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三超”(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和“拖欠工程款”问题近年来已经成为中国众多工程项目的痼疾,尤其是国家公共投资项目问题更为严重。那么如何控制工程造价“三超”问题?今天就来了解一下。
造成这种“三超”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估计不够,工程参与建设单位缺少有效的工程造价风险管理办法,这对于工程造价小到百万、达到数以亿计的工程而言是非常可怕的。
如何准确估算工程造价杜绝“三超”是业界目前关注的热点问题。
1、项目的4个参与方
政府部门——对大中型项目延续审批制,导致投资者为了项目能尽快“审批”下来,故意压低上报的投资额,造成低于建设成本的现象,形成“钓鱼”工程。
投资方——一些投资方缺少项目管理的经验,招投标过程不规范,工程进程和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造成工期和费用超出预算。
设计方——随着市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有些设计单位为了经济利益迎合业主,故意压缩工资投资,盲目设计,使得后续工程的投资难以控制,一再突破预算。
施工方——在工程实施阶段,施工单位由于管理不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组织设计不到位,人员机械配置不合理,材料浪费严重,使得材料及施工费用上升。
投资决策阶段——投资者没有做好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可研报告深度不够,投资估算准确度较差、漏项,对投资额估计不足,引起投资“三超”现象的出现。
设计阶段——在初设阶段,往往只注重对技术方案的论证,对经济因素考虑得较少,缺乏多方案比较论证和技术经济分析,以致投资估算保守,引起“三超想象”。
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如果没有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材料用量进行控制,没有合理确定材料价格,很容易造成“三超”问题;同时在施工中引起变更也是产生“三超”问题的根源。
竣工决算阶段——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算书普遍存在冒算多算、发包方千方百计乱确一通,工程结算一拖再拖,大大影响建设工程造价的确认。
建筑工程造价在我国长期存在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的“三超”现象,严重困扰着建设工程投资效益管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和发展,工程造价管理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使工程造价管理尽快纳入规范化、系统化、法制化轨道,已是当务之急。 1、投资决策是产生工程造价“三超”现象的源头,正确决策是评价建设项目和开展后续工程的关键,造价人员应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要对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认真分析,保证投资预测、经济分析的准确。 2、做好方案优化,造价人员要和设计人员密切配合,用动态分析方法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通过方案优化,使工艺流程尽量简单,设备选型更加合理,从而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3、切实推行限额设计,造价人员要从经济角度参与设计阶段全过程管理,为设计人员提供有关经济指标,使概算更加合理,克服工程造价“三超”。 1、重视施工合同的签订工作:确定施工合同中的经济合同条款是本阶段对造价管理的关键,主要包括正确选择施工合同类型、工程造价计价条款清楚和仔细进行施工合同审核等三方面。 2、加强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管理: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设备这三大资源要素的价格是工程计价的基础,工程计价时应根据工程所在地区的材料来源以及当地的技术经济条件等确定人工日单价、材料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作为计价的基本依据。 对此,应积极加强对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工作;材料调查中应注意同一种材料的不同产地、运输方式和材料价格等。 在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同时进行主要材料招标,优选高质低价的材料,通过调查及信息发布工作,不断积累和分析有关数据,掌握材料市场变化规律。 3、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和签证:要抓好招标管理,明确把施工招标的中标价控制在批准设计概算之内;要强化合同管理,充分发挥中标价对结算价的约束作用;建立严格的设设变更、签证审批制度,杜绝不负责任的设计变更和"先干后变,后干后算"现象。 1、做好竣工结算资料收集:工程项目竣工后,竣工结算的审计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环节。为些要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结算各方面资料的归集整理,主要是工程计量、计价依据、签证、会议纪要等结算资料,审核依据的落实完善,为竣工结算审计完善条件。 2、竣工结算价实行合理风险承担:在结算中按照国际惯例,采用调值公式,进行竣工结算价实行合理风险分担。即在合同条款中写明双方约定的调整因素,明确哪几种物价可以波动,且波动到什么程度才同意调整。 总的来说,工程造价的控制涉及到工程建设的诸多方面,它与工程建设全过程中每个环节紧密相连,控制工程造价不仅是领导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而且是每一位工程建设参与者份内之事。 提高造价人员的素质,提高技术经济分析论证能力,提高设计产品的经济性能,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为解决建设工程中"三超"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