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3-07-28 作者: 点击:
7月25日下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刘韬: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我是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二级巡视员刘韬,今天还邀请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山安全监察专员李大生,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司副司长李春民,事故调查和统计司副司长丁百川,一起参加今天的发布会,并回答有关问题。
首先,我介绍一下今年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强化措施举措,勇于担当、狠抓落实,扎实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以主题教育为抓手,着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细。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中央主题教育第三十七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高标准高质量抓好主题教育,立足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完善工作思路,制定《矿山安全监察系统督办工作制度》,确保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有关措施落实落地,以实际行动和良好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聚焦重大隐患,着力推进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安排,围绕“控大风险、除大隐患、治大灾害、防大事故”目标,周密部署、一体推进对全国所有生产、建设、整改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露天矿山专项整治等工作。
(三)坚持“查企”“督政”并重,着力扣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认真履行国家监察核心职能,改进“督政”模式与方法,推动查企督政、查企验政,互为表里、互相促进、互相接受,一体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树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权威。
(四)坚持事前预防,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着力推进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狠抓源头治理、监测预警、应急撤人“三件大事”,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坚持系统观念,着力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始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综合施策,大力提升政策保障能力,大力提升科技支撑水平,大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大力提升现场管理水平,持续夯实矿山安全基础,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六)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监管监察执法质效。坚持用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推进监管监察执法,着力解决执法“宽松软虚”问题,扎紧制度的笼子,创新方式方法,用好问责手段,切实提升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以刀刃向内的决心检视整改问题,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整顿干部队伍,坚决革除积弊陋习,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力量,为矿山安全监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矿山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和矿山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今年以来,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矿山事故起数下降13%,非煤矿山事故总量继续下降,但煤矿事故反弹,内蒙古发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露天煤矿最大的事故。
下一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着眼“两个根本”,立足“两个切实”,以量化考核为抓手,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最终检验标准,加快构建矿山安全风险隐患“源头治理、过程管控、应急处置、调查处理”的全过程闭合、动态、分级管控体系,有效辨识、管控、规避、消除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下面进入问答环节,请各位记者提问,提问前请通报自己所在的新闻机构。
1.总台央视记者:近期,山西忻州精诚铁矿和辽宁阜新弘霖煤矿出现事故瞒报事件,引发公众关注,请问这两起瞒报事故处置进展如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采取哪些措施打击矿山事故瞒报行为?
刘韬:这个问题请丁百川副司长来回答。
丁百川:关于山西忻州代县精诚铁矿和辽宁阜新弘霖煤矿瞒报事故处置进展情况。
接到山西忻州代县精诚铁矿和辽宁阜新弘霖煤矿瞒报事故信息后,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主要领导同志立即作出安排部署,分别向山西、辽宁派出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任组长的督导组,赴现场督导指导瞒报事故查处工作。
关于山西忻州精诚铁矿系列瞒报事故,山西省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任组长,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任副组长的省级调查组,对精诚矿业公司系列瞒报事件开展调查处置。山西省纪委监委成立了工作专班,同步开展工作。目前,核查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之中。
关于辽宁阜新弘霖煤矿瞒报事故,辽宁省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事故调查组,组织开展事故调查。辽宁省公安厅成立了隐瞒事故查处专案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成立了责任追究组同步开展工作。目前,事故调查组现场调查已基本结束,正在起草事故调查报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继续督导山西省、辽宁省办成铁案,查深查透瞒报事故情况,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情况。
关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采取哪些措施打击矿山事故瞒报行为。
一是深入开展矿山瞒报事故“大起底”,督促各地对2000年以来辖区本系统接到的矿山事故举报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交办的事故举报核查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凡核查不清的,要重新进行核查。
二是认真研究矿山事故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从规范执法、精准追责、科学考核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建议。
三是建立完善瞒报事故查处相关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协同发力,精准打击瞒报事故行为。
四是加快瞒报事故调查处理,从重从快从严处理涉案单位和人员,对外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制作典型瞒报事故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
五是进一步畅通矿山事故瞒报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充分调动矿工及其家属、遇难人员家属等知情人的举报积极性。
2.中国网记者:我注意到网上有一些关于矿山瞒报事件原因的深层次探讨,网友认为既有企业责任,也有监管部门责任。我国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是“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请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强化督政、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监管责任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刘韬:这个问题请李春民副司长来回答。
李春民:今年上半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严格履行督政职责,切实加大督政力度,共监察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2000余次,完成上半年对地方政府年度监察计划,提出加强和改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建议书600余份、发现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矿山安全生产方面问题4000余条。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高度重视打击事故瞒报工作,正在扎实开展矿山事故瞒报“大起底”行动,7月18日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明确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对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13项主要内容,要求各省级局将地方政府“严厉打击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违法行为,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事故责任”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内容,持续推动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矿山安全监管责任,促进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下一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监管监察量化考评体系,推动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明责、知责、履责,坚决扛起矿山安全国家监察责任,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3.人民网记者:当前全国即将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这段时间全国多地出现强降雨,做好矿山防汛工作至关重要,请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汛期矿山防治水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有哪些计划?
