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2日,峻峰监理项目湖北阳新县金峰石材有限公司采石一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一期)、阳新娲石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同时进行了竣工验收。
验收会由阳新娲石建材有限公司组织召开,验收会聘请了高级工程师汪铁山、高级工程师王玲、高级工程师杨建三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汪铁山为组长,该矿相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评价单位等单位代表参加了此次验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员对验收全过程进行了监督。
陕西峻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阳新县金峰石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阳新县金峰石材有限公司采石一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一期)施工实施监理工作。项目监理部于2019年5月14日开始对阳新县金峰石材有限公司采石一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一期)进行施工阶段监理,经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共同努力,于2020年5月30日工程达到竣工条件。
陕西峻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阳新娲石建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阳新娲石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一期)施工实施监理工作,项目监理部于2019年5月6日开始对阳新娲石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一期)进行施工阶段监理,经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的共同努力,于2020年6月30日工程达到基本竣工条件。
验收过程中,专家组及与会人员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评价等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
经专家组一致认定,阳新县金峰石材有限公司采石一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工程符合设计、合同约定工程的各项内容,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阳新县富池镇金峰一厂建筑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湖北省鄂东南地质大队2009.8、《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9-2006),质量控制资料及安全和功能齐全,观感质量良好,同意验收。
最后,经专家组一致认定,工程符合设计、合同约定工程的各项内容,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建材矿山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T50842-2013);质量控制资料基本齐全,观感质量好,同意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