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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十项措施

1  防误闭锁装置管理措施  

1.1  新设备投运前必须安装行之有效的防误闭锁装置,选用的防误闭锁装置应结构简单、可靠,满足设备操作要求,与设备设计位置相对应,操作维护方便,与主设备同时投运,其产品必须通过了国家机械和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审查鉴定的定点且经试用考核、取得了运行经验的合格产品。  

1.2  新建和运行中电气设备的防误闭锁装置应保持完整及良好的运行状态,与相应主设备统一管理,有严格的防误闭锁装置检修维护和使用规定。  

1.3  防误闭锁装置解锁工具(钥匙)的管理  

1.3.1  防误闭锁装置解锁工具(钥匙)放置在专用钥匙箱内,箱内应标明解锁工具(钥匙)的具体设备名称、编号,分类放置,所有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严禁擅自使用解锁工具(钥匙)。  

1.3.2  解锁工具(钥匙)箱应使用封条粘贴封存,封存牢固,打开钥匙箱必须破坏封条;封条由车间防误专责人统一制作、发放、登记,并统一编号,封条上应有车间公章及车间防误专责人印章。  

1.3.3  运行人员结合设备巡视,检查防误闭锁装置的解锁工具(钥匙)箱封条完整、严密。  

1.4  微机闭锁装置应具备防走空功能,由运行人员结合设备巡视,试验电脑智能模拟盘的运行状态正确,模拟盘上的元件位置与电气设备的实际位置一致。  

1.5  防误闭锁装置使用的电源,应与继电保护、控制回路的电源分开。  

1.6  防误闭锁装置的缺陷,运行人员应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进行汇报、登记、管理。如需停用设备的防误闭锁装置,应向公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总工批准后,才能退出,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防止电气误操作的有效措施,并加强操作监护。  

1.7  倒闸操作过程中防误闭锁装置解锁工具(钥匙)的使用  

1.7.1  倒闸操作过程中必须使用解锁工具(钥匙)解除防误闭锁装置时,应向变电站站长(操作队长)和车间防误闭锁专责人汇报。  

1.7.2  经车间防误闭锁专责人同意后,由现场运行值班负责人开封,将所需解锁工具(钥匙)取出,另增设一名第二监护人(有条件情况下),在第二监护人的监护下到被操作设备位置。  

1.7.3  解锁工具(钥匙)使用前,操作人、监护人、第二监护人面向被操作设备的名称、编号,由监护人按照操作票顺序找到未打“√”项高声唱票,操作人高声复诵无误后,监护人发出“对,执行”操作口令,操作人在监护人、第二监护人监护下方可用解锁工具(钥匙)开锁。  

1.7.4  解锁工具(钥匙)使用完毕后,倒闸操作按规定继续进行,由第二监护人将解锁工具(钥匙)交还现场运行值班负责人,值班负责人保存解锁工具(钥匙),并向车间防误专责人汇报,直到车间防误专责人委托值班负责人重新将解锁工具(钥匙)装封为止,并将使用情况记录相关记录。  

1.7.5  在现场运行负责人保管解锁工具(钥匙)期间,如果操作中又遇到使用解锁工具(钥匙)情况,必须再次向车间防误专责人汇报,重新履行批准手续。  

1.8  设备检修过程中防误闭锁装置解锁工具(钥匙)的使用  

1.8.1  设备检修过程中严禁将防误闭锁装置解锁工具(钥匙)交给检修人员使用。  

1.8.2  在设备验收(或检修)期间须使用防误闭锁装置解锁工具(钥匙)时,应经变电站站长(操作队长)同意,经现场值班运行负责人复核同意后取出解锁工具(钥匙),操作人在操作监护人的监护下会同工作负责人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正确后,开启闭锁装置。使用完毕运行值班负责人应立即将解锁工具(钥匙)进行封存,并将使用情况记录相关记录。  

1.8.3  设备检修(验收)工作完成后,检修(验收)人员必须将设备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值班员负责把关核对。  

2  倒闸操作管理措施  

2.1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指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名称和编号。  

2.2  调度人员拟定的操作指令票,在正式执行前应按本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批准,发布操作指令时应有监护,并将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进行录音并作好记录,对于有条件的现场,对重要的调度指令发布后,同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操作指令传至变电站运行人员。  

