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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作业安全知识,确保重点时期尾矿库生产安全!

    近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做好尾矿库春季解冻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冀应急传﹝2020﹞14号)对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尾矿回水作业

1.上岗前必须经过该岗位技术操作培训和熟知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上岗前进入中控操作岗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严禁酒后上班。

3.接到开车指令后,立即对本岗位所属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4.检查内容有:泵及盘根是否完好;电动机、泵地脚螺栓有无松动;各润滑点润滑是否正常;传动部件是否完好,有无障碍物;确定使用设备及相应的阀门位置;清理积水池的杂物,保持进口畅通;设备是否带电,真空桶内是否有水等。

5.在未发现异常情况下,等候调度指令开机。

6.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按劳动保护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7.坚持按润滑的“五定”原则进行润滑工作。

8.坚持不开未修好的设备,不让设备带病作业。

 

二、尾矿坝巡坝作业

1.巡坝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每两小时对尾矿坝放矿点及坝上管道巡查一次,发现放矿点有回放矿浆和管道有冒浆、漏浆迹象时,要及时处理,保证正常放矿,防止子坝冲沟给主坝带来安全隐患。

3.每天24小时不间断的巡查坝体,发现有渗漏或水位距坝顶高度达不到规定标准时,要及时处理及筑坝,防止坝体塌陷或坝体滑坡造成事故。

4.防洪防雨季节,加大岗位人员力量,除按第三项做到24小时不间断巡坝外,对坝体上的重点监控部位做到不能离人进行监控,发现渗流管涌及水位距坝顶高度达不到规定标准,及时同防汛领导小组汇报,以便组织人力,物力立即进行处理,防止漫坝、溃坝等事故发生。

5.巡坝工除每天24小时巡坝外,同时,还要监护尾矿库不准游泳、不准钓鱼、更不准它人在坝体上挖沙等。 


三、尾矿坝放矿作业

1.作业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查坝上尾矿主管连接是否有松动,是否有漏浆和管道磨穿现象。

3.检查各放矿支管是否与主管连接可靠,是否有漏浆和管道磨穿现象。

4.核实确定输送尾矿浆管道上的阀门,该开启的是否开启,该关闭的是否关闭;确定放矿支管是否打开,确认未放矿的支管是否关闭。

5.根据尾矿沉积滩面平整度的要求选择坝上放矿支管位置,确保尾矿沉积干滩平整,水边线平滑,须实行坝前均匀放矿,使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

6.非特殊情况,不得在坝肩或临时放矿点放矿,必需在坝前均匀放矿,防止尾矿泡沫在坝前聚集,影响坝体的安全稳定性。

7.严禁尾矿浆冲刷坝内坡面、拉沟等现象;禁止尾矿工单独一人上坝切换放矿支管放矿。

 

四、尾矿库筑坝作业

1.施工单位必须为具有相应施工资质,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关证件方可作业。

2.筑坝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方可作业。

3.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进行安全监管。

4.筑坝一般先堆筑子坝,再通过排放尾矿,靠尾矿自然沉积形成尾矿坝的主体,子坝.后形成为尾矿坝的下游坡面的一层坝壳。

5.每期堆坝作业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的坝面坡度,结合本期子坝高度放出子坝坝基的轮廓线,筑成的子坝轮廓清楚,坡面平整,坝顶标高一致。

6.对岸坡进行清基处理。将草皮、树根、废石等杂物全部清除,若有泉眼、水沟、洞穴等,应进行妥善处理,做好隐蔽工程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堆筑坝体。

7.筑坝时粗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颗粒排至库区内,在沉积滩内不允许有大面积矿泥沉积。沉积滩顶应均匀平整、沉积滩坡度及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8.堆筑的子坝必须压实或夯实。

9.坝堆筑完工,应进行质量检查,检查记录经主管人员签字后交技术部或安全环保部。

 

五、尾矿库水处理作业

1、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操作设备时,必须按规程进行检查,如设备、贮槽、管道、阀门、仪器仪表配电等正常时方可操作。

3、旋转设备严禁跨越和穿过。

4、现场泵、阀门、管道无泄漏,严禁搅拌器和池子中的介质溢出至地面。

5、操作硫酸阀门时或卸料时严禁溢出,必须穿戴专门劳动保护用品,少量硫酸溅到皮肤上时,必须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大面积硫酸溅到皮肤上时,先擦干后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涂上 3%--5%的 NaHCO3(碳酸氢钠)溶液。酸泄漏到地面时立即用石灰和泥土混合中和。

6、电机温度不能超过70度,泵和电机轴承温度不能超60度。

7、环保站和渗水泵站严禁未达标的水质进行排放,清水池的水不达标时立即泵送至库区,严禁外排。

8、在线监测系统严禁乱停送电和未按规程操作,一旦发生或监测异常时,立即汇报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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