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巷运输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发布日期:2021-03-18 作者: 点击:
倾斜井巷运输事故主要有运输跑车、车辆掉道及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为了确保倾斜井巷运输现场发生跑车或车辆掉道时的安全工作,特制订此斜巷运输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1、斜巷运输事故应急处理基本程序
作业现场发生运输事故后,现场跟班队长和班组长要立即启动事故现场处置措施,停止设备运行,设置警戒,组织现场人员进行自救和互救,同时要立即向科调度室汇报,并对现场的事故灾害进行初步评估,根据事故现场的设备损坏,人员伤亡情况,制定现场处置救援方案,消除事故灾情,恢复正常生产。
2、现场应急处置原则
2.1 救人优先的原则
2.2 防止事故扩大,缩小影响范围的原则
2.3 保护救灾人员生命安全的原则
2.4 利于恢复生产的原则
3、斜巷运输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3.1 斜巷发生运输事故后,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要立即安排
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对现场的事故进行控制,安排绞车司机停止绞车运行,协同信号把钩工做好现场的警戒工作,防止其他作业人员进入事故现场,造成伤害。
3.2 跟班队长、班组长要立即向科调度室汇报,汇报要清晰明了,汇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事故的程度、人身伤亡情况、设备设施的损坏情况及现场处置方案。科调度接到汇报后,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及时通知队长及科值班干部,并及时传达事故的处理方案。
3.3 事故现场未发生人员伤亡时,跟班队长、班组长要及时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处理车辆上道、及时维护损坏的支护,积极联系相关人员对损坏的机电设施进行维修,尽快恢复生产。
3.4 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时,现场作业人员要积极开展有效的自救和互救。在互救时应按“三先三后”的原则进行互救处理。对于轻伤者应现场对其进行包扎止血,将其抬放到安全地带。而对于骨折人员不要轻易挪动人员,等待专业救助人员的到来。
3.5 科调度室人员接到事故的汇报后,要及时做好车辆的调度和人员接送工作。及时将伤员运送到地面救治。
4 处理斜巷运输事故的注意事项
4.1 在事故处置时必须设置事故警示牌,禁止行人通过、禁止其它作业。
4.2 事故现场处置车辆上道时,要严格执行《各工种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5 车辆复轨安全技术措施
5.1 车辆掉道后要及时停车,当班班长、跟班队长弄清原因,根据巷道高低、宽度、车辆落道的程度、装运物料的种类和落道地段位置的不同应首先采用机械化上道(用手拉葫芦、千斤顶、撬棍等工具上道),严禁使用绞车上道。要使用与设备车辆吨位相匹配的手拉葫芦进行起吊,用棚梁吊挂起吊用具要对棚子进行加固,用起吊锚杆吊挂起吊用具时,如果单根锚杆不能起吊,要用锚杆组(不小于2根)。2为了防止车在上道过程中发生倾翻事故,首先在车辆两侧各支设两棵戗木。
5.2 上道前,必须先检查掉道车辆是否处于稳定状态,不稳定时必须先支垫或用绞车拉至稳定状态后方可再处理车辆掉道。处理掉道必须设专人指挥,专人负责安全,空车直接操作上道,人员不得少于4人。
5.3 上道前先检查车辆的捆绑和联接情况,并确认车辆前后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可靠,且处于工作状态。清理落道区域的散装物料,或先卸下车上的物料移出落道地段,并认真观察顶帮支护等情况,必要时先进行临时支护保证安全。
5.4 上道前,应准备好所用工具(撬棍、千斤顶、吊链等)和材料(道木、柱帽、木楔),并事先在掉道地点两端安全地点设岗警戒,禁止其它人员进入和通过事故地点。严禁在车辆下侧、倾斜侧作业,斜巷地段上道时,下车场至车辆掉道地点区域内严禁人员行走。
5.5 升、降、移动掉道车前,操作人员应选好安全地点和退路,其它人员必须躲离本车高度尺寸的1.5倍的距离以外。
5.6 处理上道过程中凡遇可能出现处理过程中插销松脱等现象的车辆,应提前用合适的锚链、绳扣等锁扣将车轴和轨道固定,防止联接装置失去作用跑车。
5.7 上道时要由当班负责人亲自指挥,另有一人专门观察落道车辆的倾斜程度、装载情况及顶帮支护等情况,发现险情立即发出信号,上道人员听到信号后要立即撤离上道区域到安全地点。
5.8 斜巷段上道时,应自上而下逐车上道。上道时,先上上部轮子,后上下部轮子,并堰好车辆,防止车辆移动。
5.9 用千斤顶或撬棍等方法上道时,要选择好支点,慢慢升起掉道车,用道木、柱帽等垫稳、垫实后,再第二次升起、移动,依次类推;下落时,先用千斤顶升起后取出支垫物,再缓慢下落,依次类推,反复几次至车复位,严禁超载升、降移动。每次起的高度不得超过150mm。
5.10 用千斤顶上道时,先将车辆扶正,逐头上道,并做到边起高边在平板车下垫木料,确保千斤顶卸载后不作用时,车辆不歪斜。
5.11 用手拉葫芦上道时,要选择好牢靠的手拉葫芦悬挂点,如在棚梁上挂手拉葫芦时需先加固支护,在其前后两架棚子间每相邻棚子梁上打好三根撑木,起吊人员要站在安全位置,边起吊边观察发现异常时停止作业,此时无关人员必须撤离至上坡段安全地点。待处理后再起吊。链钩和落道车辆要挂稳,保证起吊中不脱落。
5.12 平巷人工上道,应设法将其它车辆摘开并固定,有足够的上道人员、操作空间。严禁在矿车两侧人员上道。
5.13 如车辆在斜坡上落道,严禁摘钩,绞车司机必须要闸紧制动闸,且不得脱岗。上道前要将上下的挡车设施全部关闭,并在坡底设好警戒,警戒人员要进入躲避硐或信号硐室内,阻住行人,车辆未拉运到正常停车位置不得让人通行。上道前要用铁马阻车,绞车主绳要张紧。
5.14 如车辆在弯道处掉道,则任何人员不得在弯道的内弯侧站立或上道作业。
5.15 严禁任何人员将身体各部位钻入车底作业,上道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不得处于落道车辆下坡段的道心内作业,要严防车辆翻倒、滑动及物料滚落伤人。
5.16 属于摆动量大、重心高的物料、散件等车掉道时,须先卸车将材料设备放在不影响处理掉道车的地方,待车辆上道后再装车并捆绑好。
5.17 严禁人力与机械处理同时进行处理车辆掉道,严禁采用硬拉、硬放方式上道;严禁用手推、背顶、肩扛等身体直接接触的方法处理掉道车辆(空矿车、卡车、平板车除外)。
5.18 上道时,严禁将手、脚及身体各部位伸入掉道车或物、料、件下部。在可能滑动、移动的方向提前打掩定位,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5.19 绞车司机精力集中,双手刹紧制动闸,上道人员远距离作业,并设专人观察车辆情况,且保护好机电设备、电缆、管路。
5.20 车辆上道以后要再重新检查一次车组的连接和装载情况,清除干净杂物以及轨道、巷道等无异常后,作业人员撤离运输线路区域,方可恢复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