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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十大特殊工种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汇编

瓦斯检查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测定矿井作业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温度。


2、及时准确填报瓦斯报表和各种记录。


3、在瓦斯等级鉴定时,测定有关参数及协助做好有关资料汇总工作。


4、校对甲烷传感器。


5、负责本区域的通风设施、装备的日常检查。


二、基本要求


1、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瓦斯检查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对瓦斯检查的规定。


(2)所用仪器的性能、参数。


(3)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


(4)了解煤与瓦斯突出的相关知识。


(5)瓦斯、二氧化碳涌出机理和规律。


(6)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7)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了解煤矿避灾路线。


(9)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三、安全要点


1、必须按规定对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进行巡回瓦斯检查或专人定点检查。


2、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瓦斯检查次数、检查周期、瓦斯检查方式,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瓦斯检查员要严格牌板确定的地点、次数、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


3、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1)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


(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


(3)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米以内的风流。


(4)局部高冒区。


4、放炮地点检查甲烷的部位有:


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地点向外20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进行。


5、检查瓦斯的次数为:低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2次,重点区域每班不少于3次。高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3次。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的时间间隔要均匀。


6、瓦斯检查牌板的设置位置以及需填写的内容,要符合有关规定。


7、瓦斯检查时,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先消除隐患再进行检查。


8、经分析确定的不宜安排瓦斯检查员检查的地点,未经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安排瓦斯检查员进人检查瓦斯。


四、操作前的准备


1、准备仪器:下井要带瓦斯检测仪、检查棍、胶皮管、温度计、手册及其他规定的仪器、用具。


2、对要携带的瓦斯检测仪(光瓦)的各部件进行检查,要求做到部件完整、电路畅通、光谱清晰。


3、检查药品是否失效:检查吸收管(短管)内装的氨化钙或硅胶以及附加吸收管(长管)内装的钠石灰(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使用氯化钙)的吸收力,药品颗粒直径一般应为3~5毫米。如发现药品变色、失效,应该立即更换药品。


4、气密性检查:


首先检查吸气球:用右手捏扁吸气球,左手捏住吸气胶管,如果吸气球不膨胀还原,说明吸气球不漏气。其次检查仪器是否漏气:将吸气球胶皮管与瓦斯检测仪吸气孔连接,一手堵住进气孔,另一手捏扁吸气球,松手后1分钟内不涨起还原,说明瓦斯检测仪不漏气。


检查气路是否畅通:放开进气孔,捏、放吸气球,气球瘪、起自如时,说明完好。如果漏气、气路不畅通,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重新重复上述程序。


5、检查干涉条纹是否清晰:由目镜观察,按下按钮,同时旋转保护玻璃座调整视度,使得观察数字最清晰,再看干涉条纹是否清晰。


6、对仪器进行校正:简单的校正办法是,将光谱的第一条黑纹对在“0”位上,如果第5条正对在“7%”的数值上,表明条纹宽窄适当。否则应对仪器的光学系统进行调整。


7、用新鲜空气清洗气室:每班在进入工作地点前,必须在和测盘现场温度相接近(温差不超过10℃)的新鲜空气中按压吸气球5~6次,清洗气室。


8、调整零位:按下测微按钮,转动测微手轮,使刻度盘的客位与指标线重合,然后按下按钮,转动粗手轮,从目镜中观察,把干涉条纹中最黑的一条或两条黑线中的任意一条与分划板上的零位线对准,并记住对准零位的这条黑线,旋上护盖。


五、安全操作程序与技术规范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安全检查一→取样一→读数一→记录一→现场班组长签字一→填牌板一→填报表。


1、将调整零位瓦斯检测仪背在身上,把连接瓦斯人口的橡胶管或瓦斯检查棍伸入测定地点,然后慢慢握压吸气球5~6次,使得待测气体进人气室。


2、测定地点一般应在巷道靠近棚梁以下20厘米的位置,在有冒顶的巷道中,要将橡胶管伸人冒顶高处,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不得伸人冒顶高处,以防缺氧窒息。


3、按动粗读数按钮,观看目镜,查看原来零位黑线移动位置,读出整数。


4、按动精读数按钮,转动测微手轮,将零位黑线移动到整数位置,再查看刻度盘上的读数,即为小数位。


5、整数和小数相加,即为该地点的瓦斯浓度。


6、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应在靠近巷道底板20厘米处检查。


7、在检查完瓦斯浓度后,拿掉二氧化碳吸收管,按上述操作检查混合气体的浓度(即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


8、混合气体的浓度减去瓦斯的浓度,再乘以O.95,即为该处的二氧化碳浓度。


9、用温度计检查测点的温度(参考测风员的有关规定)。


10、用多种气体检定器检查其他气体:


在待测地点先将活塞往复抽送2~3次,使检定器内原来的气体被待测气体完全置换,然后抽取现场气样,把检查该气体的检定管两端的玻璃封口打开,将进气端插入到检定器的插孔中,(硫化氢的检查:把出气端插到插孔中后,将气样吸人到检定管中)将三通阀拨到通气位置,推动活塞把,按照检定管上要求的通气量和时间,均匀地将气样送到检定管里,根据检定管土产生的变色圈的刻度,读出该气样的浓度。测量一氧化碳时,要避开放炮时间,防止炮烟中的一氧化碳的干扰。


11、检查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及温度后,瓦斯检查员要将检查结果及时记人瓦斯检查员手册,然后填人检查地点的瓦斯检查牌版上,并将检查结果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并由班组长或带班班组长在瓦斯检查员手册上签字。


12、瓦斯检查员还应对沿途的通风设施、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13、巡回检查其他地点,具体操作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14、上井后,要根据瓦斯检查员手册填写的数据,填写瓦斯报表,做到“牌板”、“手册”、“班报”三对口。


15、井下需要电焊、气焊、喷灯焊时的瓦斯检查,符按照编制的安全措施执行。


16、将仪器清理干净,收好备用。


17、交接班要在指定地点进行,交清当班情况。


 


 


瓦斯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通风瓦斯管理制度,对违章作业者有权制止。


2、按要求对工作面和规定地点进行检查,认真掌握瓦斯浓度,与放炮员共同招待放炮前后检查瓦斯制度,及时填好记录表。


3、发现作业地点瓦斯超限、水害、片帮等重大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告领导。


4、负责井筒通风设备(如风机、风筒等)的检查和管理工作,如发现通风设施受到破坏,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


5、爱护瓦斯鉴定器,并经常检查,核对精确程度。


6、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交接班制度。


 


 


井下电气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凡井下电工必须熟悉井下电气作业安全规程,并受过触电急救、人工呼吸的培训。


2、井下电工必须熟悉井下采掘各巷道系统、通风系统,熟悉所辖区域的供电系统。


3、按规定经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有关专业培训的人员才能独立从事工作。


二、停送电工作


停送电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1、 6 千伏高压停送电必须坚持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其办法与地面高压停送电制度相同。


2、 6 千伏高压停送电工作票由机运科电气负责人签发,并以调度室同意,做好区域人员撤离,排放瓦斯安全工作后,方能执行。


3、高压停、送电操作,必须执行二人作业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事故情况下可由一人操作。


4、660V 以下电压的整个系统停、送电,由停、送电单位书面申请,由机运科电气负责人同意签字,经调度室做好安排后,由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负责。


5、采区变电所低压分路开关停送电,由维修单位或维修人员直接向调度室报告,经同意后即可操作。


6、“三专”电气设备停电,一般情况必须提前一天向机运科报告,经机运科同意,调度室安排后,第二天才能实行。在有故障情况下,可先停电,但停电后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报告。


7、操作千伏级以上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必须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8、停电后,必须验电,闭锁挂牌,并留有专人守护后,方能从事工作。


9、掘进区域停电后,送电程序按排放瓦斯规定执行。


10、停电时,必须先停负荷,后停主线路,以免造成跑车及掘进瓦斯积聚来上及撤人的事故。


三、电器检修


1、电器检修必须熟悉电器原理图及接线图,准确做出事故定性判定。


2、电器、电缆漏电事故,有低压选择性漏电保护的采区变电所应跳控制的分路开关无低压选漏保护的采区变电所应跳低压总馈,此时应根据保护方式以判别漏电线路。


3、电器、电缆、开关负方短路,一般引起磁力开关烧断熔断器或分路开关跳闸。或开关电机综合保护动作。可根据熔断器熔断开关、跳闸分路开关及电机综保的负方寻找短路点。


4、电机故障可根据电机发热程度,接线室内气味,电气绝缘程度等判定是否烧毁,电压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缺相,是否过负荷等判定故障。


5、变压器可根据油位、温度、输入输出是否平衡,有无异响等现象判定事故。


6、高压开关可根据合闸动触头是否顺利插入静触头,机构是否打滑,输入是否缺相,隔离刀闸是否接触良好等判定故障。


7、电煤钻综保等电气可根据本身的指示判定故障性质。


8、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故程度,可就地检修或更换设备、线路。


9、设备检修后,应测试绝缘,清理工具,防爆面处理,检查失爆后,方可通电试车。


10、设备检查上能直接发现故障需用摇表检查时,应根据瓦斯浓度按规定执行(瓦斯浓度1%以下)。需带电测试时,应拟定专门措施,经机运科批准后才能实施。


11、所修设备主方必须停电,严禁带电检修。


四、电气试验、检查


1、检漏继电器必须每天试验一次。试验时,对“三专”电器,应先合上试验开关,然后试验。其它低压系统,也应视绞车等突然停电会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电器未开动时,方能试验。


2、远方漏电试验应按照低压供电系统和试验规程选择试验点,制定专门措施,由主管部门组织专门人员进行。


3、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48.条、第449 条、第450 条和第451 条的规定。


4、井下电气的日常检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井下电气线路每天、每区域必须派专人进行巡检。巡检下述内容:


