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1-04-14 作者: 点击:
为了提升矿业公司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规范安全生产内业档案管理工作,使之成为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此制度为矿业公司级和各厂矿级安全档案建档规范标准。
一、安全生产档案的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2、专职及兼职安全员名单
3、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名单
4、危险源管理台帐
5、监测资料(地压,边坡,岩石移动,涌水量,粉尘浓度,风速,风量,噪声及地表环境监测)
6、职工健康档案及职业病档案资料
7、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登记表
8、安委会及安全系统例会记录
9、职工代表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提案及整改落实情况
10、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
11、伤亡登记表存档情况
12、岗位作业操作规程
13、安全措施费用及使用情况
1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施记录
15、员工安全教育及培训档案
16、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料
二、安全档案的填写
1、生产中出现的隐患按时记录、存档,保证数据准确。
2、A、B级危险源的预防措施、控制措施以及控制后的
现状要建立档案存档。
3、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矿内有关安全
生产的规定分类存档。
4、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以及企业职工伤亡登记表整
理,归类存档。
5、对新入厂职工和换岗、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情况、安
全知识的学习情况、操作技术情况记录存档。
6、对在生产中出现的三违行为的的处理情况应建档、存档。
7、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或特别重大伤亡事故,都应分别建立完整档案。
8、所有事故现场调查记录、绘图、照片、事故调查的证言和会议记录材料以及技术鉴定和试验的报告,都应归入事故档案。
9、事故统计报表和原始记录以及统计台帐都应按年编号归档。
10、事故结案后应将事故资料全部归档,并填写目录,以备查考。档案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
4)、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详细材料;
5)、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6)、物证、人证调查材料;
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8)、医疗部门对伤亡情况的报告;
9)、事故时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0)、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11)、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录;
12)、有关本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三、安全档案的管理要求
1、安全档案应设立专人进行登记、造册、存档和管理。
2、按期上报给各有关部门,定期向员工公布档案管理情况,主要领导要经常检查档案管理情况,促进安全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3、档案中涉及矿业公司安全技术等方面不可外泄内容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4、安全档案借阅实行审批制度,由安环部领导审批同意后放可借阅,借阅期满要按时索回归档。
四、本制度由xx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下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