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新疆塔里木盆地玉东气田油气开采等10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新疆塔里木盆地玉东气田油气开采等10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自然资源部2021年2月18日附件:
自然资源部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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