⑴电器、电缆失爆检查。


⑵电缆悬挂是否符合规定。


⑶各接地极、接地线是否损坏,是否符合规定。


⑷各电器温度、声音是否正常。


⑸各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整定值是否与吊牌值相符合。


五、电器安装


1、采区变电所和采区工作面新安装时,安装人员必须熟悉设计的供电系统图及安装区域巷道。


2、安装前应按标准化要求验收采区变电所硐室是否合格,巷道有无电缆挂钩等安装条件是否具备。


3、安装前应按质量标准检修、试验电器和电缆,并按防爆标准验收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入井安装。


4、安装中如无与设计图纸相符合的电器、电缆,安装人员上得擅自修改图纸,经设计人员同意并重新计算整定后,方能实施。


5、采区变电所安装后,经主管部门验收批准送电,方能投入使用。任何人上得擅自命令送电。


6、零时拆搭火的电器设备,由主管部门出具搭火通知后,施工单位才能实施。


井下电气工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井下电气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对井下电气安全负技术责任。


2、负责编制本矿井下电气安全规划,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兑现。保证井下电气达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一坚持”消灭失爆。


3、认真做好质量标准化工作,经常检查各区、科的井下电气管理和设备状况,把好安全质量关,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向领导汇报。


4、负责井下电气管理人员、井下电工、司机的安全技术学习、培训和考核工作。


5、召开全矿井下电气事故分析会,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提出防范措施。


6、定期总结井下电气安全情况,上报资料报表。


7、编制井下电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领导批准后,负责贯彻执行。


8、直接领导井下电气安全组,审批井下安全供电,对井下电气三套保护,风电闭锁等安全设施,要制订切实可行的管理维护规定,并组织调试、整定,保证完好齐全,安全可靠。


 


 


安全检查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安全员进入工作面后,必须首先组织瓦检员、班组长进行“三位一体”的开工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确认工作面无任何问题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2、安全检查员的检查路线必须包括跟班区域的所有地点,不留死角。


3、安全员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⑴工作面顶板支护情况及顶板动态情况;


⑵工作面各种设备的运转情况;


⑶工作面的爆破管理及火工品的使用情况;


⑷瓦斯、煤尘以及有害气体的防治工作;


⑸工作面的工程质量管理;


⑹巷道维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⑺通风系统的管理;


⑻矿井水灾、火灾、冒顶等事故灾害的防治管理;


⑼机电运输的安全管理。


4、安全检查员应及时帮助被检查队组解决问题,消灭安全隐患。


5、安全检查员在发现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的重大隐患,要立即令其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坚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6、属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人为造成的隐患,应当面追究责任,令其整改。


7、对于已进行停止作业进行整改的,要做到停工、整改、搞好,并及时回头进行复查。


8、安全检查员必须做到跟班作业,与队组职工同上同下,工作面现场安全管理必须紧盯不放,帮助想办法定措施督促整改,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9、对于有疑难问题的应及时向領导汇报,不能悬而不决,影响生产。


安全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法令,认真学习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准,加强自身建设。


2、经常及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处理。


3、坚持原则,对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和事,决不姑息,敢于阻止和教育。


4、对安全设施的配置提出合理意见,提交项目经理解决,如得不到解决,应责令暂停施工,报公司处理。


5、安全员有权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进行监督,对违纪者进行处罚,对安全先进者上报公司奖励。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及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上报公司。


7、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工作的管理。


 


 


提升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严禁喝酒,接班后严禁睡觉、看书、打闹、打手机。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生产和凿井用主要提升机必须配有正、副司机,每班不得少于2人(不包括实习期内的司机)。实习司机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护,方准进行操作。


3、提升机司机应遵守以下安全守则: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进行一次空负荷试车(连续作业除外)和每班应进行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2)禁止超负荷运行(电流不超限)。


(3)非紧急情况运行中不得使用保险闸。


(4)斜井提升矿车脱轨时,禁止用绞车牵引复轨。


(5)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


(6)司机不得随意变更继电器整定值和安全装置整定值。


(7)检修后必须试车,并按规定做过卷、松绳保护等项试验。


(8)操作高压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9)维修人员进入滚筒工作前,应落下保险闸,锁住绞车滚筒,切断电源,并在闸把上,并挂上“滚筒内有人工作,禁止动车”警示牌。工作完毕后,摘除警示牌,并应缓慢起动。


(10)操作滚筒离合时,应严格遵守离合的“分”、“合”操作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11)停车期间,司机离开操作位置时必须做到:


①将安全闸手把移至施闸位置:


②主令控制器手把置于中间“0”位;


③切断控制回路电源;


④取下控制器钥匙并挂警示牌。


4、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做到:


(1)不得无信号动车。


(2)当所收信号不清或有疑问时,应立即用电话与井口信号工联系,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3)接到信号因故未能执行时,应通知井口信号工,原信号作废,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4)司机不得擅自动车,若因故需要动车时,应与信号工联系,按信号执行。


(5)若因检修需要动车时,应事先通知信号工,并经信号工同意,完毕后再通知信号工。


5、提升机司机应遵守以下操作纪律:


(1)司机操作时应精神集中,手不准离开手把,严禁与他人闲谈,开车后不得再打电话。司机不允许连班顶岗。


(2) 操作期间禁止吸烟,不得离开操作台及做其他与操作无关的事,操作台上不得放与操作无关的物品。


(3) 司机应轮换操作,每人连续操作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操作未结束前,禁止换人。因身体骤感不适,不能坚持操作时,可中途停车,并与井口信号工联系,由另一名司机代替。


(4) 对监护司机的示警性喊话,禁止对答。


6、擦轮提升绞车司机应随时注意检查钢丝绳有无滑动现象,保证防打滑保护装置安全可靠运行。


二、操作准备


1、司机接班后应作下列检查:


(1) 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连接件应齐全、牢固。


(2) 联轴器间隙应符合规定,防护罩应牢固可靠。


(3) 轴承润滑油油质应符合要求,油量适当,油环转动灵活平稳;强迫润滑系统的泵站、管路完好可靠,无渗油和漏油现象


(4) 各种保护装置及电气闭锁,必须完整无损;试验过卷、松绳、脚踏紧急制动、闸瓦磨损、油压系统或风压系统的过压和欠压保护,声光信号和警铃都必须灵敏可靠。


(5) 制动系统中,闸瓦、闸路表面应清洁无油污,液压站油泵运转应正常,各电磁阀动作灵活可靠,位置正确;油压或风压系统运行正常。液压站(或蓄能器)油量油质正常。


(6) 离合器油缸和盘式制动器不漏油,特别是不能污染闸路表面。


(7) 离合器位置正常,闭锁到位。


(8) 各种仪表指示应准确,信号系统应正常。


(9) 数控绞车司机应检查计算机是否工作正常,操作员站、数字及模拟深度指示器显示应正确。


(10)检查钢丝绳的排列情况及衬板、绳槽的磨损情况。


(11)冬季室外结冰期间,要检查钢丝绳、绳槽等部位,防止结冰引起钢丝绳打滑、脱槽。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向当班领导汇报。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常开车。


2、提升机起动前应做以下工作:


(1)起动辅助设备:


① 起动液压站或制动油泵或空压机;


② 起动冷却水泵或风机


③ 起动润滑油泵;


④ 起动直流发电机组或给可控硅柜送电(直流提升机);


⑤ 做好动力制动直流电源的供电准备(对动力制动系统);


⑥ 起动低频机组或给可控硅柜送电(对低频制动系统)。


(2)观察电压表、风压表或油压表、电流表等指示是否准确、正常。


(3)司机台各手柄、旋钮置于正常位置。


三、操作顺序


1、在一般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1) 启动:开动辅助设备一收到开车信号。确定提升方向一松开保险闸一打开工作闸一操作主令开关一开始启动—一均匀加速—一达到正常速度,进入正常运行。


(2) 停机:到达减速位置一操作主令开关一开始减速施闸制动一停车。数控绞车自动运行按其说明书规定执行。


四、正常操作


1、条提升机的启动与运行:


(1)启动顺序:


① 接到开车信号后,将保险闸移至松开位置(指保险闸施闸时);


② 根据信号及深度指示器所显示的容器位置,确定提升方向,操作工作闸至松开位置,同时将主令控制器推至第一步,开始启动;


③ 根据绞车启动电流变化情况,操作主令控制器,使提升机均匀加速至规定速度,达到正常运转。


(2)提升机在启动和运行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观察以下情况:


① 电流、电压、油压、风压等各指示仪表的读数应符合规定;


② 深度指示器指针位置和移动速度应正确;


③ 信号盘上的各信号变化情况;


④ 各运转部位的声响应正常,无异常震动;


⑤ 各保护装置的声光显示应正常;


⑥ 钢丝绳有无异常跳动,电流表指针有无异常摆动。


2、提升机正常减速与停车:


(1)根据深度指示器指示位置或警铃示警及时减速。


① 将主令控制器拉(或推)至“0”位


② 用工作闸点动施闸,按要求及时准确减速;


③ 对有动力制动或低频制动的提升机要注意观察,使制动电源正常投入,确保提升机正常减速;


(2)根据终点信号,及时用工作闸准确停车,防止过卷。


3、提升机司机应进行班中巡回检查:


(1)巡回检查一般为每小时1次。


(2)巡回检查要按主管部门规定的检查路线和检查内容依次逐项检查,不得遗漏。巡回检查的重点是安全保护系统。


(3)在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① 司机能处理的应立即处理;


② 司机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并通知维修工及时处理;


③ 对不会立即产生危害的问题要进行边疆跟踪观察,监视其发展情况;


④ 所有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经过,必须认真填入运行日志。


五、特殊操作


1、进行特殊吊运时,井筒信号工必须将吊运的物件名称、尺寸和重量通知提升机值班司机,提升机的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罐笼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运送其他爆炸材料时,不得超过4m/s。


