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制定安全措施。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操作人是否有不同的安全责任制。
(2)高压停、送电的操作是否采用书面申请或其他可靠的联系方式,由专责电工执行;是否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电制度; 是否有约时停送电现象发生;—断开的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是否锁住,是否在操作手把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3)检修和搬迁井下电气设备时是否停电;检修是否用经过试验合格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再在三相上挂装接地线。
(4)部分停电作业,有无遮挡。检修完恢复送电.时,是否由原操作人员取下标牌,然后合闸送电。
(5)高压线路倒闸操作时,是否实行操作制度和监护制度; 操作人员是否填写操作票;操作票中是否写明被操作设备的线路编号及操作顺序;是否有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的现象发生。
(6)操作时,是否有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中是否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操作人员是否使用试验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7)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是否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失爆设备是否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