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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防范重点及要求

一、顶板安全管理要求
  1、所有作业地点严禁空顶作业。上冲巷道支护要求:柱距不超过1米,迎山角度正确,迎山有力,不得用楔子尖紧,必须挖脚窝,用草鞋板打紧,支柱直径必须大于12公分。采面支护要求:回采支护不少于三排,少于三排不准回采。柱距不超过0.8米,行距不超过1米,迎山有力,用草鞋板打紧,支柱必须挖脚窝,该打木垛的一定要打,回采的采空区要及时回柱放顶。顶板破碎地点,必须架厢跟进,厢距不超过1米,亲口接角度要吻合,梁头不能小于12公分,杠材不能小于8公分。C3煤层抽芯顶板危害较大,所有上冲、平巷掘进巷道必须架厢跟进,遇煤层变低,架抬板厢,抬板厚度不低于15公分,厢距不超过1米,跨度不超过1.7米。以上要求由井长、安全(瓦检)员监督落实。
  2、所有作业地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工程质量标准,上冲巷道不准超宽,C1上冲巷道不超过3.5米,C3巷道不超过3米。各处平巷掘进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断面要求施工。由技术负责人对全矿工程质量进行总的监督。
  3、对顶板隐患实行重点监控,对在顶板管理上出现问题的管理人员给予重处。安全(瓦检)员发现安全隐患,安全隐患不排除,不得离开现场。
  二、瓦斯安全管理要求
  1、瓦斯管理的重点在通风,全矿通风坚持“掘到哪里,风到哪里”的原则,保证各点风量足够,瓦斯不超限。安全(瓦检)员要根据工程进度,及时通知电工安装或搬移局扇。井下各处电器、线路安装应符合井下安全规定,标识明确,发现失爆现象要及时处理。
  2、风筒坚持“班组负责,安全(瓦检)员监管”的原则,正确悬挂,风机送风到哪个工作点,就由哪个点的班组接风筒,安全(瓦检)员监督指导正确悬挂。放炮时,班组必须对风筒采取保护措施,风筒非正常损坏,由责任班组负责赔偿。重点加强C3通风管理,严格执行规程规定。
  3、安全(瓦检)员要及时查找工作点无风或风小原因,及时督促整改落实。C3遇停电或瓦斯超限不能排除时,必须撤人出井。井下各作业点严禁无风作业。
  三、运输安全管理要求
  1、运输车距必须保持30米,不准推埋头车,严禁放飞车。
  2、井下工人不准相互用矿灯直射眼睛。
  3、运输班组工人不得无故缺班,避免引起慌乱。机车驾驶员要严格按照规程和矿规定操作机车,作好机车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4、每个班组只允许使用2个矿车。矿车离人时,必须塞紧垫实,防止自溜。计量人员要随时对运输班进行安全监督和教育。
  5、机车未出井,不准推矿车入井,机车未入井,不准推矿车出井。
  6、车场处重车必须可靠打掩,不得自溜,挂钩必须全部连接可靠,矿车插销必须插到位,由计量员监督执行。
  7、人员出井时,必须等机车发车后,再尾随其后出井,由计量员监督执行。
  8、井下发现故障矿车,当班计量员在矿车侧边用粉笔标明后,由地面倒车工人推至机修处进行维修。维修好的矿车由倒车工人及时推入井中运行。
  9、机车未出井,人员若要入井,必须与井下电话联系,确认安全后方可入井。
  10机车严禁超速运行,将要出井时,必须减速、鸣号,岔道应由倒车工人提前扳好。倒车工人要维持地面轨道两旁畅通,无闲杂人员在轨道中间和两旁停留。
  四、其他安全要求
  1、未经培训工人严禁入井工作,谁放入井,谁承担相应责任。进班前由安全员组织召开班前会,班前会召开后,再发放矿灯入井。
  2、井下放炮距离必须大于100米,放炮后母线要收好,放炮器与钥匙要分开保管。
  3、班组少于3人,不得作业,回采工作面少于5人,不得作业,回采班组连续缺2个班的,由矿上重新安排作业点。
  4、安全管理人员(含矿长、技术负责人)交接班要当面交清,安全隐患不得留到下一班。
  5、工人未经安全员许可,严禁乱窜工作地点。
  6、工人未出班,当班安全员不得提前出班。安全员主动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工作,及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安全问题。
  7、加强机电管理,井下的各种机器、设备必须明确责任人,做好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故障率,提高生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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