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采掘工作面都必须有可靠的通风系统,按规程规定配风,以保证有毒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温度、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2、对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顶板冒高处,低风速巷道,盲巷等要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瓦斯积聚。
3、按规定配齐、配足各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报警断电仪,并按规定进行校正、维修,保证灵敏可靠。
4、井下电工、放炮员、班组长、安全员、队长及工程技术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5、煤巷、半煤岩巷掘工作面,以及穿层掘进工作面要按“三专两闭锁”和瓦斯自动检测仪的要求进行装备和检查。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每天进行检漏断电试验后瓦斯员必须立即检查瓦斯,恢复通风,防止瓦斯积聚,避免检漏试验时各掘进工作面因停电停风造成事故。
6、强化瓦斯管理,严格交接班制度。瓦斯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严格执行井下工作面交接班和班中“三汇报”制度,瓦斯员必须执行“一炮三检”,瓦斯巡检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
7、放炮员、瓦斯员、班组长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放炮前班组长、放炮员要认真检查放炮母线的包扎情况,发现有裸露、断路、短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
8、启封密闭、巷道贯通、石门揭煤等都必须编制严密的防治瓦斯事故的措施,并进行会审,有关公司、区队领导要在现场指挥。
9、加强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严禁出现电气设备失爆,安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作业规程之规定。
10、严格执行矿井用电《“三大保护”细则》,定期、定人按规定计算、调整、摇测,并作好记录。采掘供电要分开。
11、所有通往井下的轨道必须至少安装两对绝缘道夹板,风、水管至少有两处接地。斜井用绞车提升必须按规定安设“一坡三挡”,并确保可靠。
12、严格放炮警戒设岗工作,防止放炮后瓦斯和炮烟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