(2) 使用吊桶运送任何爆炸材料时,其速度不得超过1米


(3) 进行以上两项运送,在启动和停止提升机时,不得使罐笼或吊桶发生震动。


(4) 吊运特殊大型设备(物品)及长材料时,其运行速度一般不应超过1米/秒。


(5) 人工验绳的速度,一般不大于0.3m/s。


(6) 因检修井筒装备或处理事故,人员需站在提升容器顶上


工作时,其提升容器的运行速度一般为0.3~O.5m/s。


2、提升机运行过程中的事故停车:


(1)运行中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应立即断电,用工作闸制


动进行中途停车:


①电流过大,加速太慢,起动不起来,或电流变化异常;


②运转部位发出异响;


③出现情况不明的意外信号;


④过减速点不能正常减速;


⑤保护装置不起作用,不得不中途停车时;


⑥出现其他必须立即停车的不正常现象。


(2)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断电,使用保险闸


进行紧急停车:


①工作闸操作失灵;


②接到紧急停车信号;


③接近正常停车位置,不能正常减速;


④绞车主要部件失灵,或出现严重故障必须紧急停车时;


⑤保护装置失效,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时;


⑥出现其他必须紧急停车的故障。


(3)缠绕式提升机,在运行中出现松绳现象时应及时减速,如继续松绳时,应及时停车后反转,将已松出的绳缠紧后停车。


(4)事故停车后的注意事项:


①出现上述(1)、(2)、(3)项情况之一停车后,应立即上报矿调度或有关部门,通知维修工处理,事后将故障及处理情况认真填入运行日志;


② 行中发生事故,在故障原因未查清和消除前,禁止动车。原因查清后,故障未能全部处理完毕,但已能暂时恢复运行,经矿调度或有关部门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以恢复运行.将提升容器升降至终点位置,完成本勾提升行程后,再停车继续处理:


③ 钢丝绳如遭受卡罐或紧急停车等原因引起的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对钢丝绳和提升机有关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恢复运行。否则应按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重新恢复运行;


④ 因电源停电停车时,应立即断开总开关,将主令控制器手把放至“0”位。常用闸、保险闸手柄置于施闸位置;


⑤ 过卷停车时,如未发生故障,经与井口信号工联系,维修电工将过卷开关复位后,可返回提升容器,恢复提升,但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填写运行日志。


⑥ 在设备检修及处理事故期间,司机应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提升机房,检修需要动车时,须由专人指挥。


3、双滚筒提升机的对绳操作:


(1) 对绳前,必须将两钩提升容器卸空,并将活滚筒侧容器放到井底。


(2) 对绳时,必须先将活滚筒固定好,方可打开离合器。


(3) 每次对绳时,应对活滚筒套注油后再进行对绳。


(4) 在合离合器前,应进行对齿,并在齿上加油后,再合离合器。


(5) 离合器啮合过紧,退不出或合不进时,可以送电,使死滚筒少许转动后再退(合),不得硬打,以防损坏离合器。


(6) 对绳期间,严禁单钩提升或下放。


(7) 对绳结束后检查液压系统,各电磁阀和离合油缸位置应准确,并要进行空载运行,确认无误时方能正常提升。


4、条在进行下列特殊提升任务时,必须由正司机进行操作、副司机负责监护。


(1) 在交接班升降人员时。


(2) 运送雷管、炸药等危险品时。


(3) 吊运特殊大型设备及器材等。


(4) 在进行井筒内检修任务时。


5、监护司机的职责:


(1) 监护操作司机按提升人员和下放重物的规定速度操作


(2) 必要时及时提醒操作司机进行减速、制动和停车。


(3) 出现应紧急停车而操作司机未操作时,监护司机可认真检查操作保险闸把或紧急停车按钮执行紧急停车。


六、收尾工作


1、在检修及处理事故后,司机会同检修工认真检查


验收,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搞好设备及机房内外环境卫生,并将工具、备品


排列整齐和清点。


3、按有关规定,认真填好各种记录。


 


 


主提升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做到一人开车一人监护,确保安全,完成当班提升任务。


2、集中思想,谨慎操作,在操作中,严格执行“三不开”,“五注意”,如有异常立即停车,汇报检查处理。


3、加强责任心,对机械、电气每小时进行全面检查一次。


4、当班人员必须搞好室内卫生,经常擦试设备,做到设备整洁。


5、司机必须经考核合格,取得司机合格证,持证上岗。


6、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杜绝因误操作造成安全事故。


7、绞车司机应熟悉本职业务,钻研技术,做到“三知四会”和“五严”。


8、绞车运行中出现漏油现象,应立即处 理,处理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液洒落在地,污染环境。


9、擦洗设备与检修过程中的棉纱及其他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处理。


10、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按信号开车,在未听清信号用途时,严禁开车。


11、加强对绞车的检修与保养工作,降低噪音污染。


 


 


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爆破前的准备工作


1、爆破材料的运送与存放:


(1) 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 领取的电雷管和炸药应分别装在不同的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破材料后须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 携带爆破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4) 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破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5) 严禁用刮板输送机或胶带输送机运送爆破材料。


(6) 爆炸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炸药、雷管仍应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


(7) 爆炸材料箱要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并离开电气设备和电线、电缆。


(8) 爆炸材料箱,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


(9) 爆破前需准备好够全断面一次爆破用的起爆药卷和炮泥以及装满水的水炮泥,并整齐放置在符合规定的地点。


2、检查发爆器与爆破母线。发爆器要完好可靠,电压符合要求;爆破母线长度符合规定,并无断头和短路,绝缘包皮有损伤处应进行处理。


3、准备好炮棍、岩(煤)粉掏勺或吹眼器等爆破器具。


二、操作步骤


1装配起爆药卷:


(1) 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电雷管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末端裸露部分扭结成短路。


(2) 电雷管由药卷的顶部装入。用木或竹制的炮针在药卷顶端中心扎略大于雷管直径的孔眼,然后将电雷管全部插入孔眼,并将脚线在药卷上套一个扣。剩余脚线应全部缠绕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


(3) 每个药卷内插放一个电雷管。


(4) 硬化的硝酸铵类炸药,在使用前用手揉松,使其不成块状。不得将药包纸或防潮剂损坏。禁止使用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5) 装配好的起爆药卷要整齐摆放在爆炸材料箱内或其附近符合规定的安全地点,并且点清数量、掩盖好,不得丢失,不准随地乱放。


2、装药前验孔、检查瓦斯及支护:


(1) 爆破工在装药前,应用炮棍插入炮眼,检验每一个炮眼的角度、深度、方向及眼内的情况,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必须处理。


(2) 瓦斯检查员对迎头附近20m范围内风流进行第一次瓦斯检查。瓦斯含量符合规定时方准装药,否则必须采取措施处理。


(3) 爆破工或班组长负责对工作面附近20m巷道内洒水降尘。


(4) 由班组长负责、爆破工监督,对框式支护巷道迎头10m范围内支架进行联锁、加固,保证支架顶帮刹紧背实、齐全完好。对钢筋树脂锚杆支护巷道迎头10m范围内的锚杆螺母二次补拧,不低于100N.M。


(5) 爆破工、班组长及瓦斯检查员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装药:


(1) 用压风或掏勺将炮眼内的煤(岩)粉清除干净。


(2) 爆破工必须依照作业规程中的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各号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各炮眼的雷管段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合。


(3) 反向起爆的起爆药卷应先装,正向起爆的起爆药卷应后装。


(4) 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拿木制或竹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不得冲撞或捣实,用力要均匀,使药卷彼此密接。


4、封泥:


(1) 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封泥的长度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2) 封泥的装填结构是:紧靠药卷段填上30-40mm的炮泥,然后按作业规程的规定的数量装填水炮泥,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炮泥。


(3) 装填炮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轻轻捣实。


5、母线敷设与连线:


(1) 爆破母线必须符合包准,禁止用钢轨、金属管、电缆等导体当作回路或母线使用。


(2) 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等线的下方,并保持0.3m以上的间距。


(3) 爆破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其两端头在与脚线、发爆器连接前必须扭结成短路。


(4) 爆破母线的敷设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5) 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必须随用随挂、用后盘收,以免发生误接爆破母线,严禁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6) 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连线方式进行连线。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雷管脚线与母线的连接由爆破工操作;所有接头都必须悬空,不得与任何物体接触。


6、爆破前检查瓦斯:


在连线爆破前,必须对距迎头20m范围内的风流进行第二次瓦斯检查。瓦斯含量符合规定时方准连线爆破,否则必须采取措施处理至符合规定。


7、设置警戒线:


(1) 班组长必须亲自安排专人在作业规程规定的各警戒岗点担任警戒。


(2) 各警戒岗点除站岗人员外,还要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3) 起爆前工作面所有人员都要撤至警戒岗点以外的安全地点,并由班组长清点人数。


8、爆破:


(1) 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2) 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到电爆网络全电阻检查。严禁用起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络是否导通。


(3) 爆破前,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4) 爆破工接到班组长的爆破命令后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入放炮操作位置,随即发出爆破警号。


(5) 爆破工将爆破母线与起爆器相接,并将起爆器钥匙插入发爆器。转至充电位置。


(6) 发爆器指示灯亮稳定后,将发爆器手把转至放炮位置放炮。


(7) 电雷管起爆后,必须立即将起爆器钥匙拔出,摘掉爆破母线并扭结成短路。发爆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起爆器接线盒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或电力起爆器接线盒内。


9、爆破后检查瓦斯、顶板支护:


(1) 爆破后,待工作面炮烟被吹散,班组长、爆破工、瓦斯检查员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由外向里顺序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2) 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方可开动电气设备。


(3) 检查工作面爆破情况,并找除悬矸危岩。


10、拒爆、残爆的处理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三、操作注意事项


1、爆破工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爆破器材领、销、退等管理制度。


2、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雷管、不同种类的炸药不得混用。


3、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4、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应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应拽脚线。


