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国非煤矿山,尤其是小矿山,其生产条件差,安全管理不到位,每年发生的矿难事故居世界之首,说明我国在非煤矿山开采管理上亟待强化。在非煤矿山开采上,虽然为社会提供了矿产资源,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我国非煤矿山开采设施陈旧、技术落后,使得矿山灾害频发,开采条件不断恶化,矿山事故持续增长。
同时因矿山灾害遗留隐患较多,对非矿山安全开采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近年来,我国非矿山灾害性事故死亡人数在各行业安全事故中居第三,仅次于煤矿事故和交通事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迫在眉睫。非煤矿山开采中混乱的开采秩序及非法开采行为,严重威胁着矿山安全生产及人民生命安全,严重破坏了我国的生态环境,给社会和国家带来巨大损失,影响了我国矿山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第二,矿产资源地下开采留下了大量的采空区,多数矿山都有采空区,导致矿柱变形,采空区极易积水成患,矿山开采条件更加严峻,威胁着矿山的安全生产,需要对各矿采空区的调查摸底情况,采空区的治理方案的编制情况,井上下对照图的填绘情况,治理方案的组织施工、治理效果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相邻作业区巷道维护难度大,容易发生大面积岩移和冒落,导致地表坍陷,采空区突然坍陷形成的高速气浪对设备和人员的摧毁性大。
第一,矿山工程地质灾害是矿山安全事故的主要内因。矿山安全生产的设计、监督、检查主要停留于条款原则层面,实际技术操作方面力度不强,存留于定性的理论原则,缺乏量化的实践技术型指标。地面下沉和塌陷是地下开采普遍出现的土地破坏问题,我国人多地少,但是排土却占用了大量可耕地,影响了安全生产工作。另外,矿山地下水容易发生灾害,主要表现在海水侵入,突水淹井,引发井下泥石流,导致地面坍陷。排土场堆置过高,容易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缺乏相应的安全操作规范。
第二,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深井开采的地压加剧。一般而言,我国的排土场没有进行相关的安全性及稳定性检测与评价,直接给定占地与堆高,严重影响了排土场环境与安全。岩爆发生的可能性加大,威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同时,安全监测技术不高,设备陈旧落后,很多矿山没有配置安全监测设施,也没有专业的技术团队。
露天矿边坡安全稳定性能对露天开采的安全生产影响较大,而我国很多非露天煤矿都存有露天边坡安全稳定性的问题,其设计不规范,科学技术整体水平不高,我国非煤矿山企业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技术装备差别很大。对我国非煤矿山生产安全造成威胁的因素主要为地表坍陷、冒顶塌陷、工程地质灾害、地下水灾害、露天边坡稳定性问题、排土场失稳问题等。
第三,噪声是污染矿山环境的危害之一。井下作业人员受噪声污染的危害更甚。大多数非煤矿山开采作业中,随着深度的增加,其地温会逐渐升高,进入井下深部后,工作环境更加恶劣,过高的热量威胁着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另外,安全监测技术装备、生产设备的安全检测检验落后,相关科研投入不足,关于非煤矿地下开采安全生产法律规范不健全。
随着社会资源需求量的增长,矿业发展不断扩大,在没有先进的技术条件、完善的设备设施和健全的法律规范作支撑的前提下,其危险因素会越积越多,灾害防治会愈加复杂。对此,应加强对安全技术的深入研究,并将其运用到非煤矿开采中,防范灾害性事故的发生。爆破安全在矿山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因矿山爆破引起的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屡见不鲜,因此如何有效控制爆破危害,采取科学合理的防范措施,是当前非煤矿开采作业尤为重视的问题。
第一,企业全面排查,各地下矿山企业对采矿权范围内的采空区情况要逐一进行核实。周密安排,督促各矿认真开展采空区自查摸底,各矿山企业对各矿矿体产状、地质条件、三下开采状况、采空区总量及影响地表面积及采空区治理费用等内容进行自查,建立采空区管理台账,使企业做到心中有一本明白账,不留隐患盲区。严格执法,开展采空区专项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由驻矿员监督落实整改情况并及时反馈,做到闭合管理。采空区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行季报告制度,每季度末各市级安监部门要及时收集排查治理情况,认真填写。强化管理,加强采空区动态监管。
第三,基于实际测量绘制井上井下对照图,挖掘剖面图及平面图,确定采空区位置、长度、范围,顶板宽度、高度、围岩性质、地表塌陷状况及地表移动范围,对于采空区的积水,要标注积水深度和积水量,与地面沟通的采空区要标注地表汇水面积,标注与井上建筑物及重要设施的关系,标注地表移动范围内建筑物、水体、铁路、公路,标注与井下作业现场的关系。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定期对采空区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对进展缓慢的要确定专人进行督办,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各级安监部门和各地下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工作。地下矿山开采后形成的大面积采空区,不仅容易引发地表地质灾害,而且对井下生产作业带来严重威胁,是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的重点,是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场所,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第四,要设立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明确治理责任,落实治理资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是采空区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采空区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要认真组织做好采空区排查治理工作,加强采空区排查治理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足额保障治理资金,按照治理方案开展专项治理,尽可能消除一切隐患,切实保证安全生产。对于隐患治理过程中无法确保生产安全的,应将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撤离,对于可能存在危险的区域,都要将其中的人员疏散,设置相应的警戒标志,并停止相关生产,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地下矿山企业必须每季末向所在县级安监部门上报一次采空区实测图、通风系统图和采掘作业工作面布置图。
第一,加大科研创新力度不仅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也是保证非煤矿生产安全持续发展的关键。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查清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现状,采取防范措施,制定治理方案,实施综合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国际上对煤矿产业的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对社会国家的持续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采空区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企业积极开展采空区排查摸底,指导和帮助企业进行治理方案的编制和论证,确保采空区得到有效治理。
第二,我国非煤矿山装备水平低,尤其是地下矿山的装备水平更低,采空区治理必须做到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针对非矿山生产特点,制定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安全生产政策条件和具体措施。搭建非矿山生产安全技术支撑平台,对非矿山开采作业进行全程化监督管理,为其安全生产提供科技支撑,构建安全生产长效保证机制,从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着手,加强监管,实现关口前移。实施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建设,为非煤矿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研发基地,利用科技带动非煤矿产业的生产安全,进而推动非煤矿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