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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现状分析

在现阶段,我国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主要是施工期监理,监理单位接受委托后,工程施工即将开工,监理人员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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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和设计图纸并不十分了解,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需要边干边熟悉情况。而水利工程,规模相对较大,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战线较长,施工环境较差,影响因素很多,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施工期间,监理人员会遇到以下来自不同单位和自身不足的各种影响,怎样处理克服这些矛盾,也是检验监理的工作水平和能力的一个尺度。


关键词:水利工程;监理;控制


1、 项目法人对监理工作的影响


1.1 项目法人跨越监理,与监理单位不能合理分工


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起步较晚,受传统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影响较深,对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不真正理解,还不能完全舍弃“指挥部”的管理模式,大包大揽,一杆子捅到底,甚至跨越监理直接下达指令和通知给承包单位,使监理工作处于被动状态;或者在施工期间遇到的一些外部环境而要求监理出面协调,把监理单位当成自己的附属或下属单位。在监理合理维护施工方利益时又对监理存在怀疑。


1.2 项目法人的不规范行为无法得到控制


1.2.1 合同或协议存在不平等性


项目法人在与其他单位签定建设合同或协议时,总是千方百计地回避应该承当的风险,尽量转嫁给施工方;在违约责任的处罚上,对其他单位的违约责任采取的处罚措施规定的很详细,而对建设方的违约则的处罚较轻或不作出规定。


1.2.2 现场管理和控制中存在随意性


由于项目法人单位一般都是临时从各部门和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建的,现场管理水平不高,甚至还带有一些行政领导作风。


1.2.3 进度和工期安排的单方性


合同中的计划工期不是经过科学合理计算得来,而是由建设方安排或指定,受主管部门的影响较大,或受到其他不利的环境因素影响,工期采取硬性安排,不作出科学的统筹和计算,存在不合理。


1.2.4 行为不规范


项目法人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有的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2、 来自施工单位不利因素


2.1 项目部经理多数是挂名经理


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要求的施工单位资质较高,一般都是二级以上的资质。许多较低资质的单位或项目经理纷纷挂靠较高资质的施工单位。一旦中标后,在组建施工项目部时,项目部经理由投标书所报人员担任,增加一名常务副经理,由副经理处理项目部一切事物。或变更,任命没有资质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由于我国项目经理动态管理不成熟,有时一人担任两处以上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长期不住项目部,整个项目部缺乏统一领导核心,内部管理混乱,项目部内部人员没有工作活力和责任心。


2.2 技术力量缺乏


施工方组建的项目部现场人员大多数与投标的人员不一致,为了降低费用支出,许多是临时招聘的一些出校门不久或技术职称较低的人员,管理水平和技术力量不能满足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受条件限制,中小型水利工程场址一般远离城镇,现场施工的人员大多数是当地的农民工,没有接受正规培训,既没技术和组织性,又没责任心。


2.3 自检资料失真


许多单位不能正确对待施工资料,把它当成一项额外任务来看待,只管按要求填写,不真实记录施工情况。许多检测资料都是资料员在家里编造的,或者检测很少,不能满足规范的质量评定要求;再者是实际检测的结果与所报的质量评定的等级不符,与实际状况相距甚远。甚至工程还没有开始,资料已经编好,只等时间一到,报送到监理部。其次就是不作资料,稀里糊涂的,在工程完成后组织人员编写,编写的人员甚至没有参加工程施工,所编写的资料完全无法反映施过程的质量状况,并且资料填写的日期往往与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还出现连续阴雨天气在野外进行土方施工的笑话。


2.4 计量不准确


施工单位为了多得或提前获得工程款,在计量方面总是绞尽脑汁,采用提前计量、多计量、重复计量、不能计量而计量、甚至故意出错等方法。另外在计算方法上不按合同和规范,尽量扩大工程量。例如:在计算任意四边形面积时,采用对边平均后相乘。