5、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6、装配起爆器药卷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炸材料箱附近地点进行。


7、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8、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以及折断电雷管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9、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10、无论采用何种起爆方式,起爆药卷都应装在装药柱的一端,不得将起爆药卷夹在两药卷中间。


11、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12、在有瓦斯突出的掘进工作面中,所有不装药的炮眼都应用封泥充满填实。


13、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14、严禁放糊炮、明炮、或短母线爆破。


1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装药:


(1) 掘进迎头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支架损坏,架设不牢,支护不齐全。


(2) 装药地点20m以内,有未清除和撤出的煤、矸、矿车及机电设备,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


(3) 装药地点20m以内煤尘堆集或飞扬时。


(4) 装药地点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5) 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炮眼出现塌陷、裂缝,有压力水,显著瓦斯涌出等情况。


(6) 工作面风量不足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


(7) 炮眼内煤(岩)粉末清除干净时。


(8) 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9) 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10)发现拒爆未处理时。


四、收尾工作


1、爆破结束以后,爆破工要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解除警戒岗哨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2、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遇特殊情况时,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3、爆破工作完成后,应将爆破母线、发爆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收拾整理好。


4、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好消耗单,在核清领取数量与使用及剩余的数量相符后,经班组长签字,当班剩余爆炸材料要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私藏爆炸材料。


5、升井后,要将发爆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交回规定的存放处。


 


 


 


爆破工岗位责任制


1、放炮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领取的雷管及炸药分别装在不同的坚实非金属容器里。


3、领到爆破材料后必须直接运送至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4、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应由放炮员或在放炮员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5、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期间严禁携带爆破材料沿井筒上下。


6、严禁其他人员同爆破材料同乘一罐,并且雷管同炸药不得同乘一罐。


7、爆破材料运送至工作地点后,炸药雷管仍应当分开存放在专用爆破材料箱内,爆破材料箱运至工作地点后,爆破箱应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8、爆破箱钥匙应由放炮员亲自携带。


9、药物与连线要严格按照施工的爆破图表执行。


10、放炮后,应检查放炮情况出现瞎炮立即按《煤矿安全规程》进行处理。


11、剩余爆破材料严格按照《爆破材领退制度》及时退还火药库。


防突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入井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1、入井前,必须对所需拾的仪器、仪表、工具等进行全面检查格校正,以满足测试要求。


2、测试前,应明确记录负责人、参数测定负责人,以保证测试结果准确可靠。


二、WTC型瓦斯突出预测仪测试参数的具体操作


1、使用人WTC型瓦斯突出预测仪测定煤层突出危险指标K1值和钻粉量时的操作:


(1)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按说明书要求将仪器充足电、并试操作一遍,确认无问题后,才准带仪器下井工作;到达现场后,仪器放置要平稳,人员分工明确。


(2)具体操作如下:


接通电源,预热约10分钟,并将仪器调零;


向仪器内输入K1值和Smax(钻屑量)的临界指标数据,或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规定输入其临界值;


在煤层内选择好钻孔位置,用电煤钻打眼,钻孔孔径42毫米,打钻速度控制在1米/分左右。按要求每钻进一定深度测定K1值和钻粉量;


测定时,用1—3毫米的筛子筛取煤样,将筛好的煤样倒入煤样罐,盖好罐盖,打开盖上排气开关,同时记录时间。1—2分钟后,扭紧排气开关,同时按下采样键,仪器即进入自动测量阶段;


5分钟后,输入取样时间数据,按监控键,再输入钻孔长度数据,再按监控键,则仪器计算并显示K1值。然后倒掉煤样,再进行下一个煤样的测定;


全部煤样的K1值测完后,按预报键,输入Smax值,再按监控键,仪器将自动显示突出危险性等级;


井下全部煤样测完后,按仪器说明书规定的方法关机;


 仪器带上井后,在断电的情况下,将微型打印机和WTC仪器联接好,接通电源,按仪器上的打印键,打印机将自动打印出全部测试数据和预测结果。


(3)操作时注意事项有:


应严格按说明书进行操作。,不能随意打开主机盖;

仪器长期不用时(30天以上),必须每30天充一次电;

必须对每次测定结果作系统整理、分析,并将测定结果及时送交领导审阅。应注意观察突出前征兆及地质构造区煤层的地质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加以素描;


操作人员在井下工作时应携带自救器,做好自主保安。


三、MD-2瓦斯解吸仪测定时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打开两通旋塞,然后将已采煤样的煤样瓶迅速放入解吸室中,拧紧解吸室上盖,打开三通旋塞,使解吸室与水柱计和大气均连通,煤样处于暴露状态;


当煤样暴露时间为3min时,迅速逆时针方向旋转三通旋塞捏手,使解吸室与大气隔绝,仅与水注计连通,开始进行解吸测定,并重新开始计时;


每隔1min记录下解吸仪水柱计压差,连续测定10min;

钻屑解吸指标为测定开始后第2min末解吸仪水柱计压差读数,该指标直接从解吸仪水柱计上读取。


具体操作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测定钻屑量时,应做到每米段推、拉钻杆的次数基本相同,以减小测试误差;


施工中,随时观测煤壁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如突出、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作业地点应挂一台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只有瓦斯深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才能工作。


四、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


1、在任何防突措施实施前防突工必须掌握防突措施的要求,熟悉施工作业规程,掌握施工区域的通风系统和避突路线。


2、防突工应经常下井检查施工区域压风自救装置,使其能正常工作,并检查现场防突措施的执行进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由于地质条件或其它原因不能执行所规定的防突措施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向领导汇报。


4、采用远距离放炮时,远距离放炮地点应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的避难所内,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300米;放炮时,必须停电撤人,设置警戒;放炮员操纵放炮的地点,应配备急救袋或自救器;放炮30分钟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


5、突出的煤应及时清理,以防煤炭自燃引起爆炸。清理突出的煤时,必须按防止再次发生事故的防护措施进行。


6、对突出的孔洞,应充填接顶,并应及时砌碹或注浆封闭孔洞,以防止自然发火。


7、进入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佩戴隔离式自救器及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五、突出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每次突出发生后,必须进行现场调查,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要求作好详细记录、收集有关资料:


记录突出时间、突出地点、距地表垂深、巷道名称、支护情况、煤层特征、地质构造及邻近层开采情况等。


调查突出前的预兆、突出前及突出当时发生的过程,突出后特征及支架破坏情况等,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调查突出前瓦斯压力大小、正常时瓦斯深度及突出后瓦斯涌出情况,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绘制突出地点通风系统示意图、处煤层剖面图及煤岩柱状图。


调查突出前所采取防突措施,并附施工图,向有关领导汇报。


填写突出记录卡,记录卡片数据应准确,附图应清晰、并注明有主要尺寸。


强度大于500吨的突出,必须填写专题调查报告。


六、做好防突日常管理工作,协助防突技术员建立“四图版、四台帐、和一卡片”四图板即瓦斯地质图版、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动态图版、保护层与保护层关系图版、现场防突工图版。四台帐即突出煤层实际考察的基本参数台帐、煤柱台帐、瓦斯抽放台帐、防突设备仪表使用及完好台帐。一卡片即发生突出后的煤与瓦斯突出卡片。


七、每年应对全年的突出记录卡片进行整理填写。


四、防突工操作规程(二)


(一)一般规定


区域、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工作面防突措施的实施,实施防突措施后的效果检验。


现场收集各种与防突有关的瓦斯地质资料。


发生突出后及时到现场收集突出资料,并填写突出卡片。


按要求在采掘工作面采取煤样测定各种有关防突参数。


对煤的破坏类型进行分类,能分别判断各煤层受破坏的程度。


熟练掌握突出的“无声预兆”和“有声预兆”及本矿井突出的规律和特点,准确判断事故险情,及时撤离现场人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严格执行防突措施及检查安全防护措施的现场实情况。


使用和保护防突测试仪器仪表和收集防突资料所用的防突工具。


建立防突资料台帐和填制防突报表。


反馈准确的现场防突信息资料和提供准确的现场防突参数和资料。


(二)入井前的准备工作


每次入井前,接受防突组长的工作安排,明确当班的工作任务、要求和注意事项。


必须学习所到防突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和防突措施,了解和熟悉本防突工作面实施的防突措施和有关要求。未学习其防突措施不得入井参与实施防突措施。


必须检查好当班所需的防突测试的各种仪器仪表及地质罗盘、皮尺、记录本、瓦斯检查仪等是否完好。


用“钻屑指标法”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在进入突出危险工作面收集资料或进入发生突出的地点收集突出的各项种资料时,不得一人单独进行,必须有2人及其以上的人员同时进入并相互配合才能进行


(三)防突措施施工注意事项


1、施工前检查


1)现场实施防突措施前,必须清点防突措施规定的现场所有人员(如安全员、瓦检员、现场跟班人员、打钻工等)是否到位。


2)现场实施防突措施前,必须检查作业地点的瓦斯是否符合规定,支护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避灾路线是否畅通等,只有在上述各项均符合规程和措施的要求后才准施工。


3)采掘工作面实施防突措施前,要先测量掘进面迎头(采煤工作面煤壁)与防突基点的距离,然后按突控牌板的距离校核已掘(采)距离是否与现场吻合。发现超掘(采)现象必须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开孔定位和挂孔


1)开孔定位


防突钻孔施工前,按防突措施要求定好开孔点的位置(距巷道上下左右的距离或煤层顶底板的距离)和孔点的方位及倾角。


2)挂孔


在巷道内没有金属物体或金属物体不多的情况下,用地质罗盘定出钻孔的方位和倾角。但在物体或电缆较多影响地质罗盘挂孔准确性时,可采用绳线几何法确定钻孔的方位。


3、防突钻孔施工中注意事项


1)防措施钻孔施工过程中,随时检查瓦斯变化情况,观察钻孔钻进时的喷孔、卡钻、顶钻等异常情况,并测量好钻孔出现异常情况的位置距离。观察施工地点的煤壁片帮、抽冒、响煤炮等异常情况。一旦出现事故预兆,立即撤退现场所有人员。


