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分析报告》仅供参考
发布日期:2020-12-03 作者: 点击: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新标准”),已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根据煤安监行管〔2020〕16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新标准”接轨,持续巩固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各单位在仔细研读新标准的基础上,2020年11月20日,由矿长XXXX组织,各分管矿领导、副总工程师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召开了XXXX煤矿2020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分析会议,分析了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查找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根据会议精神,形成本报告。
一、体系运行质量分析
(一)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
1.整体情况
矿井制定了安全生产各项任务目标,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计划全年完成360万吨安全生产任务。通过落实责任抓考核,今年以来,杜绝了瓦斯超限事故,实现瓦斯“零超限”;杜绝了井下透水事故,实现“零透水”;杜绝了煤炭自燃事故,实现“零自燃”;杜绝了冲击地压事故,实现“零冲击”。重大风险管控方案100%落实,重大风险始终处于受控、可控状态。杜绝了重大事故隐患,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截止11月底,全矿完成产量310万吨,杜绝了重伤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一级非人身事故,实现了安全生产。
2.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标准实施后,各专业特别是新增专业,在资料、现场标准等方面存在差距。
3.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新版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施时间短,各口特别是新增专业与矿原有体系标准不一致,存在差距大,部分专业学习不扎实,理解有偏差。改进措施:组织外出学习、内部培训等方式,尽快掌握新标准体系内涵,通过开展自查,查找差距,制定措施,尽快达到一级标准。
(二)矿长安全承诺考核结果
1.整体情况
今年以来,矿井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健全了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职责。严格按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2020年度,安全费用按吨煤15元提取,并按规定确保:一通三防安全费用资金吨煤投入不低于2元、防治水安全费用资金吨煤投入不低于2元。矿井劳动组织为“三八制”。根据年度及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矿井共辨识出8项重大安全风险,由矿长组织制定了《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并有效落实。未排查出重大隐患。矿井严格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了事故隐患和险情。不存在违章指挥和超能力组织生产的现象。
2.存在的主要问题
矿长承诺在井口利用大屏公示,转换速度快,不方便职工预览。
3.原因分析
大屏公示内容多,管理人员未根据具体内容调整公示转换时间,造成阅读困难。改进措施:制作公示牌板在井口行人侧长期公示。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
1.整体情况
矿井共设置机构29个,其中机关单位9个,井下单位 9个,地面单位4个,直属单位6个,专职安全管理机构1个。目前矿井在册人数为1005人,其中井下作业总人数为682人,单班最多入井人数为240人。配齐了“五职矿长”、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共121名,特殊工种246名,人员配备及准入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矿井以习近平总书记安全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建立了以矿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自下而上、全员参与的方式,修订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300余种,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切实让各岗位职工明责、履责、尽责,确保责任无空档。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矿井固定场所缺少岗位责任制公示牌板。
(2)部分岗位人员对本岗位职责掌握不全。
3.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1)分管部室管理不到位,责任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公示岗位责任制。改进措施:补充制作安全生产责任制牌板,在办公室及固定场口进行长期公示。
(2)安培中心对职工岗位责任制培训不到位,监管部门考核不严,职工学习不积极、不主动,造成对岗位人员对岗位责任制内容不掌握。改进措施:安培中心加强责任制培训,考核合格后再上岗作业。
(四)标准化内部自查和外部检查考核情况
矿井新标准正处于学习试套阶段,还未进行内部自查和外部检查。