刘韬:这个问题请丁百川副司长来回答。
丁百川:当前,我国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地局部暴雨频繁、台风趋于活跃,山洪和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突出。为有效应对汛期暴雨等极端天气影响,切实防范化解矿山的水害安全风险,5月17日至1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即在安徽省宿州市召开全国矿山防治水现场会,对汛期矿山安全防范工作安排部署。进入汛期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截至目前,已累计发布预警信息131次,各地矿山受极端天气影响累计停产撤人3191矿次,撤出作业人员11.08万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和7月14日国家防总“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专题会商调度会议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狠抓各项措施落实,有效预防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
一是持续开展汛期安全预报预警,督促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加强与当地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暴雨、洪水、雷电、台风等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开展安全预警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抽查检查,督促矿山切实将极端天气停产撤人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度汛。
二是认真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督促各地加强日常监管和服务,推动矿山逐矿查清致灾因素是什么、在哪里、怎么防、怎么治、不治怎么办,建立台账、动态管理,确保各类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清楚、治理到位。
三是积极推进水害风险监测预警,督促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在年底前必须完成水害防治感知数据联网并开展监测预警,井下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监督探放水作业全过程,有效防范遏制水害事故发生。
4.中国煤炭报记者:据了解,今年开展的新疆矿山安全生产帮扶指导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请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刘韬:这个问题请李大生监察专员来回答。
李大生:今年2月下旬开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牵头组织成立了国务院安委办新疆矿山安全生产帮扶指导工作组,对新疆矿山安全生产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帮扶指导工作,通过“查企”与“督政”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并重,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曝光一批重大非法违法行为,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自治区各级各部门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帮扶期间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起数、遇难人数分别同比下降28.6%和37.5%,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向好,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推动地方党委政府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抓好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加坚定。
二是推动矿山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质量明显提高。帮扶指导期间发现重大隐患834条,是去年自治区全年发现重大隐患的近8倍。
三是推动构建治本攻坚长效机制。指导推动自治区梳理短板弱项,针对共性和普遍性问题,推动自治区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28项政策制度文件,着力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
四是推动矿山企业夯实安全基础。督促80余处矿山企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对矿山企业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管理技术人员理念和业务得到提升,抽考参培人员5000余人次,合格率为98%,自治区加快推进智能化建设,研究制定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五是推动矿山安全监管效能不断提升。通过跟班实训、专题培训等措施,有效提高监管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自治区和部分市州通过增加编制、补充专业人员,进一步加强了基层监管执法力量。
5.经济日报记者:我关注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今年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如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全国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等,请问现在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如何?
刘韬:这个问题请李大生监察专员来回答。
李大生:今年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全国矿山部署开展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围绕控大风险、除大隐患、治大灾害、防大事故目标,聚焦矿山重大灾害治理、露天矿山、露天转井工开采、井工转露天开采、采掘接续、违规动火等危险作业、地下矿山无轨运输车辆、外包外租工程安全管理和尾矿库等九个专项整治,全面督促矿山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对重点矿山开展执法检查和监察抽查,通过定期分析、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发出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建议函等方式,督促推动各地各项排查整治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煤矿方面:纳入整治范围的3110处煤矿已全部完成隐患自查自改,发现问题隐患21.3万余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817条,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9.8万项;煤矿上级公司对所属煤矿全覆盖开展检查,发现问题隐患11.9万条。通过煤矿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自查自纠,发现问题2.2万条,制定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1万份;开展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大培训135.3万余人,清理“五职矿长”195人,清退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410人;组织各类应急演练6074次、40.7万余人次参加。
非煤矿山方面:全国非煤矿山已完成自查自改1.5万余座,实现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山全覆盖,自查隐患近10万条,发现重大隐患2000余条。各地监管部门共检查非煤矿山近3万矿次,发现隐患8万余条,其中重大隐患近2000条,责令停产整顿非煤矿山500余矿次。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共监察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近2500个次,发现问题3800余条,印发安全监管建议书近500份,抽查非煤矿山近2500座次,发现隐患近2万条,其中重大隐患1700余条,推动地方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448次,责令停产停建整顿矿山234座次。
刘韬:我们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各位媒体朋友。我们下次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