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使用非防爆型电气设备及仪表安全技术措施
发布日期:2023-03-13 作者: 点击:
一、作业名称:井下使用非防爆型电气设备及仪表。
二、施工时间: 年 月 日
三、施工负责人:×××
四、主要参加施工人员:×××、×××等×人。
五、工作内容:在××地点使用××设备,施工项目。
六、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必须向调度请示,经同意后方可施工。
2.使用一般性电气设备及仪表前,必须经通风区瓦斯检查员现场检查,在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使用。
3.一般性电气设备及仪表入井必须有专人携带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并在指定地点使用。施工完毕后,要有专人携带升井,不得留在井下。
4.使用一般性电气设备及仪表时,要按其本身特性使用,按章操作。
5.施工前施工负责人要在地面对一般性电气设备及仪表进行试验,确认其性能完好,保证井下使用正常。
6.一般性电气设备及仪表在井下接、拆线由专职电工执行,严格按照接线工艺施工,杜绝失爆。施工中严防损伤电源电缆;施工结束后,要可靠断电再拆除电缆。
7.施工负责人必须带瓦斯便携仪对施工地点实时监测,确保安全。瓦斯检查员和施工负责人工作结束方可离开现场。
8.施工期间严禁非工作人员靠近,掩护好一般性电气设备及仪表及所带线路,防止意外损坏。
9.施工期间,井下所有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
10.施工人员应做好自主保安,若需等高作业必须有预防措施,防止施工人员滑落摔伤。
11.施工结束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严禁现场遗留设备或其他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