(五)国家政策、法规、标准变化调整情况
1.2020年度国家发布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和标准
(1)《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20〕18号);
(2)《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
(3)《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汲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煤矿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
(5)《国家煤矿安监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信息公示制度>通知》(煤安监技装〔2020〕23号);
(6)《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
(7)《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鄂能局发[2019]265号)
(8)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关于印发《学习贯彻落实常态化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五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煤局发[2018]308号)
(9)《国家煤矿安全监测局关于近期三起事故的通报》(煤安监调查[2020]27号)
(10)《乌审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乌安委会[2020]4号)
(11)《头部防护 安全帽》(GB 2811—2019);
(12)《预抽回采工作面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方法》 (MT/T1037—2019)。
2.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文件学习传达不到位,个被单位休班人员返矿后学习不及时。
3.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区队传达学习不到位、职工自觉学习不积极,造成学习滞后甚至漏学。改进措施:建立学习档案,及时通知休班返矿人员补学,利用信息化网络,方便职工随时学习。
(六)年度风险辨识结果及全年重大风险管控情况
1.整体情况
矿井规范开展了年度、新工作面设计前、主要大巷贯通前、工作面安装前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规范编制了年度、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根据矿井重大灾害情况及年度、专项辨识评估结果,确定了采煤工作面水害、冲击地压、煤尘、自然发火风险,3111盘区老空水风险,沿空掘进顺槽水害、冲击地压风险,副井提升8项重大安全风险,由矿长组织制定了《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采取设计、替代、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手段,逐条重大安全风险明确落实管控人员、技术与资金保障。同时,将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内容应用于生产计划、年度工作重点、规程措施编制等内容,加强过程管控与结果考核,使生产作业始终处于风险可控状态。
2.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现场班组长、跟班队长作业前缺少开展风险辨识和安全确认资料;
二是现场作业人员对重大风险管控措施掌握不全。
3.原因分析
一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未及时根据新标准内容设置记录。改进措施:制定作业前风险辨识和安全确认表,督促班组长、区队长作业前规范开展风险辨识和安全确认工作。
二是分管部室、区队对职工教育不到位,导致职工不能充分掌握安全风险管控的知识。改进措施:由部室、区队对职工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现场抽查考核,确保职工掌握并严格落实。
(七)职工诉求
1.整体情况
今年以来,共收到职工诉求5条,由矿党委书记苏守玉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逐条研究,其中无因不符合国家、地方和上级公司相关政策要求及煤矿实际而不能改进,有5条诉求已经采纳改进。
2.已整改问题
(1)部分职工由于上井较晚,食堂饭菜凉、种类不多。
(2)部分职工由于年龄偏长,文化程度较低,记忆力衰退,月度机考通过率较低,是否可以适当降低月度机考成绩。
(3)部分职工反映职工浴室热水有时不热,供应不及时。
(4)个别职工宿舍有蟑螂。
(5)内蒙夏日天气炎热,请食堂在提供免费汤的情况下,适当准备绿豆汤。
3.原因分析
(1)由于相关部门服务意识不强、监督不到位,未能及时了解掌握职工的需求。
(2)部分职工年龄偏长,文化程度低等原因,导致月度机考通过率低。
(3)由于职工宿舍卫生间潮湿,导致宿舍内出现蟑螂。
上述职工所反映问题,已及时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处理解决,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八)本矿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今年以来未发生人身伤害安全事故,实现了安全生产。
二、改进措施
(一)理念目标和矿长安全承诺
(1)增加了安全生产理念、安全生产目标的相关要求。
(2)细化了矿长安全承诺要求。
(二)组织机构
(1)新增了建立安全办公会议机制的要求。
(2)职责部门:增加了设置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专业管理部门设置要求中,增加了设置负责矿井采掘生产技术管理的部门、综合行政管理部门、地面后勤保障部门的规定。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
