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落实“(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个要素并重原则,持续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3)个等级。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一级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90)分。5.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二级,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80)分。6.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70)分。7.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8.一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考核定级。9.申报二级、三级煤矿的初审和考核定级部门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确定。10.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按照企业自评申报、(初审)、(考核)、(公示)、公告的程序进行。1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部门原则上应在收到煤矿企业申请后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定级。12.对考核合格的申报煤矿,考核定级部门应在本部门或本级政府的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13.对公示无异议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部门应确认其等级,并予以(公告)。14.对考核未达到一、二级等级要求的申报煤矿,(初审)部门组织按下一个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进行考核定级。15.煤矿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应等级后,考核定级部门每(3)年进行一次复查复核。16.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结合(属地监管)原则,每年按照检查计划按一定比例对达标煤矿对照《管理体系》进行抽查。17.对停产超过(6)个月的煤矿,应撤消其原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待复产时重新申报。18.在抽查中,对达不到一级等级要求的煤矿,应予以降级或撤消等级,并将有关情况通过信息系统上传(国家煤矿安监局)。19.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20.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21.理念和目标体现了煤矿安全生产的(原则)和(方向),用于引领和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22.矿长安全承诺,由矿长作出(表率),职工实施监督。2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明确全体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遵循。24.持续改进是指对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内部(自查自评)和对外部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25.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评分权重比例为理念目标和矿长安全承诺(0.03)、组织机构(0.0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0.03)、从业人员素质(0.06)、安全风险分级管控(0.1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0.15)、质量控制包括通风(0.10)、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0.08)、采煤(0.07)、掘进(0.07)、机电(0.06)、运输(0.05)、调度和应急管理(0.04)、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地面设施(0.03)、持续改进(0.05)共15项。26.煤矿理念目标和矿长安全承诺标准化评分比例安全生产理念(20分)、 安全生产目标(30分)、矿长安全承诺(50分)。27.根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对每项目标任务的(责任人)进行考核,纳入年度绩效管理。28.煤矿组织机构标准化评分比例安全办公会议机制(10分)、职责部门(90分)。29.设有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管理的部门,明确培训、(班组建设)等工作职责。30.明确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的(部门)。31.设有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综合行政管理以及(地面后勤保障)等工作职责的部门,职责明确。32.制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范围,岗位有固定工作场所的,在适当位置进行(长期)公示33.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化评分比例安全生产责任制(45分)、安全管理制度(20分)、执行与监督(35分)。34.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和现象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并严格落实。35.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标准化评分比例、人员配备及准入(30分)、安全培训(40分)、班组安全建设(20分)、不安全行为管理(10)。36.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和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一期一档。煤矿每年结合上年度行为控制情况,整理本矿发生的不安全行为,从(管理)、(现场环境)、(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制定行为控制措施 。37.按照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要求,对有不安全行为的职工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帮教),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38.煤矿应建立(矿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体系和工作制度,明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职责和流程。39.有重大安全风险的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人数应符合有关限员规定,入口显著位置悬挂(限员)牌板。40.矿长应掌握并落实本矿重大安全风险及主要(管控)措施。41.分管负责人、副总工程师、科室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掌握(相关)范围的重大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42.每年(1月31日)前,矿长组织将本矿年度辨识评估得出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及其管控措施报送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监机构。43.区(队)长、班组长和关键岗位人员掌握作业区域和(本岗位)的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44.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事故隐患举报联系方式,接受从业人员和社会监督。45.矿井主要通风机安设监测系统,能够(实时)准确监测风机运行状态、风量、风压等参数。46.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掘进巷道应安设(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实现自动切换。