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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瓦斯传感器误报警的主要防范措施有哪些?

(一)规范现场技术管理措施

1、 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技术与管理要求进行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管理和维护。

2、各矿监控系统分站、传感器等设备要有20%且符合技术与质量要求的备用量。

3、各矿每周进行断电试验、调校甲烷传感器的同时,应测试瓦斯断电闭锁功能,并对瓦斯传感器显示数据的误差进行检测跟踪,将不合格传感器及时更换。

4、加强监控系统牌板管理,尤其加强监控系统各类线缆标识牌管理,包括光缆、供电电缆、信号线缆的输入、输出端必须有标识牌,标明线缆的规格型号、用途、路由去向及长度,避免瓦斯传感器与其他线缆错接发生误报警。

5、各矿井单位加强监控系统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正确操作监控系统的各类设备和软件,尤其在传感器挪移过程中做到轻挪轻放,严禁碰撞,严禁强行拽拉传感器电缆。

6、监控系统线缆铺设尽量使用整段电缆,少用接头或接线盒,不合格接头、接线盒要及时更换。连接监测分站和传感器的接头或接线盒必须完好结实,电缆悬挂规范避免淋雨和人为破坏。

7、发生通讯线路故障的主要原因是传输线缆老化、受潮,传输线缆吊挂要规范,老化和受潮时要及时更换。

8、甲烷传感器安装在湿度大的环境,则传感器使用一个月后必须升井检修,进行干燥处理、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9、分站备用电源如是采用铅酸免维护电池,电源箱严禁吊装,而必须规范安装在设备托架上,确保电池组铅板垂直放置,并确保内、外接地可靠。

10、采掘工作面监控电缆与电力电缆间距应大于100mm,监控电缆之间的间距应大于50mm,避免信号干扰。

11、岩巷或半煤岩巷进行爆破作业时,甲烷传感器应及时回撤到距离迎头大于50米的安全地点,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避免爆破震动损坏传感器或引起误报警。

12、所有采掘头面、巷道及硐室的甲烷传感器的航空插头引出线必须固定在吊环上,避免航空插头因拉力过大造成接触不良引起误报警。

13、航空插头使用3个月后必须及时检查,不合要求的必须升井检查,检修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14、甲烷传感器禁止安装在发热量大的机电设备上方,禁止安装在变频设备附近,分站供电电源按 规定安装设置。

15、调度室监控系统主机和备机、传输接口、交换机、UPS不间断电源、入井处的主传输电缆、地面及井下分站接地装置必须完好。

16、监控系统主机和备机、传输接口、交换机的电源避雷和信号避雷装置必须完好。

(二)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

1、各矿每月底前必须按照技术信息中心提供的监控系统、人员定位和调度通讯系统自查标准进行系统而认真检查,详细、准确填写检查结果,电子版同时发公司技术信息中心、调度室和安监部,纸质版各矿调度室盖章留存备查。

2、从公司到矿井,完善瓦斯超限上报管理制度,各矿严禁将“瓦斯超限事故”作为“误报警”上报,一旦发现按隐瞒事故加倍处罚。

3、各矿井按照本规定进一步细化管理责任,将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区队和责任人,并制定各自具体的防范措施。

4、提高传感器的调校、维修工作质量,加强零配件进货质量检测,各类瓦斯检测仪器按期送仪表检定中心进行鉴定。

5、 做好传感器的日常维护、防热、防潮和除尘工作,教育所有员工爱护监控设备,避免人为破坏。

6、各矿井根据公司相关部室制定的“关于规范瓦斯超限报告程序及追查处理工作的规定”要求梳理汇报流程,制定瓦斯超限事故和瓦斯传感器误报警追查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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