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发现质量问题监理人员如何正确使用监理指令?
发布日期:2025-01-13 作者: 点击:
在建筑施工现场,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正确使用监理指令,对于维护施工秩序、预防和解决施工问题至关重要。今天,我们就来详细了解在施工现场发现质量问题监理人员如何正确使用监理指令?
其格式宜采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表C.0.1,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项目监理人员口头指令发出后,未能消除质量缺陷,需要书面提示并备查,但又未达到发出监理通知单的程度时,项目监理机构可以签发工作联系单。 2.项目监理机构发出的工作联系单应由负责该事项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发出。 3.涉及重要内容的工作联系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重要工作联系单可以加盖项目监理机构章。 4.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回复的,回复可参照监理通知回复单的格式和要求。 宜采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表A.0.3,监理通知回复单的格式宜采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表B.0.9,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应避免滥发或不发监理通知单,在施工过程中应视问题的影响程度和出现的频度,可先采取口头通知,对重要问题或口头通知无果的情况可签发监理通知单。 2.以下情况应签发监理通知单: 1)施工现场经常出现,经口头通知或其他形式通知,仍时有发生,影响工程质量的; 2)施工现场未按审批的施工方案、设计图纸施工,存在质量隐患的; 3)现场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艺做法不符合施工规范和工艺标准,存在质量隐患的; 4)施工现场未按程序进行报验,擅自隐蔽的; 5)施工现场未按合同约定内容施工的,如现场使用材料、设备或工艺做法与合同约定或封样样品(样板)不一致等。 3.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监理通知单可以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重要的监理通知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单应加盖项目监理机构章。 4.监理通知单所要求整改的问题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核查相关资料,符合要求的在监理通知回复单上签署意见。 5.监理通知回复单的监理签署人,一般应为监理通知单的原签发人,重大问题由总监理工程师确认。 宜采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表A.0.5,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未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且拒不改正的; 5)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用于工程的;项目监理机构提出检查要求的工序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隐蔽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进行隐蔽的; 6)分包单位未经审批进场施工的; 7)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2.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停工原因,确定暂停施工的部位、范围。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当情况紧急不能事先报告时,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 3.紧急情况下,应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补发工程暂停令,工程暂停令应在事件发生的24小时之内发出。 4.应注明暂停工程的原因、停工部位(工序)、停工范围以及整改要求,必要时应附停工部位或事件的影像资料。 5.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加盖执业印章及项目监理机构章。 其格式宜采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表A.0.7,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施工现场工程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经审核同意复工的,应及时签发复工令。 2.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3.因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工程暂停施工的,具备复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复工令。 4.工程复工令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加盖执业印章及项目监理机构章。 5.工程复工令签发应在工程复工申请签署时间之后24小时内签署。 6.工程复工令中的日期作为工程停工的结束日期;工程复工令应注明复工的部位、范围和复工日期,并与工程暂停令相对应。 7.工程复工令应附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复工申请表等其他相关说明。必要时,附工程复工部位(工序)的影像资料。 施工现场的监理指令是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监理人员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准确把握各种监理指令的适用场景和使用要求,合理、规范地运用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单、工程暂停令和工程复工令,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为建筑项目的顺利完成保驾护航。