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检查
发布日期:2021-03-31 作者: 点击:
一、证 照
1、工商营业执照。2、采矿证、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3、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4、安全评估报告。
二、人员资质
1、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2、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三、安全机构
1、从业300人以上的,设置安全机构且不低于5‰,并不少于3 人2、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设置安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设立矿山救护队或与邻近有资历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四、安全生产费用
1、小型露天采石场,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等,每吨0.5元;2、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每吨1元,井下矿山每吨2元。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3、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4、其他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6、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7、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8、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9、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10、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1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13、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七、建设项目“三同时”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建设项目审查、验收、备案符合总局36号令等要求
八、安全教育
1、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2、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九、权益保障
1、企业与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安全生产责任。2、企业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工伤保险。
3、企业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建立劳保用品发放台帐。
十、操作规程
1、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2、编制的安全规程应完善、适用,员工操作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十一、安全检查
1.制订各类《安全检查表》,有明确的检查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
2.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向上一级报告。
十二、职业预防
1、对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 。
2、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和必要的泄险区。
3、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具。4、定期为职工体检,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十三、应急救援
1、制订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2、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3、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有记录及评价。
十四、警示标志安全防护
1.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
2、应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以及厂区内的坑、沟、池、井、陡坡等设置安全盖板或护栏等
3、设备裸露的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应设有结构可靠的安全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十五、劳保用品
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
2.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有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制度或要求。3.建立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十六、重大危险源管理
1.确定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并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2.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演练。
3.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十七、承发包(外包)与租赁管理
1、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外包)或者租赁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2、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应当与包单位、承租单位签定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十八、设计图纸
有具有资质的单位设计的开采作业的图纸。
十九、开采方式
1、应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严禁底掏空或伞檐状开采。2、山体边坡角符合要求(坚硬岩为75°至80°,软质岩70°)。
3、山体上方不应存放危石、浮石等。
二十、台阶高度
1、机械作业:不大于设备挖掘高度的1.2倍。2、人工作业:(1)硬质岩不大于6米;(2)软质岩不大3米;(3)沙石不大于1.8米。
二十一、台阶坡度
1、硬质岩为70°至75°。2、软质岩为60°至70°。
二十二、边 坡
1、上部没有悬石或浮石。2、清理现场时下部禁止有其他人员。
二十三、爆破作业
1、使用单位应持有《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2、专职爆破员和安全员应持有《爆破员作业证》和《爆破器材安全员作业证》。
3、设置爆破警戒范围,实施定时爆破制度,并建立爆破记录。
4、建立严格的爆破器材领用发放制度,领用发放爆破器材有登记账目。
二十四、厂内运输
1、场内机动车驾驶员经专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2、矿区内道路应设置交通标志
3、同一工作面有两台铲装机作业时,最小间距大于铲装机械最大回转半径的2倍
二十五、机电设备
1、定期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检查、维修和建立技术档案。
2、专人负责机电设备 ,操作电气设备的人员有可靠的绝缘保护,检修电气设备时不得带电作业。
二十六、送电线路
1、杆塔无倾斜、弯曲,各部件无变形。2、杆塔上无松弛及断股现象,拉线的上下把接牢固,附件齐全。
3、导线无断股、烧伤、腐蚀等现象,分裂导
线无互撞磨损等现象。
二十七、屋外配电装置
1、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的变压器四周应设固定围栏。2、自备发电机及大型变电所的屋外配电装置其周围不低于1.5米的围栏。
二十八、防火要求
1、露天主变压器与建筑物之间,防火净距不小于15米。
2、露天或半露天变配电所相邻两变压器的防火净距应不小于10米,当小于10米时设置隔墙。变配电所应根据容量大小及其重要性,配备适当数量手提式及推车式化学灭火器和砂箱。
二十九、配电房
1、正门应书写或悬挂“配电重地,闲人免入”字样标示牌。2、室内悬挂安全用电守则,用电危险标志。3、室内悬挂配电房操作规程。
4、门应是向外开的防火门,应装弹簧锁,严禁用门闩,相邻之间门应向两个方向开启 5、门窗应采取防止雨、水、小动物及污秽尘埃进入的措施。三十、电器运行设备
1、电器设备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可攀登的应挂“高压危险,禁止攀登”的标示牌。
2、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