(1)增加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
(2)增加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四)从业人员素质
1.人员配备及准入
(1)增加了对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学历、经验方面的要求。
(2)明确总工程师为矿井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技术负责人,对防治技术工作负责。
(3) 明确了副总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数量。
(4)增加了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实习的规定。
2.安全培训
(1)基础保障:
①对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规定。
②明确安全培训条件的标准是《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 AQ/T 8011-2016)。
③明确要求委托的机构必须具备安全培训条件。
(2)组织实施:
①增加了矿长组织制定并推动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的要求。
②增加了对防治水班组长的培训要求。
③增加了班组长按计划接受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的要求。
④对班组长安全培训的实施单位做了规定。
⑤增加了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培训计划的要求,培训内容增加了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
⑥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修改为“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和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一期一档。
3.班组安全建设
(1)现场管理中要求作业前进行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及安全确认。
4.不安全行为管理
(1)增加了建立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的要求。
(2) 增加了整理本矿上年度的不安全行为,从管理、现场环境、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制定行为控制措施的要求。
(3) 增加了对有不安全行为的职工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帮教的要求。
(4) 增加了不安全行为人员再上岗规定。
(5) 增加了建立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台账的要求。
(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职责分工:
①除矿领导外,增加了“副总工程师、科室、区(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职责明确”。
2.年度辨识评估:
①增加了副总工程师要参加年度辨识评估。
②增加了对风险辨识评估范围和4类重大灾害评估的要求。
③增加了制定《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的要求,方案增加了更加细致的要求,即每条措施落实的人员、时限、技术、资金等。
④辨识评估结果应用范围增加了安全培训计划、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3.专项辨识评估:
①明确要求编制专项辨识评估报告。
②专项辨识评估的情况增加了反风演习、工作面通过空巷(采空区)、更换大型设备、采煤工作面初采和收尾、综采工作面安装回撒、掘进工作面贯通前;新工艺、新设备。
③新增了复工复产前专项辨识评估由矿长组织。
④全国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所在省份或所属集团煤矿发生较大事故需进行专项风险辨识。
4.管控方案落实:
①“资金有保障”改为“ 资金满足要求”,更加合理。
②增加了“人数应符合有关限员规定,人口显著位置悬挂限员牌板”的要求。
③增加了对矿领导掌握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的要求。
④增加了对区(队)长、班组长和关键岗位人员掌握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的要求。
⑤增加了区(队)长、班组长组织作业时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的要求。
⑥增加了矿长每年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总结分析的要求。
5.教育培训:
①增加了对培训时效性的规定:年度辨识评估完成后1个月内、专项辨识评估完成后1周内。增加了对年度辨识评估培训时长的规定:不少于2学时。
②增加了对培训时效性的规定:年度风险辨识评估前;增加了对培训时长的规定:不少于4学时。
(4) 其他安全风险管控。属于新增内容,鼓励煤矿开展全面安全风险管控,不仅要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还要管控其他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
(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增加了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要求:对事故隐患分级标准、排查、登记、治理、督办、验收、销号、分析总结、检查考核工作作出规定。