2.3  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2.4  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均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应穿绝缘靴。雷电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禁止在就地进行倒闸操作。特殊情况,确需操作时,必须经生产总工批准,并根据现场实际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严格执行倒闸操作规定,实行双监护。  

2.5  变电站设备停、送电工作,有两个及以上具有相关联系的倒闸操作均应制定倒闸操作步骤措施。倒闸操作步骤由当值运行值班负责人根据调度通知、预告制定,经变电站站长(操作队队长)或技术专责审查无误后签名。运行值班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如有变动必须经变电站站长(操作队队长)或技术专责同意方可修改步骤票。  

2.6  倒闸操作票应由操作人根据调度通知、预告、停电工作范围、工作任务及操作目的,对照模拟图板或接线图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人填写完操作票后应自行检查,再根据模拟图板或接线图核对无误后签名交监护人。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板或接线图仔细审查操作票的任务和每一项内容,必要时参照有关图纸、资料进行审查。监护人审查操作票无误后在操作票上签名,并交运行值班负责人审核。运行值班负责人审票时要对照调度预告、步骤措施逐项审查,防止漏项、倒项及两个操作任务的颠倒。特别要注意审查随着一次系统方式的改变二次系统所作相应的改变是否正确。倒闸操作中需要特别提示的内容要列入备注栏内,操作中要引起重视。  

2.7 开始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或微机防误装置、微机监控装置)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再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先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度(单人操作时也必须高声唱票),宜全过程录音。操作过程中必须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步,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2.8 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信号的变化,且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指示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  

2.9 变电站内检修人员的操作,严格执行本单位《变电站倒闸操作制度》规定;设备检修过程中,因检修工作要求,需进行临时操作,必须在运行值班员许可下进行,严禁检修工作人员未经值班员许可,擅自操作。  

3  交接班管理措施  

3.1  交班运行值班负责人必须认真、准确的将值班时间内所发生的各项工作记录完整,并复核各项内容正确无误。交班值其他人员对值班负责人填写的交接班记录进行审查,正确无误后履行签字手续。  

3.2  交接班时交接双方人员应全部参加,由交班运行值班负责人按运行值班记录内容逐项交接,特别是发生变化的一次设备运行方式、二次设备投停状态、设备缺陷、两票执行情况、现存接地线(接地刀闸)等。  

3.3  接班人员如发现现场情况与交班者交待不符时,应立即提出,交班人员应耐心的解答,需做处理时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并做好记录。  

3.4  接班人员的设备巡视,按照本单位的规定进行到位巡视。  

4  工作票管理措施  

4.1  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适当和充足。  

4.2  进入变电站进行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许可制度,未办理工作许可手续,检修人员严禁进入工作现场,严禁无票作业。  

4.3  严格执行开、收工会制度,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全部内容后再交待具体任务、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可开始工作。  

4.4  设备检修过程中,必须使用《供电企业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对其工作流程、工作进度、工作要求、工作质量以及各个阶段的危险点进行分析、控制。  

4.5  待工作票上的临时遮栏已拆除,标示牌已取下,已恢复常设遮栏,未拉开的接地线、接地刀闸已汇报调度,工作票方告终结。  

5  工作监护管理措施  

5.1  工作中,工作负责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5.2  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5.3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5.4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必须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6  设备验电管理措施  

6.1  设备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而且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处对各相分别验电。  

6.2  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验电器的伸缩式绝缘棒长度必须拉足,验电时手必须握在手柄处不得超过护环,人体必须与验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雨雪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直接验电。  

6.3  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可以进行间接验电。即检查隔离开关(刀闸)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仪表及带电显示装置指示的变化,且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指示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若进行遥控操作,则必须同时检查隔离开关(刀闸)的状态指示、遥测、遥信信号及带电显示装置的指示进行间接验电。现场接地线的号码、数量、实际地点必须与模拟板上接地线的号码、数量、地点一致。  

6.4  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地线必须接触良好,连接应可靠。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电触电。  

6.5  现场接地线的号码、数量、实际地点必须与模拟板上接地线的号码、数量、地点一致。  

6.6  检修人员因工作需要需装设临时接地线的,应向值班人员办理出借手续,值班人员将检修人员所装设临时接地点记录在操作记录中,并在模拟板上进行标识,临时接地线归还后,在模拟板上进行确认。  