2)各种钻孔施工结束后,必须校核竣工钻孔的方位和倾角,测量钻孔长度(以退钻杆数量为依据)。


3)防突措施钻孔施工结束后,检查瓦斯变化情况,收集各钻孔开孔位置、煤壁煤层倾角、煤层厚度、煤层各分层厚度及破坏类型,若有地质构造出现,并收集构造产状和形态。


 


防突工岗位责任制


一、一般规定

1、瓦斯突出工应由在矿井从事采掘工作不少于3年,并经过防突知识培训不得少于1个月,矿务局对防突人员要年审考核,合格者上岗。

2、瓦斯防突工应熟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防治内容,负责有关参数的测定,掌握防突技术措施的施工要求以及收集与整理测定的突出参数。


二、入井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1、入井前,必须对所需携带的仪器、仪表、工具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校正,以满足测试要求。

2、测定瓦斯涌出初速度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在掘进工作面软分层中,靠近巷道两帮各打一个平行于巷道掘进方向,直径42㎜,深3.5㎜的钻孔; 

   (2)用专门的封孔器封孔,封孔后测量室长度为0.5m; 

    (3)钻孔瓦斯斯涌出初速度的测定必须在打完钻后2min内完成。


具体操作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测定钻屑时,应做到每米段推、拉钻杆次数基本相同,减少测定误差;


(2)将电源送到工作面作业点,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和防爆检查。


(3)测试前,应明确记录负责人,参数测定负责人,以保证测试结果准确可靠。


三、测试参数的具体操作


1、施工中,随时观测煤壁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如突出、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2、作业地点应挂一台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才能工作。


四、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


1、在任何防突措施实施前,瓦斯防突工必须掌握防突措施的要求,熟悉施工作业规程,熟悉施工区域的通风系统和避灾路线。


2、瓦斯防突工应经常下井检查施工区域压风自救装置,使其能正常工作,并检查现场防突措施的执行进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由于地质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执行所规定的防突措施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采用远距离爆破时,远距离爆破地点应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的避难所内,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小于300m;爆破时,必须停电撤人,设置警戒;爆破工操纵爆破的地点,应配备急救袋或自救器;爆破30min后,班长、瓦检员、爆破工三人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


5、突出的煤应及时清理,以防煤炭自燃引起爆炸。清理突出的煤时,必须按制定清煤的防护措施进行。


6、对突出的孔洞,应充填接顶,并应及时砌碹或注浆封闭孔洞,以防止自然发火。


7、进入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佩戴隔离式自救器及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五、突出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每次突出发生后,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现场调查,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要求做好详细记录,收集有关资料:


1、记录突出时间、突出地点、距地表垂深、巷道名称、支护情况、煤层特征、地质构造及邻近层开采情况等。


2、调查突出前的预兆,突出前及突出当时发生的过程,突出后的特征及支架破坏情况等。


3、调查突出前瓦斯压力大小,正常瓦斯浓度及突出后瓦斯涌出情况。


4、绘制突出地点通风系统示意图、突出处煤层剖视图及煤岩柱状图。


5、调查突出前所采取的防突措施,并附施工图。

6、填写突出记录卡,记录卡片数字应准确,附图应清晰,并注明主要尺寸。


7、每次突出都必须填写专题调查报告。


8、为了做好防突日常管理工作,应建立“四图”、“四台账”和“一卡片”。


(1)“四图”:即瓦斯地质图、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平面图、保护层与被保护层关系图、现场防突施工图。


(2)“四台账”:即突出煤层测试突出参数台账,突出煤层化验参数台账,煤层瓦斯压力、含量台账,防突设备仪表使用及完好台账。


(3)“一卡片”:即发生突出后的煤与瓦斯突出卡片。


第17条:每年应对全年的突出记录卡片进行整理,为系统总结提供素材。




 


煤矿采煤机(掘进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采煤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采煤机开动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检查各部位零件是否齐全,螺丝是否紧固,截齿是否齐全、锋利、固定牢固,滑靴是否平稳与溜槽接触是否正常。


(2)检查各操纵阀、控制阀按钮、旋钮手把等是否灵活可靠。


(3)检查各部油位是否达到要求,有无渗、漏现象,电缆、电缆拖移装置和水管有无被挤、卡、扭断现象和破损现象。


(4)牵引链松紧程度是否合格,链轮有无损坏以及咬链、跳牙现象。


(5)检查机器更换截齿时,必须将隔离开关手把、截割部离合器手把、换向手把到“零位”,关闭工作面输送机,方可进行检查、增添或更换截齿和进行其他检修工作。


(6)检查信号通讯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7)检查灭尘设施的效果是否可靠。


(8)在倾角较大的工作面,要检查防滑装置是否牢靠、完整。


(9)对刮板输送机的工作面的有关情况要全面检查,在安全无误情况下方可试车。


(10)在采煤机无故障、无障碍物、人员都在安全位置时,才允许对采煤机试运转,采煤机启动时应先送水后送电,停车时应先停电后停水,开车时先点动采煤机电动机,合上离合器手把使采煤机空转2—3分钟,在试转中要注意监听各部转动声音,各仪表是否正常,检查各种保护装置是否可靠后方可开机。


2、采煤机的启动操作程序


(1)打开采煤机、刮板输送机的“停止”按钮及“总停止”闭锁按钮的闭锁。


(2)把调速手把打到零位。


(3)合上隔离开关手把


(4)打开洒水阀门喷雾。


(5)发出开动采煤机信号,并检查煤壁附近有无障碍物。


(6)点动采煤机电动机,合上截割部离合器手把。


(7)发出开动输送机信号。


(8)输送机开动后,按采煤机“启动”按钮,使滚筒转起来。


(9)用摇臂调高手把将滚筒调到适当高度。


(10)转动调速手把使采煤机牵引割煤。


3、采煤机转动中的注意事项


(1)采煤机经试转,确认一切正常后,发出刮板输送机开车信号,待刮板输送机开起来后,方可开始牵引割煤。


(2)采煤机开始牵引割煤时,牵引速度从零开始逐渐增高,不得立即达到最高速度,在运转中,随时注意采煤机负荷情况,相应地调整牵引速度,防止采煤机和刮板输送机过负荷运行,并尽量使出煤量均匀。


(3)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掌握好采高,但采高的上限要小于支架的最大高度100毫米,下限要大于支架最小高度200—300毫米,顶底板要割平,避免出现台阶,要随时注意支架情况,防止割顶梁与顶网。


(4)采煤机正常工作中,司机要随时注意采煤机以上的刮板输送机内,发现有大块煤矸石或长木料等杂物,要立即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行,防止杂物进入采煤机底托架内。


(5)采煤机运行时,要随时注意运行前方刮板输送机各处联结情况,保证采煤机沿滑道顺利通过。


(6)采煤机工作过程中,司机要随时观察采煤机各部运行情况、各部温度、仪表指标、各部声音是否正常,截齿是否缺少,电缆拖移装置拖动是否顺利,冷却水量、水压是否正常等,严禁无水开车。


(7)采煤机运行中,要注意采煤机本身或刮板输送机及周围环境条件有无异常现象,如有立即停止采煤机和刮板输送机进行检查和处理。否则不准继续工作,如发现重大隐患或故障要尽快向跟班领导汇报。


(8)采煤机正常运行中,严禁扳动离合器手把、隔离开关手把,避免齿轮和机件受到损害。各部齿轮离合器的合理操作必须在停机时进行。


(9)采煤机在超载或牵引部超载时,应分析原因,必要时使滚筒脱离咬合,开机退出缺口,进行检查,不得在重载下割煤,采煤机不得带病运转。


(10)不宜长时连续工作,应每半小时放下2—3分钟,然后再继续工作。非紧急状态下不得使用紧急停车开关停机。

4、采煤机的停车


(1)停车时先把牵引速度降低到零,然后少许反向牵引,将滚筒内碎煤排净,并将牵引链放下。


(2)按下采煤机停止按钮,使采煤机停止运转后,半闭洒水截止阀停水,然后将所有的操作手把打到“零”位或断位置。

(3)下班或检修时,采煤机应停在安全可靠处,并将滚筒落在底板上,须将输送机闭锁。


(4)采煤机停止割煤、下班时间司机要按启动前的检查内容,对采煤机进行检查整理,并清理采煤机上的浮矸,保持采煤机的整洁。


5、紧急停车


遇到如下情况,使用采煤机停止按钮停车:


(1)机器工作中负荷过大,电动机堵转。


(2)机器内发生异响。


(3)电缆或水管出槽。


6、其他意外情况。


1、遇到如下情况使用“紧急”按钮停车。


(1)回采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溜槽内有大块矸石和煤块、木料将要顶住采煤机。


(2)电缆、水管出槽被输送机挂住。


(3)采煤机“停止”按钮失灵。


(4)其它意外事故。


7、其他


(1)禁止利用采煤机作牵引或用作顶推其他设备。


(2)维护电气设备部件时要执行井下电气安全作业规程。


(3)打开盖板时,排除采煤机故障,上方要搭棚,防止碎矸,碎煤及其他杂物进入油池,故障处理后,需要加油时,应使用专桶专油。


(4)在采煤机运行中外部停电造成停机后应按下停机按钮,扳动离合器手把。


 


二、掘进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掘进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2、必须坚持使用掘进机上所有的安全闭锁和保护装置,不得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不能随意调整液压系统、雾化系统各部的压力。


3、掘进机必须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的电器控制开关,专用工具必须由专职司机保管。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


4、在掘进机的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


5、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


6、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铲煤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


7、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兆帕,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兆帕;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兆帕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8、掘进机停止工作和交班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