(2)隐患排查内容增加了“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和管控效果检验”。
(3)修改了分管负责人的隐患排查频次:每旬改为每半月。
(4)分管负责人的隐患排查内容增加了“ 分管范围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和管控效果检验”
(5) 增加了对带班领导的“双防”工作要求。
(6)登记上报中明确了隐患台账必须登记外部检查的事故隐患。
(7)分级治理中:将事故隐患治理“五落实”范围明确为“重大事故隐患”;将组织制定方案和组织实施方案的负责人确定为矿长;将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确定为“四落实”,即:治理责任单位(责任人)、治理措施、资金、时限。
(8)安全措施中:明确了“ 治理过程中存在危险的”事故隐患要有安全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改为“安全措施”。
(9)改进完善中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内容增加了“分析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 将“提出加强事故隐患排在治理的措施”改为“提出预防事故隐患的措施”。
(10)教育培训中:将旧标准笼统的安全管理技术人员专项培训改为矿长、分管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及生产、技术、安全科室相关人员和区(队)管理人员为专项培训:规定了培训时长4学时。
(七)质量控制
1.通风
(1)系统管理:
①评分方法增加了安全措施有缺陷或与《煤矿安全规程》不符1处扣2分的要求。
②将反风设施每6个月检查维修I次,改为每季度1次,并且要有记录。
(2)风量配置:
①将技术改造及更换叶片的主要通风机视同新安装风机进行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
②增加了对井下测风站(点)及测风记录牌板的要求。
(3)装备措施:
①增加了对局部通风机人员上岗签字并进行切换试验的要求,并要有切换记录,不符合要求一处扣2 分。
②增加了“各部件连接完好,不温风”的要求,不符合要求一处扣2 分。
(4)风简敷设:
①增加了对自动切换的交又风筒的敷设要求。
②增加了软质风简无丝绳或者卡藏捆扎的要求。
(5)设施管理:
①增加了有构筑通风设施设计方案及安全措施的要。
②增加风门及采空区密闭每周、其他设施每月至少检查1次设施究好及使用情况,有设施检修记录及管理台账的要求。
(6)风门风窗:
①明确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设的反向风门不少于2道。
②将通车风门“有保护风门及人员的安全措施”修改为“设有发出声光信号的装置,且声光信号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
(7)鉴定及措施中,煤层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等参数测定和矿井瓦斯等级鉴(认)定及瓦斯涌出量测定的依据中增加了《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
(8)瓦斯检查:
①要求矿长、总工程师等人员下井时,不仅要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还得开机使用。
②将《瓦斯检查日报》规范为《通风瓦斯日报》。
(9) 现场管理:修改瓦斯超限后的处置程序为先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再按规定切断电源。
(10)突出管理:
不涉及
(11)设备设施:
①增加了对各类图纸的要求。
②增加了对施工记录、录像等的要求。
(12)装备设置:进行了修改。主要针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仅器使用管理规范》(AQ 1029- -2019)进行了修改。
①要求“断电范围”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②安全监控系统的工作主机与备用主机自动切换时间由5 min修改为60s。
③中心站在线式不同断电源工作时间由2 h修改为4 h。
④增加了中心站监控使用录音电话,录音保存3个月以上的要求。
(13)调校测试:
①要求所有类型的甲烷传感器应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气样在设备设置地点调校。
②增加了采用激光原理的甲烷传感器的调校周期为每6个月1次。
③要求一氧化碳、风速、温度传感器等其他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14)资料管理中增加了报警断电记录月报经矿长、总工程师签字的要求。
(15)粉尘防治设备设施:将“开采设计”修改为“矿井防止自然发火设计”。
(16)爆炸物品管理:将电雷管“进行导通试验”修改为“用电雷管检测仅逐个测试电阻值,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17)职工素质及岗位规范:
①增加了班组长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
②新标准要求作业前对作业范围内空气环境、设备运行状态及作业地点支护和顶底板完好状况等实时观测,进行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及安全确认。
2.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
(1)煤矿地质火害防治与测量技术
①制度建设中增加了应急处置制度。
②资料管理中增加了建立纸质或电子目录索引、借阅记录台账的要求。
③电子文档定期备份改为至少每半年备份1次。
④岗位规范评分方法中,增加了不掌握岗位安全职责、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发现1次扣3分。
⑤装备管理中增加了至少各有1种为煤矿地质和水文地质工作服务的物探装备的要求。评分方法中,增加了未建立地测信息系统不得分。
(2)煤矿地质
①地质观测与分析中增加了跟踪地质变化,进行地质分析,及时提供分析成果及相关图件的要求。
②综合分析资料能满足生产工作需要的要求转移到了“地质说明书及采后总结”项目中。