7  二次工作管理措施  

7.1  变电站二次系统上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及工作许可手续。  

7.2  在运行设备的二次回路上进行拆、接线工作,在对检修设备执行隔离措施时,需拆断、短接和恢复同运行设备有联系的二次回路工作,应填写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7.3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工作内容及安全措施内容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由技术人员或班长审核并签发;监护人由技术水平较高及有经验的人担任,执行人、恢复人由工作班成员担任,按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顺序进行;上述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7.4  工作前应做好准备,了解工作地点、工作范围、一次设备及二次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措施、试验方案、上次试验记录、图纸、整定值通知单是否齐备并符合实际,检查仪器、仪表等试验设备是否完好,核对微机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软件版本号等是否符合实际。  

7.5  现场工作开始前,应检查已做的安全措施符合要求,运行设备和检修设备之间的隔离措施正确完成,工作时还应仔细核对检修设备名称,严防走错位置。  

7.6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自动化监控系统做传动试验或一次通电时,应通知运行人员和有关人员,并由工作负责人指派专人到现场监视,方可进行。  

7.7  试验工作结束后,按“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逐项恢复同运行设备有关的接线,拆除临时接线,检查装置内无异物,屏面信号及各种装置状态正常,各相关压板及切换开关位置恢复至工作许可时的状态。  

8  调度操作管理措施  

8.1  值班调度员必须熟悉电网设备,掌握设备运行参数,明确设备管辖范围及设备管辖分界点,正确使用调度术语。  

8.2  在交接班中,要全面仔细阅读值班记录,详细了解系统运行方式和检修情况,对交班者的口头交接如有疑问,应当面提出询问,防止漏交、误交接班。  

8.3  对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使用规定要严格执行,要及时掌握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临时规定,运行中的保护与自动装置出现异常,要及时与运行方式和保护人员联系,做到密切配合。  

8.4  调度员要从接受检修申请、批复申请、通知申请层层把关,严格执行调度规程,下令操作时,加强监护,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当值两人绝对不能同时操作,正确处理好操作顺序,要特别注意线路停电与母线有联系的调电与停电的关系,严格执行环路调电的有关规定。  

8.5  交班前和事故处理后,要核对系统接线方式,正常设备停电或送电,接线图要时时对应,防止接线图与实际设备不符而造成误判断。对于线路的停送电要特别注意T接线。  

8.6  故障录波器动作后,要迅速和运行方式人员共同确定故障点距离,及时通知线路定点巡线。  

9  培训管理措施  

9.1  每年对有权进入变电站进行工作的检修、运行人员进行防误闭锁装置培训,使其熟悉防误闭锁装置相关规定,防误闭锁装置的原理、操作方法、使用规定,并考试合格。  

9.2  每年对变电站设备有权进行倒闸操作的人员进行标准化倒闸操作培训,使其熟悉倒闸操作相关规定,倒闸操作流程、设备的操作方法,设备的检查内容,操作完毕复查内容,规范操作行为,并考试合格。  

9.3  每年对有权进入变电站进行工作的检修、运行人员进行工作票学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票执行相关规定,工作票的填写、流转、使用规定,并考试合格。  

9.4  认真搞好调度员的培训工作,对于调度室内的各项高级功能的使用,每一个调度员都要熟练掌握。  

9.5  进入电网作业的外用工、临时工要熟悉进网作业的有关规定,并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严禁入网工作。  

10  外用工、临时工管理措施  

10.1  对于临时和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必须在证明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并在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带领下方可作业。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指派临时或新参加工作人员单独从事危险性工作。外用工、临时工不得擅自进入变电站内,必须在工作负责人带领下进入变电站,进入变电站后,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走动,必须在指定地点待命。  

10.2  每日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向所有的外用工、临时工详细交待当天的工作任务、施工范围、带电部位和其它安全注意事项,应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10.3  外用工、临时工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必须在工作负责人或专职监护人带领下,进入新的工作地点。工作间断时,外用工、临时工要集体退出工作地点,不准一人留在高压室或高压设备区,间断再开工,工作负责人必须重新检查安全措施,重新把外用工、临时工送到工作地点。  

10.4  施工中,外用工、临时工不得随意在检修电源箱内接低压电源,必须通过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或值班员的许可,在监护人监护下接低压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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