47.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安设在进风巷道中,地点距回风口大于(10)m。48.风筒吊挂平、直、稳,软质风筒逢环(必挂),硬质风筒每节至少吊挂(2)处。49.密闭、风门、风窗墙体周边按规定掏槽,墙体与煤岩接实,四周有不少于(0.1)m的裙边,周边及围岩不漏风。50.密闭位置距全风压巷道口不大于(5)m,设有规格统一的瓦斯检查牌板和警标,距巷道口大于(2)m的设置栅栏。51..每组风门不少于(2)道,其间距不小于(5)m。52.通车风门设有发出声光信号的装置,且声光信号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53.瓦斯检查做到井下记录牌、(瓦斯检查手册)、瓦斯检查班报(台账)“三对照”。54.临时停风地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和(警标)。55.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井巷揭煤工作面悬挂防突(预测)图板、综合防突措施(管理)牌板、允许推进(距离)标志牌,有区域预测、效果检验和测定煤层瓦斯压力、含量等钻孔的施工参数及检测数据牌板。56.瓦斯抽采(设施)、抽采泵站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57.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及时进行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保持抽采达标煤量符合准备煤量、回采煤量的可采期要求。58.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电缆敷设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备性能、仪器精度符合要求,系统装备实行(挂牌)管理。59.采掘工程平面图每月填绘1次,井上下对照图(每季度)填绘1次,图面表达和注记无矛盾。60.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受底板承压水威胁的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还应建立突水监测(预警)系统。62.制定并严格执行雨季“三防”措施、水害应急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63.冲击危险区采取(限员)、限时措施,设置压风自救系统,设立醒目的防冲警示牌、防冲避灾路线图。64.严重冲击地压危险区域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佩戴(个人防护)装备。65.采高大于(3.0)m或片帮严重时,应有防片帮措施。66.支架前梁(伸缩梁)梁端至煤壁顶板垮落高度不大于(300)mm。67.设备转动外露部位、溜煤眼及煤仓上口等人员通过的地点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68.各转载点有喷雾降尘装置,带式输送机机头、乳化液泵站、配电点等场所(消防)设施齐全。69.转载点、休息地点、车场、图牌板及硐室等场所(照明)符合要求。70.材料、设备标志牌齐全、清晰、准确,设备摆放、物料码放与胶带、轨道等留有足够的(安全间隙)。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一级,可以存在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情形。(×)(解析:不存在)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一级,不可以存在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情形。(√)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一级,可以存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检查考核未通过,自考核定级部门检查之日起未满1年的矿井。(×)(解析:不存在)4.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半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1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二级,不可以存在上述情形。(√)5.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二级,可以有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撤消等级未满半年的情形。(×)(解析:不可以)6.煤矿企业和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通过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完成申报、初审、考核、公示、公告等各环节工作。(√)7.对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取消其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资格,认定其不达标。(√)8.煤矿一级等级3年期限内保持瓦斯“零超限”和井下“零突出”“零透水”“零自燃”“零冲击是办理直接延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煤矿的条件之一。(√)9.对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应加强动态监管。(√)10.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的煤矿,应保留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11.一级、二级煤矿发生一般事故时降为三级,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撤消其等级;三级煤矿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时撤消其等级。(√)12.对安全生产理念的建立、公示、宣贯和修订要做出具体规定并落实。(√)13.安全生产理念融会贯穿于安全生产实际工作。(√)14.建立由矿长牵头、负责安全生产调度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办公会议机制,议定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机构配置和人员定编、年度安全投入计划、重大灾害治理方案、应急救援预案、重大风险管控方案、采掘(采剥)接续计划等工作的制定和调整等,形成会议纪要。(×)(解析:分管负责人)15.煤矿应对各项制度的制定、宣贯、执行、考核、修订废止等环节进行规范。(√)16.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制定并推动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计划。(×)(解析:矿长)17.每个班组至少配备1名群众安全监督员,也可由班组长兼任。(×)(解析:不可)18.井下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工。(×)(解析:不可以)19.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20.井工煤矿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等工作的班组长任职前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按计划接受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21.班组建有民主管理机构,并组织开展班组民主活动。(√)22.专项辨识评估由矿长组织有关科室进行。(×)(解析:总工程师)23.编制专项辨识评估报告,有新增重大风险或需调整措施的补充完善《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24.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25.区(队)长、班组长组织作业时不必对其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确认。(×)(解析:应对)26..岗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27.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明确治理责任单位(责任人)、治理措施、资金、时限,并组织实施。(√)28.能够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后班应采取措施,及时治理消除,并记入班组隐患台账。(×)(解析:当班)29.