9、检修掘进机时,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10、各种电器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手柄、按钮、指示仪表等要妥善保护,防止损坏、丢失。


11、机器必须配备正副两名司机,正司机负责操作,副司机负责监护。司机必须精神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委托无证人员操作。


12、切割头变速时,应首先切断截割电机电源,当其转速几乎为零时方可操作变速器手柄进行变速。严禁高速运转时变速。


13、司机工作时精神要集中,开机要平稳,看好方向线,并听从工作面人员指挥。前进时将铲煤板落下,后退时将铲煤板抬起。发现有冒顶预兆或危及人员安全时,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


14、接班后,司机应配合班组长认真检查工作面周围的围岩和支护、通风、瓦斯及掘进机周围情况,保证工作区域附近安全、整洁和无障碍物。


15、开机前,对机器必须进行以下检查:


(1)各操纵手把和按钮应齐全、灵活、可靠。


(2)机械、电气、液压系统,安全保护装置应正常可靠,零部件应完整无缺,各部连接螺丝应齐全、牢固。


(3)电器系统各连接装置的电缆卡子应齐全牢固,电缆吊挂整齐,无破损、挤压。


(4)液压管路、雾化系统管路的管接头应无破损、泄露,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将所用延长的电缆、水管沿工作面准备好,悬吊整齐,拖拉在掘进机后方的电缆和水管长度不得超过10米。


(5)减速器液压油箱的油位、油量应适当,无渗漏现象,并按技术要求给机器注油、润滑。


(6)转载胶带输送机应确保完好,托辊齐全。


(7)切割头截齿、齿座应完好,发现有掉齿或严重磨损不能使用时,必须断开掘进机电气控制回路开关,打开隔离开关,切断掘进机供电电源,并在顺槽开关箱上挂停电牌后再进行更换。


(8)装载爬爪、链轮要完好。刮板链垂度应合适,无断裂丢销现象,刮板齐全无损,应拧紧防松螺帽,防止刮板松动。转载机的胶带和接口无破裂,胶带松紧程度适当。


(9)履带、履带板、销轮、链轮保持完好,按规定调整好履带的松紧度。


(10)水雾化(喷雾)装置系统、冷却系统、照明应良好。水质、水压、流量应符合规定,喷水管路、喷嘴应畅通。


16、经检查确认机器运转正常并在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准合上电源总开关,按操作程序进行空载试运转,禁止带负荷启动。


17、开机前必须发出报警信号,合上隔离开关,按机器技术操作规定顺序起动。一般顺序是:液压泵----胶带转载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截割部。


18、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切割工作,根据不同性质的煤岩,确定最佳的切割方式。


19、岩石易破碎的,应在巷道断面的顶部开始掘进;断面为半煤岩的,应在煤岩结合处的煤层开始掘进。司机要按正确的截割循环方式操作,并注意以下事项:


(1)掘进半煤岩巷道时,应先截割煤,后截割岩石,即按先软后硬的程序。


(2)一般情况下,应从工作面的下部开始截割,首先切底掏槽。

(3)切割必须考虑煤岩的层理,切割头应沿层理方向移动,不应横断层理。


(4)切割全煤,应先四面刷帮,再破碎中间部分。


(5)对于硬煤,采取自上而下的截割程序。


(6)对较破碎的顶板,应采取留顶煤或截割断面周围的方法。


20、截割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岩石硬度大于掘进机切割能力时,应停止使用掘进机,并采取其他措施。


(2)根据煤岩的软硬程度掌握好机器的推进速度,避免发生截割电机过载和压刮板输送机等现象,切割时应放下铲板。如果落煤量大而造成过载时,司机必须立即停车,将掘进机退出,进行处理。严禁点动开车处理,以免烧毁电动机或损坏液压马达。


(3)切割头必须在旋转状态下,才能截割煤岩。切割头不许带负荷起动,推进速度不宜太大,禁止超负荷运转。


(4)切割头在最低工作位置时,禁止将铲板抬起。截割部分与铲板间距不得小于300mm,严禁切割头与铲板相碰。截割煤岩时应防止截齿触网、触棚。


(5)司机应经常注意清底及清理机体两侧的浮煤(岩),扫底时应一刀压一刀,以免出现硬坎,防止履带前进时越垫越高。


(6)煤岩块度超过机器龙门的宽度和高度时,必须先破碎后方可装运。


(7)当油缸行至终止时,应立即放开手柄,避免溢流阀长时溢流,造成系统发热。


(8)掘进机向前掏槽时,不准使截割臂处于左、右极限位置。


(9)装载机、转载机及后配套运输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10)注意机械各部、减速器和电机声响及压力变化情况,压力表指示出现问题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11)风量不足、除尘设施不齐全不准作业。


(12)截割电机长期工作后,不要立即停冷却水,应等电机冷却数分钟后再关闭水路。


(13)发现紧急情况,必须用紧急停止开关切断电源,查明事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开机。


21、按规定操作程序停机后,应将掘进机退到安全地点,并将装载铲板放在底板上,切割头缩回,截割臂放于底板上,关闭水路,吊挂好电缆和水管。


22、清除机器上的煤块和粉尘,不许有浮煤留在铲板上。


23、在淋水大的工作面,应将机器垫高,确保电机不被淹没。在角度大的上、下山工作面停机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24、将所有操作阀、按钮置于零位,放松离合器,切断电源,关好供水开关。


25、全面检查掘进机各部件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有问题时应记录在册。


 


 


煤矿采煤机(掘进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一、采煤机司机责任制


1、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维护矿山企业的生产设备、设施,必面及时汇报、处理设备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


2、必须依法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依法行使职工安全生产十项权利,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熟练掌握操作规程,熟悉采煤机设备工作原理及使用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5、坚持持证上岗、按章作业,搞好互保联保和自主保安,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6、开机时要发出开机信号,开机前要检查各部螺栓是否齐全紧固,内外喷雾是否良好,截齿是否齐全,滚筒部位有无人员作业,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严禁无水割煤。


7、采煤机运转时,司机不得离岗处理其他事情,有故障必须停机处理,非采煤机司机不得擅自开机。


8、采煤机与面溜必须有良好闭锁,煤机停止运转时,面溜必面同时联锁停机,否则不得作业。


9、割煤时控制好煤机牵引速度,采高符合规程要求,不留顶炭、伞檐,工作面做到“三直两平”。


10、停机后将开关打到零位,拉下离合手把,关闭内外喷雾,将煤机窝处的机道顶板及时维护好。


11、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上井后如实、认真填写设备转日志。


 


二、掘进机司机责任制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有关安全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综掘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的正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熟悉综掘机的结构、原理和主要技术特征,熟练掌握操作方法,搞好日常检查和维修工作。


4、严守纪律,坚守岗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规定作业。


5、综掘机司机作业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注意观察综掘机周围特别是顶底板、煤壁及支架情况, 正确控制巷道断面和施工坡度。


6、综掘机启动后,要注意监听运转声音,观察各指示灯,各部油位是否正常,工作阻力是否正常,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不能处理的事故要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并协助检修人员处理。


7、爱护综掘机,搞好综掘机的保养,及时坚固螺丝,适当注油,保证喷雾畅通,确保综掘机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8、坚持交接班制度,对班中出现的问题和有关注意事项进行重点交接。将综掘机炮头落地,脱开离合器。


9、与工作面各工种间密切配合,搞好自保、互保和联保,做到“三不伤害” 。


10、服从班队长指挥,并做到持证上岗。认真填写工作记录。




探放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1.按工作安排提前维修,检查探放水的设备和工具。  


    2.认真学习领会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了解施工地点的地质、水文和采掘、机、通、运情况,熟悉探放水孔的施工技术要求包括:立位、倾角、孔径、深度、数量等。    


    3.由矿长主持召开探放水人员会议,落实责任和施工时间,根据施工需要落实通风、供电等工作。    


    4.将所有设备、器材安全运抵现场,准备开钻。    


二、操作    


    1.检查作业碛头的支护是否完整,作业面围岩是否稳定,作业点的通风措施是否落实,瓦斯检查监测人员是否到位。    


    2.在碛头上标出预定的探放水孔眼位置,用啄子啄出不低于5公分深的孔洞,在巷道内用杆、线自孔口起标出探眼的方位示意。


    3.将钻机接上动力源和冷却冲洗水源,由主机手将空机试运转至1 0分钟左右。    


    4.用开孔钻杆慢速开孔,并注意方位角符合设计要求。    


    5.严格按照所用钻机的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钻进过程中,做到平稳推进,正常排粉,保证方位,每次加接钻杆前,要排完孔内煤(岩)粉。    


    6.钻进中发现有来水征兆时,应放慢速度观察推进,若来水增大,应停止推进,在探放现场指挥员的指导下,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才能对已经来水的孔继续钻进,但恢复钻进前,要检查碛头的设备设施、器材和安全退路是否满足安全需求。否则,不得钻进。    


    7.经允许对已经来水的探眼继续钻进时,速度要尽量放慢,并注意来水变化情况。若钻杆已经穿入老空区,应停止钻进,但不能取出钻杆,应立即在孔口位置加入木楔,增大钻杆在孔中的摩擦力。此时,若来水压力不大,可取下钻机,撤出人员、设备、器材,观察来水变化情况,若来水压力很大,应暂时放弃钻具,迅速撤出人员到安全地带。    


探放水工岗位责任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熟记探放水作业规程和探放水措施。必须持证上岗,认真完成探放水任务。


2、必须按照探放水作业规程进行业,认真作好探放水记录,探放水前工作面必须加强支护。


3、根据排水能力,采取有计划的放水,并做好清理杂物、清理水沟等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4、在探、放水工作过程中,不断了解掌握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5、放水时,必须通知下山或受水威胁的区域内的人员全员撤离。


6、管理好探放水设备,各种配件不得无故损坏丢失,加强探放水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探放水设备都能正常运转。


