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尾矿库的安全检查,我们应该查什么?检查的依据是什么呢?
一、库区活动情况
检查内容:危及尾矿库安全事项检查
检查依据:《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主要是对尾矿库的库区范围和尾矿库安全的检查:违章进行尾矿回采、取水,违章爆破、采石和建筑,外来尾矿、废石、废水和废弃物排入,放牧和开垦等。
二、坝体管理
1.检查内容:堆积坝
检查依据:《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要求。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
上游式筑坝法,应于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应做到:
(1)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粒尾矿排至库内,在沉积滩范围内不允许有大面积矿泥沉积。
(2)坝顶及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必须满足防洪设计要求。
(3)矿浆排放不得冲刷初期坝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趾流动冲刷坝体。
(4)放矿时应有专人管理,不得离岗。
2.检查内容:坝面维护
检查依据:《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尾矿坝下游坡面上不得有积水坑。
坝体出现冲沟、裂缝、塌坑和滑坡等现象时,应及时妥善处理。
当坝面或坝肩出现集中渗流、流土、管涌、大面积沼泽化、渗水量增大或渗水变浑等异常现象时,可采取下列措施处理:
在渗漏水部位铺设土工布或天然反滤料,其上再以堆石料压坡;
增设排渗设施,降低浸润线。
尾矿库有下列工况之一的为危库:
坝体出现贯穿性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范围管涌、流土变形,坝体出现深层滑动迹象。
3.检查内容:坝肩截水沟
检查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尾矿堆积坝下游坡与两岸山坡结合处应设置截水沟。
检查坝面保护设施。检查坝肩截水沟和坝坡排水沟断面尺寸,沿线山坡稳定性,护砌变形、破损、断裂和磨蚀,沟内淤堵等;检查坝坡土石覆盖保护层实施情况。
4.检查内容:坡比
检查依据:《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要求。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
5.检查内容:子坝堆筑
检查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每期子坝堆筑前必须进行岸坡处理,将树木、树根、草皮、废石、坟墓及其他有害构筑物全部清除。若遇有泉眼、水井、地道或洞穴等.应作妥善处理。清除杂物不得就地堆积,应运到库外。
三、防排洪情况
1.检查内容:排洪设施运行
检查依据:《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汛期前应对排洪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确保排洪设施畅通。根据确定的排洪底坎高程,将排洪底坎以上1.5倍调洪高度内的挡板全部打开,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库内设清晰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止常运行水位和警戒水位。
2.检查内容:浸润线埋深
检查依据:《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在尾矿库运行过程中,如坝体浸润线超过控制线,应经安全技术论证增设或更新排渗设施。
3.检查内容:挡水坝
检查依据:《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尾矿库挡水坝在设计洪水位时安全超高不得小于最小安全超高值、最大风壅水面高度和最大风浪爬高三者之和。
4.检查内容:防洪物资
检查依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实施24小时监测监控和值班值守,并针对可能发生的垮坝、漫顶、排洪设施损毁等生产安全事故和影响尾矿库运行的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重大险情制定并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放置在便于应急时使用的地方。
四、安全监测
1.检查内容:人工安全监测设施
检查依据:《尾矿设施设计规范》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应设置人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的安全监测设施。
2.检查内容:在线监测系统安装
检查依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
一等、二等、三等尾矿库应当安装在线监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