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管理知多少
发布日期:2023-02-10 作者: 点击:
1.什么是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2.矿产资源的特点是什么?
相对于其他自然资源而言,矿产资源具有以下特点:
(1)矿产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矿产资源是一种耗竭性的资源,与森林、草原、地表水等可再生的资源不同,由于地质作用的过程相对于短暂的人类历史而言非常缓慢,矿产资源的生成需要上百万年、千万年甚至上亿年的时间,可以说矿产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的。
(2)矿产资源赋存空间和赋存状态具有不可选择性。矿产资源的分布取决于特定的地质构造条件,完全是自然形成的,不具有选择性,其赋存空间可以在地表,也可以在地下等。赋存状态可以是固态,也可以是气态或液态。
(3)矿产资源赋存情况的复杂性和开发利用的极大风险性。
(4)矿产资源范围的广泛性和储量的有限性。
3.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含义是什么?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独占性的支配权,具有绝对性、排他性和永续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国家一般通过矿业权的设定、许可和管理,实现所有权的各项权能。
4.什么是矿产资源规划管理?
矿产资源规划是指按规定程序制定和批准的用于指导矿产勘查、开发的综合性纲要,具有战略性、指导性、综合性、分配性、政策性和预测性,是国家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各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法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规划一经制定,就具有法定效力,违反规划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管理,都会造成秩序混乱,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什么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是指国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实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和保护矿业权人合法权利,对我国领域及管理的其他海域内实施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依法进行统一登记和管理的活动。
6.什么是矿业权?
矿业权是指有一定资质条件的主体在依法取得的勘查或开采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或开采矿产资源、并取得矿产品所有权的权利。我国的矿业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
7.取得矿业权的途径有哪些?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除可以协议出让矿业权外,其他矿业权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竞争出让。
8.什么是矿业权转让?
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2号),矿业权转让是指矿业权人作为民事主体的一方将探矿权或者采矿权转移给作为民事主体另一方的新的探矿权或采矿权受让人的行为。
9.什么是矿业权评估?矿业权评估实行哪些制度?
矿业权评估是指具有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和矿业权评估资质的机构基于委托关系,对约定矿业权的价值进行评价、估算,并通过评估报告的形式提供咨询意见的市场服务行为。国家实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管理制度、矿业权评估机构资质管理制度。从事矿业权评估的个人、机构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资质。详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暂行规定〉和〈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84号)。
10.什么是非法采矿权罪?
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试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