对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指可能危及治理人员及接近治理区人员安全,如爆炸、人员坠落、坠物、冒顶、电击、机械伤人等),应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治理过程中现场有专人指挥,并设置警示标识;安检员现场监督。(√)31.采区专用回风巷不用于运输、安设电气设备,突出区不行人。(√)32.专用回风巷道维修时制定专项措施,经矿长审批。(×)(解析:矿总工程师)33.局部通风机离巷道底板高度不小于0.5m.(×)(解析:不小于0.3m.)34.风桥上、下可安设风门、调节风窗等。(×)(解析:不可)35.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按规定切断电源;查明瓦斯超限原因,落实防治措施。(√)36.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结果、保护效果和范围考察结果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37.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结果经矿主要负责人审批,按预测、检验结果,采取相应防突措施。38.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装置、隔离式自救器、远距离爆破等安全防护措施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要求。(√)39.每15天至少检查1次抽采管路系统,并有记录。(×)(解析:每10天)40.抽采管路无破损、无漏气、无积水,抽采管路离地面高度不小于0.5m。(×)(解析:不小于0.3m)41.井上下敷设的瓦斯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并应当有防止砸坏管路的措施。(√)42.爆破作业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制度,采取停送电(突出煤层)、撤人、设岗警戒措施。(√)43.班组长及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掌握本岗位相应的操作规程、安全措施。(√)44.建立防治水电子基础台账,并至少每年修正1次。(×)(解析:每半年)45、冲击地压矿井应建立冲击地压区域监测和局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冲击危险性。(√)46.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实施解危措施后,不应进行效果检验。(×)(解析:必须)47.工作面液压支架初撑力不低于额定值的70%,现场每台支架有检测仪表。(×)(解析:80%)48.工作面顶板应出现台阶式下沉。(×)(解析:不应)49.底板松软时,支柱应穿柱鞋,钻底小于150mm。(×)(解析:100mm)50.通信系统畅通可靠,工作面每隔15m及变电站、乳化液泵站、各转载点有语音通信装置。(√)51.采用智能化采煤工作面,生产时作业人数不超过8人.(×)(解析:5人)52.物料分类码放整齐,有标志牌,设备、物料放置地点与通风设施距离大于6m。53.煤巷、半煤岩巷综合机械化程度不低于60%。(×)(解析:50%)54.材料、设备采用机械运输,人工运料距离不超过300m。(√)55.距掘进工作面10m内架棚支护爆破前进行加固。(√)56.巷道净宽偏差符合以下要求:锚网(索)、锚喷、钢架喷射混凝土巷道有中线的0~100mm,无中线的-50~200mm。(√)57.巷道净宽偏差符合以下要求:刚性支架、预制混凝土块、钢筋混凝土弧板、钢筋混凝土巷道有中线的0~50mm,无中线的-30~100mm。58.锚喷巷道喷层厚度不低于设计值90%,喷射混凝土的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基础深度不小于设计值的90%。(√)59.巷道水沟偏差应符合以下要求:中线至内沿距离-50~50mm,腰线至上沿距离-20~20mm,深度、宽度-30~30mm,壁厚-10mm。(√)60.锚网索巷道锚杆(索)安装、扭矩、拉拔力、网的铺设连接符合设计要求,锚杆(索)的间、排距偏差-100~100mm,锚杆露出螺母长度10~50mm(全螺纹锚杆10~100mm),锚索露出锁具长度150~250mm。(√)61.锚网索巷道锚杆(索)安装预应力、拉拔力不小于设计值的80%.(×)(解析:90%.)62.刚性支架、钢架喷射混凝土、可缩性支架巷道偏差符合以下要求:支架间距不大于50mm、梁水平度不大于40mm/m、支架梁扭距不大于50mm、立柱斜度不大于1°,水平巷道支架前倾后仰不大于1°。(√)63..巷道至少每120m设置醒目的里程标志。(×)(解析:100m)64.小型电器设备合格率不低于90%。(×)(解析:95%)65.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不低于85%。(×)(解析:90%)66.在用矿灯完好率100%,使用合格的双光源矿灯。完好矿灯总数应多出常用矿灯人数的10%以上。(√)68.各种电缆按规定敷设(吊挂),合格率不低于90%。(×)(解析:95%)70.轨道线路接头平整度:轨面高低和内侧错差不大于2mm。(√)1.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C)组织对直接延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煤矿开展重点抽查。2.在抽查中,被降级的煤矿( A )内不受理一级等级申请,被撤消等级的煤矿(B )内不受理一级等级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加强日常检查,(A)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的自查。4.煤矿上级企业(B)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依据自身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通过信息系统向相应的考核定级部门报送自查结果。5.矿长(C)向本单位全体职工进行公开承诺,签署承诺书并在行人井口公示。6.将全员安全生产( B )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全员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7.其他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A)和安全操作技能,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A.安全生产知识 B.应知应会知识 C.必知必会知识8.明确(C)为矿井防突和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技术负责人,对防治技术工作负责。9.突出矿井的防突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A)人。10.不安全行为人员再上岗(一周)内,所在的科室、区(队)至少对其实施一次行为观察。11.( C )矿长组织开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12.( C )组织入井(坑)人员,以及参加辨识评估人员参加安全风险知识培训。13.高瓦斯及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煤层自燃及容易自燃、有冲击地压等4类重大灾害矿井,应将相应影响区域的安全风险评估为( C )。14.风险辨识评估范围应覆盖煤矿井(坑)下所有( B )、场所、区域。15.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开展( A )次专项辨识评估:16..由( A )组织实施《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人员、技术、资金满足要求,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17.在行人井口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 B )位置,公示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18.年度辨识评估完成后1个月内对入井(坑)人员进行安全风险管控培训,内容包括重大安全风险清单、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且不少于(B )学时。19.年度风险辨识评估前组织对矿长和分管负责人等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开展1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培训,且不少于( B )学时。20.重大事故隐患由( A )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原则,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治理方案按规定及时上报21.( B )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22.矿长( B )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对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23..