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投产前必须进行抽采达标评判,通过抽采+风排瓦斯量计算工作面煤层瓦斯含量,低于8m3/t后,取样实测残余瓦斯含量。
取样前要根据钻孔竣工图编制取样点设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第三方人员按设计取样测试,确保测试参数准确、可靠。抽采不达标的工作面必须补打钻孔进行强化抽采,直至达标。
再次取样间隔不得少于 1 个月,抽采评价报告经矿总工程师审阅、矿长签字后,报上一级公司批准。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发现地质构造带或瓦斯异常带时,还应对地质构造带、瓦斯异常区进行重点消突评价。
2.严格按照残余瓦斯含量、可解吸瓦斯含量、瓦斯涌出量、风量,核定采煤工作面日产量、月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3.在过断层、薄煤带、褶皱等地质构造时,距地质构造50m前,防突部门必须制定出防范措施,打钻探测构造情况,研究、分析构造附近的突出危险程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采掘。
4.加强采面上隅角的瓦斯管理。凡采用 U型通风方式的采面,应制定严格的“堵、抽、引、防”的上隅角瓦斯综合治理措施,并做到:
①明确采面上端移架、掐接抽采管的操作程序,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②指定专人负责上隅角临时封堵墙、挡风障、导风障管理,掐接抽采管时工作面不得生产。
③掐接抽采管及施工封堵墙前,须洒水冲尘,开启喷雾,防止碰撞、摩擦产生火花。
④工作面末端支架距风巷上帮距离不得小于 2m,留足治理瓦斯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