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五措施强化煤矿瓦斯超限报警治理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发出《关于强化煤矿瓦斯超限报警治理促进安全有序保供的通知》,明确五项措施,强化保供期间煤矿瓦斯超限报警治理,促进煤矿安全有序组织生产,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一是强化瓦斯超限风险管控目标。引导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增强瓦斯超限风险意识,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管理理念,严格落实瓦斯“零超限、零报警”工作目标。二是加强瓦斯超限报警源头管控。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瓦斯日分析”制度,加大瓦斯治理和管控力度,提高瓦斯治理效果,从源头上治理瓦斯超限;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和人员业务培训,减少故障报警和误报警。三是严格瓦斯超限报警处置措施。规定发生瓦斯超限报警的煤矿必须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按规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在原因查清、责任追究到位、落实防范措施、经监管监察部门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四是严肃瓦斯超限报警调查处理。明确发生瓦斯超限报警煤矿的属地监管部门或国有煤矿上级公司必须第一时间派员赶赴现场,监督指导煤矿瓦斯超限停电停产撤人等处置措施的落实并组织追查处理。做到瓦斯治理、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措施、责任追究、整改措施 “五个查清”,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多次超限的煤矿开展专项检查或技术服务指导,严厉打击故意删减数据,破坏、移动、遮挡传感器等弄虚作假行为。五是健全瓦斯超限风险预警机制。健全完善瓦斯超限风险预警机制,由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瓦斯超限数据收集、统计,强化风险分析、预警,加强工作督促,彻底将超限报警减下来。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定期向各市级煤矿监管部门发送全省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分析研判通报,对煤矿瓦斯超限报警频繁或问题严重的,将向地方政府或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提醒敦促函》或《监察建议书》督促改进。
国家矿山安监局江西局开展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专项监察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开展了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专项监察。本次专项监察共监察煤矿4处,查处各类安全隐患34条,下达执法文书28份,行政处罚2矿次,罚款5.1万元。江西局坚持“逢查必考”,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闭卷考试,监察员监考并现场评分、现场通报考试结果。在对尚庄煤矿进行现场监察后,江西局通报了煤矿企业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培训、安全投入以及持证上岗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江西局还宣传了煤矿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培训机构的合法条件,一人一档和一期一档的建立要求,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等方面的知识和要求。江西局按照《现场检查内容表》逐项查找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并提出处置建议,严查煤矿“五职”矿长、“五职”技术员配备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存在挂职的或者无证上岗的一律立案调查。
中俄正在制定对华供应煤炭长期合同以及联合开发俄境内煤矿项目
俄罗斯副总理诺瓦克表示,俄罗斯和中国正在制定对华供应煤炭以及共同开发俄罗斯煤矿的长期合同。
诺瓦克在俄中政府间能源合作委员会的会议上表示:“我们主张继续扩大煤炭出口,因此将制定新的长期合同,并且共同开发俄罗斯境内煤矿,入外贝加尔边疆区的扎舒兰斯基煤矿。”
他还表示,两国在煤炭领域的合作将会扩大,2020年俄罗斯对华出口煤炭的总理提升20.6%,达到395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