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督导通报,扎实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截至8月中旬,完成43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占目标任务的93.5%。
一是压实责任。按照阜阳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年度综合考核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县(市)区政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责任,切实把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提上日程,按照年初省市下达的修复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完成年度修复任务。
二是建立月调度督查、季通报工作机制。加强对县(市)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开展情况、资金情况进行督导,并将督导结果及时进行通报。
三是加强督导调研。成立督导组,每月实地对各县(市)区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要求各地对已经完成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0〕136号)文件要求,及时做好县级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