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非煤矿山企业,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一个奇怪的现象,各个非煤矿山单位安全制度、措施都很全面,甚至可以不夸张的说,是360度从井下到地面全部覆盖到位,但却依旧阻止不了大小事故的发生。究其原因,在笔者看来,还是制度成了摆设,弄虚作假者多,认真执行贯彻的少,只有当事故发生的时候才后悔莫及。
当制度成为虚设时,风险就在身边。其实,像这样无视安全制度酿成的事故也是比比皆是,犹记得当年某矿发生的盲巷伤人事故,就是当事安检员无视自身职责,擅自进入盲巷,造成事故的发生。如果我们职工每个人都能够对安全足够重视,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何谈事故的发生?但可惜我们看到的是制度被漠视,流于形式,安全隐形,风险降临。是什么让职工个人无视规定?笔者认为,还是管理标准没有效力,违规处罚力度也不够,这应该是主因。有了制度,还要有执行,当职工个人不遵守规则制度时,监管作用突显,所以,我们必须强化职工与监管者的职责,这个监管者不能单指安检员,而应该是一个泛指,包括每一位职工,要让人人行动起来,让他们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赋予的责任与义务,让每个人都跟安全捆绑在一起,“携”手并进、风雨兼“程”。
安全重视不够,责任追究不到位。面对逝去的无辜的矿工的生命,客观地说,责任虚置下的不作为,也是矿难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的非煤矿山安检机构和人员,部分到井下也是转转看看,尤其是夜班安检人员,甚至还有脱岗睡觉的,这种不作为,无视安全制度的管理,更是一种纵容。用一句俗话说,就是“经都是好经,全让歪嘴和尚念抽了”。话虽糙点,但却道出了实质。同时,当事故发生的时候,我们也很少追究安检部门和当值人员的责任,这种责任追究的不对称,让我们的安全管理只顾了末梢,忘了大头。所以,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还应从一个简单的岗位安全责任落实做起,一步一步,下大力气加大对安检人员的管理力度,根除顽疾,还非煤矿山一个落实有力,从上到下贯彻到位的安检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