7、保证探水方位和探眼深度符合规程规定。


8、 认真学习专业技术,不断提高自已的业务素质。




 监测监控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监测监控工应完成下列工作要求


1、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


2、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负责矿井监测系统图的绘制、修改。


4、负责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


二、 设备要求


1、矿井必须装备可靠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系统的安装、使用、维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规定。


2、地面中心站的装备


(1)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备份,24h不间断运行。当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井下分站必须配备备用电源)


(2)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


(3)煤矿安全监控装备必须工作稳定,性能可靠,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4)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主机、系统电缆或电网发生故障,系统必须保证各地点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时间不小于2小时。


(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防雷保护。


(7)安全监控系统应按规定配齐以下监测传感器: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风速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烟雾传感器、主要通风机开停状态传感器、局部通风机开停状态传感器、风门开关状态传感器、馈电状态传感器等。


三、管理制度及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1)矿井通风安全监控机构必须配齐满足需要的管理、技术、维护和监测人员。上述人员(包括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实践操作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必须制定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2)建立完善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包括检修、调试、标校、日报制度、瓦斯超限分析制度、故障分析报告制度和报警分析报告制度等。


(3)凡出现系统故障及报警,必须及时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4)安全监控人员必须每天打印安全监测日报表,安全监测日报表必须真实,按规定报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处理。


(5)管理、维护和值班等人员必须加强对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的检查、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并做好记录。


(6)安全监控人员应每3个月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各种图纸、技术资料、记录至少保存2年,井下事故记录应长期保存。


(7)安全监控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①安全监控设备台帐;


②安全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③检修记录;


④巡检记录;


⑤传感器调校记录


⑥安全监控日报;


⑥报警断电记录月报;


⑦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⑻;


⑧瓦斯超限、超限断电、设备故障报警分析处理记录。


7.调度室负责建立中心站运行日志。


2、安全监控装置的安装、验收及撤除管理制度


(一)安装


①采掘、巷修区队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②2.安装前1天,通防科通知使用单位做好准备工作。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安全监测工在场监护。除连接井下分站电源及断电控制线由使用单位负责外,井下其它安全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由通防科负责。


③3.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供电必须可靠。掘进工作面应利用局部通风机的“三专”供电线路或敷设专用线路作为安全监控系统的供电电源;采煤工作面应利用负荷设备少,稳定可靠的供电线路或敷设专用线路作为安全监控系统的供电电源。


④4.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⑤因供电系统发生变更或更换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拆除或改线电源线及控制线时,使用单位提前1天通知通防科,由通防科负责处理。


有关单位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报告通防科、矿调度室等部门,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⑥安全监控仪器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24~48小时方能下井。


⑦井下监控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查、验收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新鲜风流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架,使其距离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


⑧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设在专用机房,监控终端另设调度室。


⑨安全装置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须运到井上全面检修。其中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要送集团公司安全仪器计量站鉴定。


四、安全监控系统使用、运行维护与故障处理制度


1、保证与集团公司安全监控网络连接的通畅,各种通讯和数据接口的稳定,数据定义完整准确,保证数据上传的实时性。


2、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网络的安全管理,防止计算机病毒等其它非法入侵。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和终端计算机需使用正版操作系统和杀毒软件。


3、做好监测分站、测点的变动情况(包括增、删、移)详细记录,并及时修改与联网系统数据接口(数据交换文件)内容,


4、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配备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井下监测工必须24小时值班,每天检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电缆的运行情况。


5、制定瓦斯超限应急处置预案,传达贯彻到有关人员。瓦斯超限应急处置预案应以牌板形式悬挂在调度室、通风工区值班室、通防科监测值班室。值班人员发现井下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汇报值班领导进行处理。紧急情况下,值班人员有权下达指令,立即停电撤人。(见安全监控系统瓦斯超限报警应急处置预案)


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主机、系统电缆或电网发生故障,2小时内不能处理完毕或传感器失效时,应按瓦斯超限处理,立即停电撤人。供电系统停电或发生故障,应立即进行处理,在备用电源用完前恢复正常供电,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发生数据传输中断、失真等故障,必须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

7、掘进工作面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悬挂位置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壁侧不小于200mm,距掘进工作面不大于5m的风筒另一侧。


当便携式甲烷报警仪达到1.0%时,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汇报矿调度室,进行处理。


8、安全监测工必须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两者读数误差在0.1%范围内,必须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当两者读数误差超过0.1%,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完毕。


9、对需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及电缆等安全监控设备,必须由采掘班组长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


10、监控分站、各传感器、远程控制开关、隔爆电源及电缆等安全监控设备,由所在采掘区队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和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11、凡新进或大修的传感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12、炮掘工作面爆破前,掘进班组长将甲烷传感器撤出,防止爆破时崩坏设备。爆破结束后,班组长应及时将甲烷传感器移到规定地点。


五、安全监控设备报废制度


为加强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管理工作,使监控系统更好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服务,有效减少监控系统的故障率,合理利用安全监控设备,特制定安全监控设备报废制度。


(一)报废原则


全监控设备报废更新的原则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更新:


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


2.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复费用超过设备原值的80%以上,不如更新经济的;


3.严重失爆,而不能修复的;


4.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6.经集团公司通风实验室鉴定应淘汰的设备。


(二)报废物品的处理


1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经技术鉴定合格的备件及元器件等,折旧入帐,入库保管,做备件使用。


2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办理报废手续。


 


监控监控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2、安全监测工必须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3、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的安装、调试、维护、标校等方面的工作。


4、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账,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5、负责监测系统图的绘制、修改。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


6、熟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的工作原理,矿井监控系统、装置的安装要求,以及矿井气体指标和超限时的处理方法,瓦斯监测仪的性能、参数及使用方法。


7、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的有关规定。


8、了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的主要性能指标以及有关瓦斯管理方面的知识。


9、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各类会议、安全活动和业务培训。


10、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汇报。


 


煤矿瓦斯抽采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根据采掘部署搞好抽采设计及时安排施工;


2、突出煤层穿层预抽钻孔必须穿透煤层进入顶板0.5米,石门进入顶板不少于2m;有喷孔的穿层钻孔要诱导喷孔穿透煤层。


3、方位角误差不超过±3度,倾角误差不超过±2度,终孔层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终孔钻头不小于Ф75mm,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导向杆,并如实收集填报层位资料。


4、钻孔方位、倾角超过规定、钻孔未穿透设计层位、终孔孔径小于Ф75mm,该孔不计算进尺,且应重新补打及时对穿层钻孔的竣工资料进行分析,凡是发现与设计参数不符,要分析是否有地质构造,要及时修改钻孔设计参数指导现场施工。


5、直接开采Kl煤层预抽孔终孔时必须有验孔人员进行验收,否则不予计算进尺。验收表存于矿技术档案室备查。


6、通风科必须建立健全抽采系统放水管理制度、抽采人员操作规程、抽采孔验收制度、抽采人员责任制等制度


7、预抽和卸压抽采孔抽查率不低于30%,其它孔不低于20%。


8、钻场施工完后,必须及时封堵、接抽,对抽采队每月按实际接抽的钻孔计算有效抽放钻尺,以此作为结算工资的依据


9、抽采主、干、支管出现积水,按"三违"进行处罚,除渣器每月至少除渣一次,并有记录可查


10、井下钻场管理牌和放水器管理牌必须齐全,且必须填写清楚。


11、测流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测流,严禁弄虚作假。


12、随意关闭井下抽采闸门,按"三违"进行处罚。


13、泵站司机按规定进行抽采参数测定、记录。


14、通风科应每旬组织抽放系统检查。


15、抽采队应建立验孔台帐、管道敷设台帐、抽采系统旬检台帐、"钻机管理台帐,并按时填绘。


16、对验孔、查孔人员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虚报、假报钻尺数据者,一律按严重”三违”进行追查处理。


17、瓦斯泵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瓦斯泵房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瓦斯泵司机的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瓦斯泵的停、开等制度。


18、抽放钻孔必须采用机械封孔,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1)、封孔深度:穿层钻孔,茅口巷不低于6m,遇地质构造带或煤系岩巷不低于8m;顺层不低于lOm并且超过钻孔松动范围。


(2)、上向钻孔,倾角大于45°时,可用0.6-1.0m长的注浆管进行灌浆,当有水从钻孔抽放管流出来时停止灌浆;水平钻孔及倾角小于45度的上向钻孔,必须在变径处上挡板,注浆管长度达到挡板处,并对挡板处的抽放管钻筛孔;下向抽放钻孔,必须在变径处上挡板,当钻孔禾变形,注浆管长度可为0.6一1.Om,若钻孔变形,注浆管长度应为封孔长度,当浆液封满钻孔后再对孔口进行封堵。


(3)、抽放钻孔封孔段前方,钻孔拙放管必须留有2m长度,防止跨肝堵塞。


19、实行卸压抽采的堵孔管直径不小于小ф38mm(内径),抽采钻场汇流管直径不小于ф100mm(内径)。钻场(钻孔)施工完以后,3天之内形成接抽。钻场抽放管连接,必须采用并联;钻孔抽放管与汇流管直接连接,应用白色塑料管。


20、在有自然发火危险的采空区抽采瓦斯时,必须设置负压调节装置和测流点,每旬检测CO浓度和抽采参数。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时,必须立即采取防灭火措施。


21、抽采管道要敷设平直,每间隔5m必须有一根托梁或支承架(墩),斜坡巷道间距20m设抱箍固定(ф25Omm及其以上管道每间隔3m设一根托梁,且用抱箍固定),不能用托梁的地万,则用材料垫高,高度不小于70Omm,以便安设放水器。抽采干、文管在龙门架前、后万,管道低矮处、复管处、温度变化处以及斜坡下坡口必须设自动放水器和除渣器,凡抽采钻孔(钻场)高于抽采干、艾管和涌水量较大的抽采钻场必须安设自动放水器。


