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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限采令”!《山东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印发

9月24,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旨在进一步加强战略引领、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政策重点,是指导今后五年全省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的战略性、指导性文件。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山东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系统谋划和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规划》在矿山方面指出,将加快形成高效率的自然资源利用方式和建立基本高效能的自然资源治理体系作为主要目标,将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65%以上、加快构建基础支撑体系等作为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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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规划》指出要全面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牢固树立节约优先的理念,深入推进资源总量管控、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加快形成集约高效的自然资源利用方式,努力提升自然资源利用效率。



《规划》第四部分(三)

 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发展  


 以绿色发展为引领,以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找矿增储、合理布局、调控总量、优化结构、资源配置、节约利用为手段,深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转型升级。


 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统筹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关系。大力优化矿产资源开发保护区域布局,重点推进鲁东金及石墨资源区、鲁中南铁及建材非金属资源区、鲁西南煤炭资源区和黄河流域(山东段)油气地热资源区4个分区建设。落实国家级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重点勘查区和重点开采区,加强矿业权投放,加快形成保护优先、功能合理、管控有力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


 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1.严控总量


 按照“严控增量、优化存量、高效利用”的要求,对全省主要开采矿种设定预期性总量调控指标,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强度;对国家确定实行开采总量管控的稀土资源,严格落实国家开采总量指标。到2025年,全省矿产年开发总量控制在10亿吨以内。年产石油保持在2500万吨左右、煤炭1亿吨、金矿石3000万吨、铁矿石3000万吨、水泥用灰岩1亿吨、建筑用砂石5亿吨。进一步压缩小型矿山数量,推进资源整合,全省固体矿产矿山控制在1000个以内。


 2.严格准入


 坚持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相适应,结合全省矿山开采现状,提升重点矿种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到2025年,全省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比例不低于65%。支持矿山企业开展高附加值产品研究与开发,推动产业链由低端向高端延伸。合理制定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从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储量、开采规模、经济指标等方面,明确新建矿山准入条件。


 3.节约利用


 严格重要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管理,推广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和二次能源及有用矿物元素的再利用,推广无尾无废矿山建设。支持开展1000米以下深部开采技术研究。


 4.差别管理


 规范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严禁在“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设置露天开采建筑石料采矿区。规范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科学确定开采总量和准入条件,研究推进中深层地热分区分类利用和井下换热技术应用,推进地热资源与油气资源协同开发。实施清洁能源倍增行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大力发展天然气、地热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落实“以灌定采、采灌均衡”“取热不取水”等地热开采模式,科学配置、适时投放地热资源矿业权。


 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1.引领带动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鼓励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推动新建矿山合理布局,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通过建设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山环境生态化、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绿色矿山,加快形成绿色矿业格局。


 2.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步伐


 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到2025年全省绿色矿业格局基本形成,大中小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分别达到90%、80%、70%。


 3.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创新绿色发展管理机制,推动莱州—招远、邹城市、滕州市和平阴县4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强化考核评估,加强典型经验、先进模式、标准规范、政策制度的总结与推广。


 4.构建矿业绿色发展新机制


 坚持转方式与稳增长协调推进,坚持绿色转型与管理改革相互促进,保障绿色矿山建设用地,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制定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完善配套激励政策体系,激发矿山企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矿业绿色发展。


 5.建设智慧矿山


 引导全省矿山企业开展矿山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充分借助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5G等新型数字化技术,打造全线智能新矿区,实现矿山安全、绿色、高效的智能化管理。


 另外《规划》还指出加快建设基础支撑体系。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地质调查和基础测绘,为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决策和公共服务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规划》第七部分(三)


提升地质勘查服务保障水平  


 加大地勘项目实施力度,完善地勘行业管理,全面提升地勘服务水平,提高地勘支撑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


 1.深入推进基础地质调查


 以黄河流域、大汶河流域、重要成矿区(带)等为重点部署1∶5万水文地质、区域地质、矿产地质调查,试点开展重点成矿区带1∶2.5万区域地质、矿产地质调查。


 2.加强海洋地质工作


 开展陆海统筹基础性地质调查、重要海岛综合地质调查评价、海湾基础地质与资源环境地质调查评价、近海海洋牧场功能区海底生态地质调查评价、近海矿产资源勘查与潜力评价等工作。


 3.打造“地质+”服务品牌


 瞄准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发展战略,打造多领域“地质+”服务品牌。开展特色地质镇(村)旅游地质调查评价,打造一批地学研究、地质遗迹、自然景观、人文历史等多要素组成的“地质+旅游 ”特色地质镇(村)。


 实施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以国家紧缺和战略性矿产为主攻矿种,同时兼顾省内优势矿产,规划9个重点调查评价区,以金、稀土、萤石、多金属矿产为主,开展基础性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引导和服务商业性矿产勘查,为寻找国家急需的重要矿产和商业性矿产勘查提供资料依据。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


 以全省重要成矿区(带)及国家级、省级重点勘查区为重点,加强已知矿集区、矿区深部和外围找矿,重点开展金、铁、石墨、干热岩等矿种勘查工作。全面实施绿色勘查,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勘查活动全过程,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与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差别化管理要求,加强对绿色勘查工作动态监管,督促勘查施工单位认真执行绿色勘查设计要求及规范标准,实现地质勘查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健康发展。


 加快“透视山东”建设


 加快推进“透视山东”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集成全省地质勘查成果及数据资料,实现对全省地质成果数据的信息化存储和管理,建设全省地质大数据库和三维地质模型,搭建省级地质信息综合利用智能管理平台,全面提升地质资源和地质管理的智慧化、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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