修、维护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演习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每年协调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以加强和完善通风、机电、监测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八、事故后期调查监测监控系统发生重大故障后,由信息管理科科牵头组织通风、 监测、 生产等部门, 必须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应客观、 公正、 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 发生过程、 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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