③增加了关于地质勘探的要求:
井上下钻探、物探、化探工程应有设计、有成果和总结报告。
按规定开展煤矿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
按规定针对性地开展综合勘查与分析研究,编制研究报告。
(3)煤矿测量
①过断层、冲击地压带为过特殊地质异常区。
②各种通知单在发放前增加了按规定审批的要求。
③增加了建立测量仪器检校台账,定期进行仪器检校的要求。
(4) 煤矿防治水
①将发生重大及以上突(透)水事故重新进行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的要求修改为发生较大及以上水害事故或者因突水造成采掘区域或矿井被淹。
②增加了对受老空水影响的煤层按规定划分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的要求。
③将《煤矿防治水细则》 中关于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的规定纳人到要求内容。
④将《煤矿防治水细则》中建立健全水害防冶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探放水制度、 重大水患停产撒人制度的规定纳人到要求内容。
⑤防治水电子基础台账每季度修正1次改为至少每半年修正1次。
⑥ 评分方法中,增加了专用原始记录本或记录本不全,缺1种扣2分;台账内容不全I处扣1分。
⑦增加了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标绘出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涌水量,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范围、底板标高、积水量和水患异常区的要求。
⑧水害预报:
在水害威胁区域掘进前增加了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和水害防治措施,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检、地测等有关部门审批的要求。
工作面回采前,增加了应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评价报告和水害隐患治理情况分析报告,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检、地测等有关部门审批。发现断层、裂隙或者陷落柱等构造充水的,应当采取注浆加固或者留设防隔水煤( 岩)柱等安全措施的要求。
增加了所有矿井年初都要编制年度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的要求。
⑨防排水系统中增加了采区、工作面防排水系统健全完善的要求。
(10) 防治水工程的技术要求:
增加了按规定编制探放水设计、井下探放水执行“三专两探一撤”。
增加了按规定落实地面防治水与井下防水工程要求的规定。
增加了防水闸门与防水闸墙按要求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要求。
增加了制定并严格执行水害应急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要求。
(5)煤矿防治冲击地压
①制度保障:增加了建立冲击地玉防治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冲击地压防治培训制度、冲击地压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实时预警、处置调度和处理结果反馈制度的要求。
②监测预警:
区域监测系统覆盖范围由所有冲击地玉危险区域改为所有采掘区域。
增加了局部监测应覆盖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的采掘地点和煤(半煤岩)巷道、硐室等地点的要求。
增加了按规定确定冲击危险性预警临界指标的要求,评分方法中也增加了相应内容。
③区域防冲措施:
增加了采掘部署、煤柱留设及开采保护层等符合规定的要求。
增加了保护层不采空区留煤柱要及时上图的要求。
④评分方法中,增加了未制定防冲措施不得分。
⑤ 安全防护:
增加了躲炮时间不小于30 min的要求。
增加了评价为强冲击地压危险的区域不得存放备用材料和设备:巷道内染物应清理干净,保持行走路线畅通的要求。
“冲击危险区各类管路吊挂高度不应高于0.6m”修改为“冲击危区各类管路应吊挂在巷道腰线以下,吊挂高度高于1.2m的必须采取固定措施”。
⑥台账资料:
增加了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必须进行日常实时监测,并编制监测日报的要求。
3.采煤
(1)监测:
①明确了是锚杆支护的巷道才要有顶板离层监测。
②要求观测记录数据符合实际。
③增加了异常情况有处理意见并落实。
④增加了对观测数据进行规律分析,有分析结果的要求。
(2)规程措施:
①将矿总工程师定期组织复审明确为每两个月。
②增加了工作面过钻孔、过陷落柱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要求。
(3)顶板管理:
①增加了现场每台支架有检测仪表的要求。
②增加了支架最大仰俯角遇断层、构造带、应力集中区在保证支护强度条件下,应满足作业规程或专项安全措施要求的规定。
③增加了进回风顺槽工作面端口处及时退错的要求。
④悬顶面积大于10m2修改为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4)安全出口与瑞头支护:
①工作面两端第组支架与巷道支护间距修改为同净距。
②可以使用工作面端头支架和两巷超前支护液压支架的矿井增加了冲击地压矿井。
(5)安全设施中明确了刮板输送机和带式输送机的盖板和过桥设置要求。
(6)设备管理:
①增加了液压系统连接销使用规范的要求。
②带式输送机机头处“防灭火器材”修改为“消防设施”。
③安设通信和信号装置的范围由“沿线”明确为“机头、机尾及全线”,并要求安设问距不超过200 m。
④要求带式输送机安设沿线急停装置必须是有效的。
4.掘进
(1)掘进机械中:
①增加了激光指向仪、工程质量验收使用的器具(仪表)完好精准的要求。
②增加了掘进机械设备有管理台账和检修维修记录的要求。
(2)运输系统:
①增加了行人跨越处应设过桥的要求。
②带式输送机机头处“防灭火器材”修改为“消防设施”。
③安设通信和信号装置的范围由“沿线”明确为“机头、机尾及全线”,并要求安设间距不超过200 m。
