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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的原则

(1)远距离切断灾区和受影响区域的电源,防止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在灾区内,要加强通风,对电气设备做到“送电的设备不停电,停电的设备不送电”。
(2)尽快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的人员。
(3)派救护队员进入灾区探查灾区情况,抢救遇险人员,详细向救灾指挥部汇报。
(4)发生突出事故后,不得停风和反风,尽快制定恢复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人员不宜过多,做好明确分工,有条不紊;救人本着“先外后里、先明后暗、先活后死”原则。
(5)认真分析和观测是否有二次突出可能,采取相应措施。
(6)突出造成巷道破坏严重,范围较大,恢复困难时,抢救人员后,要对采区进行封闭。
(7)煤与瓦斯突出后,造成火灾或瓦斯爆炸的,按火灾或爆炸事故处理。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应急处理
(1)在矿井通风系统未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原则上保持现有通风系统,保证主要通风风机的正常运转。
(2)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时,对充满瓦斯的主要巷道应加强通风管理,防止风流逆转,复建通风系统,恢复正常通风。按规定将高浓度瓦斯直接引入回风道中排出矿井。
(3)根据灾区情况迅速抢救遇险人员,在抢险救援过程中注意突出预兆,防止再次突出造成事故扩大。
(4)要慎重处置灾区和受影响区域的电源,断电作业应在远距离进行,以防止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
(5)灾区内不准随意启闭电器开关,不要扭动矿灯和灯盖,严密监视原有的火区,查清突出后是否出现新火源,并加以控制,防止引爆瓦斯。
(6)综掘、综采、炮采工作面发生突出时,施工人员佩戴好隔离式自救器或就近躲入压风自救袋内,打开压风并迅速佩戴好隔离式自救器,按避灾路线撤出灾区后,由当班班组长或瓦斯检查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通知受灾害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人员撤离。炮掘工作面发生突出时,施工队人员(包括瓦检员)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等待撤退命令。瓦检员在硐室内利用瓦斯检定器辅助管测量巷道的瓦斯浓度,每半小时向调度室汇报一次。待瓦斯浓度下降至3%以下,接到调度室通知后,方可组织施工人员佩戴自救器沿着避灾路线撤到安全地带。
(7)制定并严格执行清煤和排放瓦斯措施,以防事故再生和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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