2.5 现场管理和质量检测依赖监理


施工现场的机械、人员、施工工艺和方法与所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不一致,资源配置不合理,或在施工中出现许多不符合规范的地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采取不管不问的态度。需要在监理人员的指示和配合下,才对施工现场进行调整和整顿。要么采取应付监理工程师检查的办法,当监理人员在现场时,按照规范施工,无监理人员时则随意施工;把监理人员当成施工方的技术总负责或质检员,许多工程项目不自检,直接编好资料向监理报验。


2.6 把监理工程师当作质检员


施工单位在申报单元工程验收时,只按照形象进度申报,不管工程施工质量是否合格,现场检测不符合要求或根本不检,填好资料交送监理部,由监理进行检测。由于监理进行抽检,数量十分有限,不能作为直接评定施工质量的依据。监理工程师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不是承包商的质检员。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应按照规范和现场实际情况以及施工方提交的验收资料独立开展检查验收。


2.7 随意向业主提出索赔


在投标时为了中标几率更大,许多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愿意承担更多风险或代替业主的一些现场土地临时暂用的协商工作;在合同履行中,由于业主向承包商提出一些正当要求,或者由于承包商的一些行为引起了矛盾纠纷,如堆土超出征地范围,改变临时通道等,部分承包商只要利益受到损失,不分析谁的过失,就直接提出索赔,而且索赔数额巨大。


3、 目前监理工作仅局限于施工阶段


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这种制度有缺陷,不能确切地了解建设方和设计方的意图,造成了建设衔接上不连贯。另外由于中小型水利工程分布范围广,地形地势和地质等条件复杂,现场勘测有时不是很详细具体,因此造成许多地方要按现场条件确定处理方案或进行设计变更。这需要按程序申报审批,不仅延误工期,还需要修改施工方案和监理实施细则。


4 、监理单位自身不足


监理人员不仅要精通技术、通晓法律、善于管理还需要有很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监理单位是按照业主的授权,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因此不但要从工程建设的质量、工期、造价进行控制,这是确保工程建设目标实现的关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参建各方是以合同形式联系在一起,一切行为均以合同为准则。工程建设每一步都离不开合同管理,因此合同管理是监理工作的核心。但由于中小型水利工程的监理费用少,要求的人员和专业又较多,并且工期往往会延期。由此监理单位的现场人员、交通工具、检测仪器需配备不能完全满足建设需要。


5 、怎样处理当前监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提高水平


5.1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要加强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按照市场运行规律依法对合同进行管理。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深入学习和研究,这两个合同是监理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加强《水利水电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学习,这是监理市场化和发展的要求。规范参建各方的行为,是“三制”良性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


5.2 严格按照合同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参建各方认真履行约


(1)按合同计量和支付费用。工程计量应按照投标书中的工程量清单中表列序号对照计量,对工程变更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计量、计价方法予以确认。工程款应该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工程预付款的扣除应按照规定予以计算并扣除。


(2)加强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核,严禁转包。1.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并请业主进行认定。2.总承包商承担分包商的责任并对业主负责,工程报验由总承包商组织并填写相应监理表格,报请监理验收,监理一般不宜对分包商直接发布指令。3监理要加强对分包商现场情况的检查,做到对分包商有效控制。4不许承包商对工程进行转包,严禁分包商再次分包。


(3)按照合同的授权和规范,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特别是在质量控制上,要排除一切干扰因素,按规范进行检测和评定,坚决杜绝不合格的原材料进场,每一项工程产品的质量合格。


(4)预防为主,正确分析责任,积极协商,及时慎重地处理索赔事件。


施工期间一些不可预见的障碍或不利条件会随工程进展而出现,监理工程师要随时掌握情况,提前预测分析,尽量避免朝索赔方向发展;当发生索赔事件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积极召集双方进行协商,提出解决的建议,按照双方意愿尽快作出客观公正的处理决定。


5.3 及时总结,不断改进方法和措施


结合具体的实践过程,及时分析和总结经验和教训,为今后工作提供借鉴。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和推广提供和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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