(3)监测控制增加了根据围岩预报调整支护设计并实施的要求。
(4)现场图牌板作业场所增加了安设避灾路线图、临时支护图的要求。
(5)规程措施:
①“矿总工程师定期组织对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修改为“矿总工程师至少每两个月组织对作业规程及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复审,且有复审意见”。
②增加了设计、工艺、支护参数等发生较大变化时需要修改完普作业规程或补充安金措施的要求。
(6)内在质量:
①错杆(索)抗拔力修改为拉拔力。
②倾斜巷道每增加5°修改为5°-8°。
(5) 增加了附加项内容,包括无损检测、智能化、超前支护等。
5.机电
(1) 钢经绳牵引带式输送机、滚筒带式输送机、压风系统增加了电动机及主要轴承温度和振动监测的要求;
(2) 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
①减速器与电动机采用软连接或采用软启动控制,增加了要求:不应使用离心式联轴器。
②增加了采用非金属聚合物制造的输送带、托辊和滚筒包胶材料的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的要求。
③增加了在大于16°的倾斜井巷中应当设置防护网,并采取防止物料下滑、滚落等安全措施的要求。
(3) 矿井及采区主排水系统增加了“水位观测装置”: “水泵联合试运转”改为“水泵联合试运转排水试验”。
(4) 热风炉安全性能合格证颁发单位由“煤炭安全监察部门”改为“主管部门”。
(5) 高压开关柜的功能调整为:要具有防止误分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防止误人带电问隔和通信功能。
(6) 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合格率100%修改为无失爆。
(7) 并下供电系统中,保护接地增加了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8) 组织保障中,有负责供电、电缆、小型电器、防爆、设备、配件、油脂、输送带、钢丝绳等日常管理工作职能部门,部分转移到了“组织机构中”。
(9) 管理制度中增加了:变电所有停送电管理制度、变电所有停送电记录。
(10)技术管理中,明确了业务保安责任,“监督”专项检查,增加了“技术指导”。
(11)管网的各种管路标识增加了载体、流向。
6.运输
(1)在硐室车房中增加了对“绞车房”的要求。
(2)在无轨胶轮车中增加了“井下无轨胶轮车应符合排气标准规定”。
(3)增加了“无轨胶轮车运行的长坡段巷道内必须采取车辆失速安全措施,巷道转弯处设置防撞装置”。
(4) 制度保障:增加了关于各岗位各工种的操作规程的要求。
(5)增加了无轨胶轮车、矿车、专用车等运输设备编号管理。
(6)新增了无轨胶轮车进行试验、检测检验要求,有完整的试验、检测检验报告。
7.调度和应急管理
(1)管理制度中:增加了调度会议制度。
(2) 增加了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修订更新的要求。
(3)增加了组织召开日调度会及会议内容的要求。
(4)应急处置中明确由调度人员下达撒人指令、按规定报告事故。
(5)调度记录:
①增加了日调度会会议记录要求。
③增加了对台账(记录)内容的具体要求。
(6)调度汇报中增加了发生影响生产安全的突发事件,应在规定时间内间矿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报告的要求。
(7)通信设备中,有线调度通信系统增加了监听功能。
(8)岗位规范中,明确了调度人员需要熟悉和掌握的知识,检查时要现场抽考。要求调度人员持证上岗。
(9)增加了设置井下避灾路线指示标识的要求。
(10)要求人并人员能熟练使用自救器。
(11)授予遇险处置权的人员中增加了跟班人员、安检员;明确了现场作业人员都有紧急避险权。
(12) 要求矿山救护队必须符合规定。
(13)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依据中增加了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14) 明确应急救援预案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规定进行修订。
(15) 要求现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应急处置卡。
(16)要求依法向社会公布应急救援预案。
(17) 要求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18)要求将应急演练总结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19)应急资料保存期限由2年修改为3年。
8.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地面设施
(1)职业病危害防治:明确了设置粉尘浓度传感器的具体位置。
(2)职工食堂中,工作人员《健康证》改为《健康证明》。
(3)职工澡堂中:
①明确了满足职工洗浴要求的具体标准。
②增加了“更衣室、浴室有冬季取暖设施、有防寒滑烫安全设施”的要求。
(4) 增加了职工生活服务,包括班中餐、洗衣、业余活动及网络服务4个方面要求。
(九)持续改进
1.需建立持续改进相关工作制度,涵盖对体系的考核评价、持续改进要求。
2.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全面自查自评。
3.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标准化管理体系内部自查自评和外部检查考核结果情况,对体系运行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并兑现奖惩。
4.每年根据考核评价报告,研究制定改进方案,修改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调整运行机制,提高体系运行质量。
三、调整方案
为落实上述改进措施,尽快与“新标准”接轨,矿井制定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调整方案,详见附表,并将体系调整方案纳入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