22、新安装管道严禁使用玻钢管,管道接头扣件必须齐全。


23、抽采动态图要真实及时反映现场抽采动态,抽采动态图内容要求有:以采掘巷道平面图为底图,采掘工作面位置、末保护边界线、钻场及钻孔编号、抽放参数测点及参数、抽放管道尺寸及长度、阀门位置及规格、放水器及出渣器位置等。回采工作面采空区后方的顺层抽放钻孔要及时取消。  


24、计量管理规定


(1)抽采瓦斯计量必须由培训考试合格的专职测流人员负责测定、计算填表作。           ·


(2)瓦斯抽采队必须按规定配齐2套以上抽采瓦斯计量检测仪表及工具。   '                ·


(3)抽采瓦斯计量结果和上报资料必须统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4)测定抽采流量统一采用皮托管或直读数测定仪。


(5)各瓦斯抽采系统总抽采量以泵站进气端测点测定值为准。由泵站司机每小时测定记录一次该测点负压、浓度、压差或速压,每旬末由专职测流人员测定一次,同时对泵站记录数据进行校核,并据此计算总抽采瓦斯量。


(6)抽采主、干、支管和工作面采场对应的"前三后五"钻场(本层预抽为采场"前五"),正常时每


旬测定一次负压、浓度、压差或速压,测定大气压、管内温度,并据此计算瓦斯抽采量,填写现场记录牌和报表,所有钻孔每旬测定一次单孔浓度。各工作面、揭煤点必须设点测流。


(7)抽采瓦斯旬报表次旬三天内报总工程师办公室。各抽采点每月填报一次抽采动态图。


 


煤矿瓦斯抽采员岗位责任制


 


1、矿长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安排区域瓦斯治理工程、高(低)位钻孔和边掘边抽工程纳入矿井生产计划,平衡解决抽采工程所需的资金和装备,负责抽采队伍的人员配备。


2、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抽采工程的设计,抽采工程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负责组织抽采计划的考核,安排抽采科研工作和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3、生产副矿长负责平衡抽采工程与生产之间的接替安排,安排抽采工程所需的时间和空间,负责安排按设计施工高(低)位预抽巷,负责在采面投产前组织对配套的抽采工程进行验收。


4、负责协调解决高(低)位预抽巷、突出煤巷掘进工作面钻孔抽采所需的开拓掘进工程,平衡解决开掘生产与抽采之间的关系。


5、安全副矿长负责组织对抽采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机电副矿长平衡抽采与机电、运输之间的关系,解决抽采所需的供电保障,负责平衡钻探、抽采设备的配备和维修。


7、经营负责瓦斯抽采安全费用、安全技措工程资金和材料的供应。


8、生产、机电、通风、防突、地测等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对高(低)位钻孔和边掘边抽的技术及工程的落实负责。


9、规划副总负责把瓦斯抽采设计纳入采掘工程设计之中,做到采掘部署合理。


10、通风区负责瓦斯抽采计量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维护工作,确保计量装置的准确可靠。


11、采煤区负责督办施工单位对采面浅孔抽放、上隅角瓦斯抽放管理及瓦斯抽放道抽放管路的掐接回收等措施的编制及施工工作。


12、开拓区负责按抽采设计和计划,安排开掘单位施工抽采工程,并严把工程质量,督促其按时按量完成。


13、机电、经营、工资、财务部门负责按矿井抽采工程设计、计划,保证瓦斯抽采工程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及装备。


14、地测科负责瓦斯抽采巷施工前向防突办公室提交详细的地质构造资料,并在采掘过程中随时下发地质预报;并负责岩石巷深孔前探的现场验收,推算层间距。


15、防突办公室负责组织高(低)位钻孔、采空区、边掘边抽及本煤层抽采计划的实施及工程质量验收,负责抽采量的考核、抽采基础技术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及总结分析。


16、钻探队负责按抽采设计要求施工抽放钻孔,抽放队负责封孔工作。


17、瓦斯区负责抽放管路敷设、维护、回收和抽放钻孔的联网、抽放系统的巡检、放水以及瓦斯抽放泵的安装、维护、运转工作。


18、有瓦斯抽放采掘工作面的采掘区区长,对本单位工作区域内的瓦斯抽放管路系统和所管辖范围内的抽放打钻工作负有管理责任,协助钻探队、防突队的打钻抽放工作。


19、瓦斯区区长岗位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安全、行政、生产、经营等劳动组织工作,认真抓好分管副职的管理工作。


(2)根据本单位担负的工作任务,布置安排好各班次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必须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对所辖范围内的工作进行查看,查当天的工作是否落实,现场是否存在着安全隐患。


(3)当天根据井下生产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对本单位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查看各分管副区长、班组长、工人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本单位的日常生产活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对本单位瓦斯抽放工作全面负责,参与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抽放、打钻、注浆”技术方案,措施的制定,组织人力物力进行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5)对分管队的各项工作要积极采取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总工程师进行汇报,提出建议,要经常加强对本队职工遵章守纪的教育,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承包指标,搞好全矿的瓦斯抽放工作。


(6)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抓好典型、总体推广先进经验,维护群众的政治经济效益,对一切违反党的方针、政策、路线的错误做法,违反上级指示、决议的错误做法坚决制止。


(7)积极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搞好瓦斯抽放管理工作(包括副队长)


20、技术副区长岗位责任制


(1)在矿总工程师和区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单位技术工作。


(2)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处理本队业务范围内的技术工作,做好技术总结。


(3)深入现场,掌握井下瓦斯抽放钻场的施工情况,及时的提出施工技术措施。


(4)组织绘制有关图纸,编制施工及计划,填报有关报表,分析整理技术资料。


(5)协助区长抓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21、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在区长和技术副区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


(2)制定年度、月度瓦斯抽放钻孔施工计划,同时上报审批逐月生产任务计划完成情况。


(3)深入现场掌握钻孔施工情况,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做好技术数据的收集、整理、建账、上报工作。


(4)根据钻孔设计,及时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


(5)抓好瓦斯抽放泵站技术管理工作,做好技术改造、设备管理和标准化工作。


(6)抓好职工技术培训、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


22、钻机工岗位责任制


(1)熟悉所使用的各种钻机的规格、型号、性能及使用范围,掌握所使用的各种钻机的保养、维修技术。


(2)能独立熟练操作钻机,工作中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准确判断故障部位,及时排除设备故障和孔内事故。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保质保量的完成当月的钻机施工任务,不出任何责任事故。


(4)严格按设计参数进行施工,认真做好钻孔当班原始记录。连班作业要执行井下手拉手交接班,做到交接清楚,接班明白。


(5)遵章守纪、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按当月出勤工日出勤,按队内安排的休息日休息。


(6)加强工具、材料管理,保证各类材料消耗在区规定的指标以内。


(7)加强钻场及附近文明卫生的管理,钻具码放整齐,设备擦拭干净,卫生区内巷道不能有淤泥积水,钻屑堆放整齐并及时装车运走,保持水沟畅通无阻。


(8)施工过程中,若遇意外情况如瓦斯超限等,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隐患排除后,方可作业。


23、机电维护岗位责任制


(1)负责全区范围内电气设备的安装、拆卸、日常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消灭失爆。


(2)对设备要勤检查、勤修理,保证设备达到矿规定的完好标准。


(3)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加强责任心,不出现电气设备不安全隐患,不出现影响生产的电气事故,合标准要求。


(4)遵章守纪、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不擅离职守、不干私活,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做好业务保安,不违章作业,不发生责任事故。


(5)工作中不迟到早退,按当月出勤日出勤,按区内安排休息日休息。


(6)加强工具、材料、配件管理,保证各类消耗在区内规定的指标以内。


(7)搞好维修车间及施工地点的文明卫生,回收到地面的电气设备要及时检查完好,经技术员验收后,方可入井。


24、钳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全队机械设备的检修、安装调试工作,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保持设备完好,达到标准化要求。


(2)负责瓦斯抽放系统、瓦斯利用系统管理、配制延接、拆除、维修工作,确保瓦斯抽放利用系统正常运行。


(3)负责瓦斯抽放钻孔、灌浆灭火钻孔、探放水钻孔、地质钻孔等施工中的供水,排水管路的安装工作,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4)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干私活,遵章守纪,服从分配,听从指挥,按当月出勤工日出勤,按队内安排的休息日休息。


(5)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不出任何责任事故。


(6)加强工具、材料、配件管理,施工剩余材料要及时回收入库,确保各类消耗在队规定的指标之内。

25、巡检放水工岗位责任制


(1)坚持井下八小时工作制,在井下指定地点现场交接班,班中不得出现责任事故。


(2)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工作中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早退,不脱岗串岗,遵守劳动纪律。


(3)加强所辖范围内的放水工作,及时放空放水桶、放水管中的积水,使各放水器口处于负压状态,搞好系统、钻场文明卫生。


(4)加强对钻场、抽放管路的巡回检查工作,发现接头漏气、放水桶漏气、管路不平积水、闸门损坏等情况要及时处理,单独处理有困难时,要及时向区里汇报,以使抽放系统达到标准化要求。


26、瓦斯抽放泵站司机岗位责任制


(1)爱护设备,保持设备完好和机房整洁,保证机械设备及机房达到标准化要求。


(2)工作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等,努力钻研业务技能,积极参加岗位练兵。


(3)要做到“三知”、“四会”。


“三知”即知道设备结构、知道设备性能、知道设备安全装置的原理。


“四会”即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4)在下列情况下不得开机。


①设备带病;②设备故障未处理;③安全装置失灵;


④设备失爆;⑤瓦斯超限;⑥违章指挥。


(5)值班人员班中按规定认真检测相关参数,并认真填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处理。


(6)遵章守纪,不迟到早退及脱岗串岗,不干私活,不班中睡觉,交接班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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