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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探放水措施
1.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必须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认真落实好探放水工作,真正杜绝水患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编制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2. 成立探放水领导小组,组长:矿长 成员:安全矿长 技术员 瓦检员 安全员
3. 采掘过程中,若经过采空区,必须先探明空区内是否有水,如果有水,必须先放后施工。
4. 先从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确定采空区的准确位置,然后设计探放水方案,方案中明确探放水钻孔的各种参数,预计存水量,详细说明透水的避灾路线。
5. 放水前必须将水流经的地点水沟清挖畅通,如果需用排水泵排水的,事先必须准备好排水泵,排水管道,并保证能正常运行。
6. 打钻前必须将探水钻稳固好,不能有松动现象,在探水过程中,若钻机松动要随时进行加固,操作钻机时,人员不能站在钻机的后方,只能站在侧面,并严格按照钻机操作事项进行操作。
7. 钻机必须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
8. 严禁无风、微风以及瓦斯超限作业。
9. 放水期间,每班必须派管理人员现场值班,观察透水预兆,按时 向调度室汇报。
10. 如果有透水预兆,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立即撤出受水灾威胁地点的所有人员。
11. 技术人员要现场收集放水过程中的资料,并进行整理入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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