每年至少对入井(坑)岗位人员进行1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技能培训,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方法、治理流程和要求、所在区(队)作业区域常见事故隐患的识别,且不少于( A )学时。24.每年至少组织矿长、分管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及安全、采掘、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冲击地压等科室相关人员和区(队)管理人员进行1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培训,且不少于( B )学时25.装有主要通风机的井口防爆门等反风设施( A )至少组织检查维修1次,有记录。26.新安装、技术改造及更换叶片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投入使用后每( C )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28.井下测风站(点)布置齐全、合理,并有测风记录牌板,填写所需风量、现场实际风量等参数,每( A )至少进行1次井下全面测风,井下各硐室和巷道的供风量满足计算所需风量。30..矿井外部漏风率每年至少测定1次,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 A ),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 C )3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 B );其他全风压通风巷道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 C )。32.有构筑通风设施(指永久密闭、风门、风窗和风桥)设计方案及安全措施,设施墙(桥)体采用不燃性材料构筑,其厚度不小于(B )m。33.停风区内甲烷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在( C )h内予以封闭,并切断通往封闭区的管路、轨道和电缆等导电物体。34.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双机热备,连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应在( A )s内自动投入工作。35.站内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和防雷装置,监控使用录音电话,录音保存( B )月以上。36.井下监控设备的完好率为100%,有监控设备台账,传感器、分站备用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的(B )%,待修率不超过20%。38.安全监控系统显示和控制终端设置在矿调度室,( C )h有监控人员值班。39.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井上、下消防材料库,配足消防器材,且( B )至少检查1次。40.矿井设有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 B )m设置支管和阀门,并正常使用。41.及时封闭与采空区连通的巷道及各类废弃钻孔;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 B )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42.运煤(矸)转载点设有喷雾装置,采掘工作面回风巷至少设置( A )道风流净化水幕。43.喷射混凝土时,采用潮喷或者湿喷工艺,并装设除尘装置;在回风侧( B )m范围内至少安设2道净化水幕。44.巷道中无连续长( A )m、厚度超过2mm的煤尘堆积。45突出矿井编制并至少( B )更新1次各主采煤层瓦斯地质图,规范填绘瓦斯赋存采掘进度、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被保护范围等内容,图例符号绘制统一,字体规范。.46.采掘工作面距未保护区边缘( A ) m前,编制发放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按规定揭露煤层及断层,探测设计及探测报告及时无误。47.爆破卸压作业的躲炮直线距离不小于300m,躲炮时间不小于( A )min。48.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最大仰俯角不大于( B )。50.工作面“三直一平”,液压支架(支柱)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超过( A )mm。51.支护材料有管理台账,单体液压支柱完好,使用( C )月应进行检修和压力试验,记录齐全。52.进、回风巷超前支护距离不小于( A )m,支柱柱距、排距允许偏差不大于( C )mm,支护形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53.单体液压支柱有防倒措施;工作面倾角大于( A )时,液压支架有防倒、防滑措施,其他设备有防滑措施;倾角大于(B )时,有防止煤(矸)窜出伤人的措施。54.乳化液泵站完好,乳化液泵站压力综采(放)工作面不小于( C )MPa,炮采、高档普采工作面不小于( A) MPa,乳化液(浓缩液)浓度符合产品技术标准要求,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A.18 B.20 C.3055.大于( B )的斜巷中使用带式输送机设置防护网,并采取防止物料下滑、滚落等安全措施。56..巷道净高偏差符合以下要求:裸体巷道有腰线的( B ),无腰线的( C )。A.0~100mm B.0~150mm C.-30~200mm57.有坡度要求的巷道,坡度偏差不得超过( A )。58.撑(或拉)杆、垫板、背板的位置、数量、安设形式符合要求;倾斜巷道每增加5°~8°,支架迎山角增加( B )59..单轨吊道岔框架4个悬挂点的受力应均匀,固定点数均匀分布不少于( C )处。60.长度超过1.5km的主要运输平巷或者高差超过( B )m的人员上下的主要倾斜井巷,应采用机械方式运送人员。1.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答: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2.树立体现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与本矿安全生产实际、灾害治理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理念;3.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4.矿长作出持续保持、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承诺,并作出表率;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机构和队伍;6.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明;2.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坚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1.突出理念引领2.发挥领导作用3.强化风险意识答:包括理念目标和矿长安全承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素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持续改进等8个要素。答:体现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思想,体现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体现煤矿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需求和主人翁地位、体面劳动、尊严生活的要求。答:建立由矿长牵头、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办公会议机制,议定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机构配置和人员定编、年度安全投入计划、重大灾害治理方案、应急救援预案、重大风险管控方案、采掘(采剥)接续计划等工作的制定和调整等,形成会议纪要。内容具体,符合煤矿实际,有针对性,责任清晰,能够对照执行和检查。答:班组长及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掌握本岗位相应的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规范操作,无“三违”行为;作业前进行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及安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