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意专业工程师意见。
2、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安装和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
3、建立健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检测制度、电器维修制度、安全用电制度。
4、施工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二级漏电保护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5、末端开关箱必须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的要求。
6、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1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7、配电柜应编号,并应有用途标记。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
8、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链接。
9、特殊场所使用的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10、 施工临时用电线路、配电箱、开关箱、用电工具等必须进行定期维修保养,维护保养管理人必须落实到人头。
11、 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2、方案中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现行国家重庆市有关规范和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