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掘进、扩修巷道断面大、巷道高,施工期间需要登高作业,为保证井下登高作业的安全性,特制定井下登高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本措施适用于高度2米及以上的登高作业。
2、登高作业人员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领取的安全防护用具由队长、材料员进行查验,严禁领取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正确方法佩戴使用。
3、措施审批结束后,向队内所有职工贯彻学习本措施。作业前由各班组长向需要登高作业的人员进一步贯彻本措施,需要登高作业的人员如有身体不适等状况,严禁登高作业。
4、登高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固定好矿灯,拿好所需要的工具,其它不需要的物品不要带在身上。离地面2m以上的作业必须挂牢安全带后方可作业,禁止安全带底挂高用。
5、作业前,要观察巷道支护情况,并注意是否有其它异常情况,确保工作环境安全后方可作业。
6、搭接登高所用的架子要选用结实牢固的木板或金属架子,架子要搭设牢固,且不影响行人或设施设备运行。
7、施工单位搭设操作台,操作台采用安全钩(直径为22mm的锚杆)+钢管(φ108×4mm)与木板(厚度不小于50mm)搭设而成,操作台大小视现场定。操作台必须牢固,钢管与木板绑牢绑实且牢固可靠,操作台宽度不小于2米,每班施工前必须由跟班队长或班组长亲自检查操作台的安全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登高施工。
8、站在操作台上施工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带要束紧腰带,腰扣组建必须系紧系正,禁止将安全带挂在不牢固或带尖锐角的构件上,使用一同类型安全带,各部件不能擅自更换,严禁使用安全带来传递重物。
9、登高作业期间要站稳扶好,尽量少与他人沟通,保持注意力集中。有一定坡度的登高作业,要特别注意脚底要站稳手要扶好。
10、登高作业时,其垂直下方严禁人员行走或工作,传递物品时要特别小心,严禁投掷物品,做好自保、互保。
11、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要将登高所需的木板等物品摆放回以前的位置,重新码放好,不得影响巷道运输或其它设施设备的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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